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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香港法院iPad商标案判决曝光:唯冠违反协议 [打印本页]

作者: 111xxx    时间: 2012-2-17 14:54     标题: 香港法院iPad商标案判决曝光:唯冠违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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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1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科技博客网站AllThingsD周四曝光了苹果此前声称的香港法庭在iPad商标案中支持该公司的判决书。曝光的判决书共有18页,为PDF格式苹果在周三致AllThingsD的声明中表示:“我们数年前购买了唯冠在10个国家的iPad商标全球使用权,但唯冠拒绝履行与苹果达成的协议。香港的一家法庭在此事上已站在苹果一边。”在法庭判决书中,香港法官Hon Poon表示,唯冠的行为带有受不顾一切的财务利益推动的阴谋味道,有理由相信该公司拒绝履行移交iPad在中国商标的义务,从而违背了与苹果之间协议的规定。判决书的关键段落如下:“所有被告的行为表明,他们曾带着共同的意图联合起来违反协议条款,从而损害了苹果和IP Application的利益。唯冠控股、唯冠电子和唯冠深圳都明显处在(唯冠首席执行官杨荣山)的控制下,它们拒绝此前任何措施来确保协议规定被遵循,从而把iPad的中国商标正确地转让给苹果。它们反而尝试利用这一状况作为唯冠集团的商业机会,寻求从苹果那里获得1000万美元。”
作者: 我不懂    时间: 2012-2-17 14:56

所有水果的对立面都是错的.历史罪人.人类发展的绊脚石.
作者: auric    时间: 2012-2-17 14:57

大陆的事去香港的法院告,这算哪出。
作者: beterhans    时间: 2012-2-17 14:59

大陆的结果 肯定是反的//// :D
作者: lijgame    时间: 2012-2-17 15:43

到底有没有确信的说法?
比如说当初到底有没有把大陆的商标卖给苹果? 如果卖了的话应该有协议合同之类的吧?
作者: auric    时间: 2012-2-17 15:49

引用:
原帖由 lijgame 于 2012-2-17 15:43 发表
到底有没有确信的说法?
比如说当初到底有没有把大陆的商标卖给苹果? 如果卖了的话应该有协议合同之类的吧?
当初一起卖的,不过国内还没批下来ipad就出了,自然是不卖了。:D
作者: NeoB    时间: 2012-2-17 15:58

去香港是为了搞国际影响造势去吧
给大陆法院压力
天朝不是最好面子么
作者: 人品问题男    时间: 2012-2-17 16:04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当初是台湾唯冠卖的,大陆唯冠没参与,但是两个唯冠的老板是一个人。
作者: shujing79912    时间: 2012-2-17 16:04

在大陆判平狗赔20亿美元,在香港判萎灌赔140亿港币??
作者: 小文    时间: 2012-2-17 16:10

好像是说苹果用一个空壳公司IPADL去和唯冠谈商标转让,35000签了下来,签约附件中有一些商标权证,这个权证里包含在中国的iPad商标。之后唯冠就破产了,欠债38亿,中行等八大银行面临大量坏账,然后唯冠就声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据说理由是转让协议只有签名而没有公章,而中国大陆必须公章?),之后就闹腾开了。其中各种可以想象的故事耐人寻味的说:D
作者: beterhans    时间: 2012-2-17 16:21

引用:
原帖由 小文 于 2012-2-17 16:10 发表
好像是说苹果用一个空壳公司IPADL去和唯冠谈商标转让,35000签了下来,签约附件中有一些商标权证,这个权证里包含在中国的iPad商标。之后唯冠就破产了,欠债38亿,中行等八大银行面临大量坏账,然后唯冠就声称转让协 ...
这个 不知道会不会有人 把合同原件暴出来? 这些听说都是不靠谱的

:D :D :D
作者: 雾桑    时间: 2012-2-17 16:28

引用:
原帖由 小文 于 2012-2-17 16:10 发表
好像是说苹果用一个空壳公司IPADL去和唯冠谈商标转让,35000签了下来,签约附件中有一些商标权证,这个权证里包含在中国的iPad商标。之后唯冠就破产了,欠债38亿,中行等八大银行面临大量坏账,然后唯冠就声称转让协 ...
打个类似比方,你跟别人买了房子,但没去房产局办房产证,这个房子归谁呢?
作者: lijgame    时间: 2012-2-17 16:32

引用:
原帖由 小文 于 2012-2-17 16:10 发表
好像是说苹果用一个空壳公司IPADL去和唯冠谈商标转让,35000签了下来,签约附件中有一些商标权证,这个权证里包含在中国的iPad商标。之后唯冠就破产了,欠债38亿,中行等八大银行面临大量坏账,然后唯冠就声称转让协 ...
这个版本很流行,但是可信度不高啊
你买房子签了合同却不去房产交易中心搞过户?
作者: arrow    时间: 2012-2-17 16:37

一切以合同为准
作者: yuhui    时间: 2012-2-17 16:37

引用:
原帖由 小文 于 2012-2-17 16:10 发表
好像是说苹果用一个空壳公司IPADL去和唯冠谈商标转让,35000签了下来,签约附件中有一些商标权证,这个权证里包含在中国的iPad商标。之后唯冠就破产了,欠债38亿,中行等八大银行面临大量坏账,然后唯冠就声称转让协 ...
背后推手是8大银行

作者: mephisto    时间: 2012-2-17 16:43

这个。。既然是一个老板,要卖就全卖了,还可以留一个不卖?除非合同里写明国家了
作者: 小文    时间: 2012-2-17 16:45

可信度无从取证,这事情到最后肯定也是罗生门

这个不是没正式手续的问题,当时的场景是深圳唯冠说自己没商标权,只有台湾唯冠有,于是IPADL就去台湾和台湾唯冠签了转让协议,协议中包括中国大陆的商标。国外的合同是没有敲章一说的,签字就有法律效力,IPADL和台湾唯冠都是外国公司,签字是正常的流程。如果深圳唯冠没有商标权,那也不可能去中国大陆和深圳唯冠敲这个公章。

其实最主要还是唯冠破产啦,几十亿哪,银行从唯冠收不回贷款,苹果那么有钱自然从苹果身上想办法:D

真相到底如何没人知道的,只能进入看戏模式静观其变了。
作者: kyowzq7    时间: 2012-2-17 16:47

刚看了合同,里面有深圳维冠
作者: firesun    时间: 2012-2-17 16:53

签了协议不去办理商标过户是什么操作手法?
作者: voodoo    时间: 2012-2-17 16:56

其实就是大陆不承认台湾唯冠有代表深证唯冠卖商标,认为两者之间不存在关系
作者: 小文    时间: 2012-2-17 16:57

引用:
原帖由 firesun 于 2012-2-17 16:53 发表
签了协议不去办理商标过户是什么操作手法?
苹果抓的就是唯冠拒不履行合同吧
作者: shiningfire    时间: 2012-2-17 16:57

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12-2-17 16:56 发表
其实就是大陆不承认台湾唯冠有代表深证唯冠卖商标,认为两者之间不存在关系
一国两制
作者: survivorcn    时间: 2012-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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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行涉及其中,估计苹果免不了要破不少财了
作者: voodoo    时间: 2012-2-17 17:08

如果苹果败诉,完全可以告唯冠的老板商业咋骗,其实现在就是银行控制了唯冠来打官司
作者: 威尼斯睡裤    时间: 2012-2-17 17:15

拿香港法院来压内地事务? 这要是炒大的话, 苹果死定了妥妥的. 真不熟悉国内的做事方法么

话说 唯冠 不是还打算去美国告苹果欺诈么
弄个皮包公司花了点小钱就把全球使用权买到手了, 隐瞒实情导致卖方没能正确估值算不算欺诈啊
作者: 城里的月光    时间: 2012-2-17 17:19




看不懂英文,谁给说说啥意思~~
作者: voodoo    时间: 2012-2-17 17:20

引用:
原帖由 城里的月光 于 2012-2-17 17:19 发表



看不懂英文,谁给说说啥意思~~
好像意思是说大陆的商标权不在深圳公司,在台湾公司
作者: 小文    时间: 2012-2-17 17:22

引用:
原帖由 城里的月光 于 2012-2-17 17:19 发表



看不懂英文,谁给说说啥意思~~
商标不属于深圳公司而是台湾公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选择在台湾开这个会。
作者: 城里的月光    时间: 2012-2-17 17:22

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12-2-17 17:20 发表


好像意思是说大陆的商标权不在深圳公司,在台湾公司
我说老大,您不会这么没幽默感吧~~:D :D :D
作者: 城里的月光    时间: 2012-2-17 17:23

引用:
原帖由 威尼斯睡裤 于 2012-2-17 17:15 发表
拿香港法院来压内地事务? 这要是炒大的话, 苹果死定了妥妥的. 真不熟悉国内的做事方法么

话说 唯冠 不是还打算去美国告苹果欺诈么
弄个皮包公司花了点小钱就把全球使用权买到手了, 隐瞒实情导致卖方没能正确 ...
嫌少你别卖啊,又没逼你卖。
按你的意思,是不是要苹果主动告诉对方要用ipad这个商标出产品,被狠敲一杠就不算欺诈了是吧
作者: 小文    时间: 2012-2-17 17:26

苹果用IPADL这个空壳公司去买这个商标的确是巧计压价了,知道是苹果这样的公司要买,卖方肯定狮子大开口:D
作者: zztg    时间: 2012-2-17 17:35

引用:
原帖由 威尼斯睡裤 于 2012-2-17 17:15 发表
拿香港法院来压内地事务? 这要是炒大的话, 苹果死定了妥妥的. 真不熟悉国内的做事方法么

话说 唯冠 不是还打算去美国告苹果欺诈么
弄个皮包公司花了点小钱就把全球使用权买到手了, 隐瞒实情导致卖方没能正确 ...
当时谁也不知道ipad能卖这么好啊....要是ipad变得像newton一样一泡屎 你说卖不卖
作者: mephisto    时间: 2012-2-17 17:39

新华社信息上海2月15日电近期,“IPAD”商标侵权案持续发酵,不仅进入司法程序,还引起了市场波动。“IPAD”究竟是谁的?这场美国苹果公司(Apple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权争夺,给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哪些启示?

  苹果“iPad”在中国备受消费者青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IPAD”商标却另有其主,这就是深圳唯冠。

  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唯冠国际”)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2001年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两个商标的注册。

  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苹果又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即台湾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

  对于苹果公司而言,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均属于唯冠国际的子公司,“IPAD”商标转让协议是唯冠国际的集体交易行为。因此,苹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这两个商标归其所有。

  然而,法院审理认为,商标转让合同系英国IP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深圳唯冠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及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涉案的商标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无约束力,从而驳回了苹果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暂定于2月29日开庭。同时,深圳唯冠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对苹果侵权“IPAD”商标权的诉讼案暂定于2月22日开庭。

  除此之外,由于深圳唯冠在全国多个地方通过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对苹果侵权“IPAD”商标权的行为进行查处,苹果平板电脑“iPad”因此正面临着被“下架”的风险。

  截至目前,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已介入调查这一事件,上海工商部门也已密切关注此事。“如今,深圳唯冠对‘IPAD’商标权维权范围已扩展至河北等地方,接下来还将继续扩大在全国的维权范围。”谢湘辉说。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苹果公司充分预料到了“iPad”的潜在商标风险,而且在解决中国大陆的“iPad”品牌隐患时,采用了高超的技巧,通过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小公司来与台北唯冠洽谈收购,最后以3.5万英镑达成收购协议。但是,苹果最大的漏洞就在于,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之间虽有关联,却并不能代表彼此。

商标不都属于母公司吗,子公司如何持有商标,最多使用商标。

这文章说苹果是与台湾唯冠而不是国际唯冠签的,因此深圳唯冠表示不知道,莫非还要和子公司一个个签?还是台湾唯冠没有经过母公司的同意?这也不可能啊,我总觉得有点耍赖的味道:D
作者: eastwoodwest    时间: 2012-2-17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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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法院分部门很愿意看到苹果被罚款,然后坐地分赃
作者: aso    时间: 2012-2-17 18:15

这本来就是一出耍流氓的破厂公司与兲朝特色的山寨法官联手导演出来的闹剧。本坛有些猴青为了黑个水果,实在是过于饥不择食了……

[ 本帖最后由 aso 于 2012-2-17 18:17 编辑 ]
作者: 约翰法雷尔    时间: 2012-2-17 18:21

不需要解释,苹果的错

就好像篮球论坛,不管什么帖子,回复勒布朗的错总没有错
作者: 小文    时间: 2012-2-1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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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事情非常有趣,一个是每年17%税款老老实实交而且产品还卖的非常好的苹果大公司,另一个是已经破产的深圳公司。本来应该怎么办是毫无疑问。现在后台是八大银行,国有银行哪个不是政府身上的肉,如果能一下子捞他个2,3百亿,不也是美事一桩吗?
作者: phoenie    时间: 2012-2-17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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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iresun  于 2012-2-17 16:53 发表
签了协议不去办理商标过户是什么操作手法?
我听说去办过户的时候被拒了。
作者: beterhans    时间: 2012-2-17 19:53

33 + 37 楼的 帖子让我得出结论
这是一起 诈骗案件.... :D
作者: comer    时间: 2012-2-17 19:57

依然不清不楚,回信对商标描述模糊,没有地域限定,各方都可解读。而且联络信件对于以最终定案文本为准的合同案件不具备决定因素。直接把合同拿出来才是真的,邪恶地想想,估计合同文本描述有漏洞,对苹果不利,又或者IPADL签署的协议中虽写明了包含大陆地区的商标,但是相关文字又会把之后拿到商标权的苹果陷入商业欺诈的处境,陷入更麻烦的法律处境,不方便直接拿出来。
反正看热闹就是了,不过维冠背后的法律团队应该是好好研究过的,可能当时自己都没注意到,还是有高人啊。
作者: beterhans    时间: 2012-2-17 20:02

引用:
原帖由 comer 于 2012-2-17 19:57 发表
依然不清不楚,回信对商标描述模糊,没有地域限定,各方都可解读。而且联络信件对于以最终定案文本为准的合同案件不具备决定因素。直接把合同拿出来才是真的,邪恶地想想,估计合同文本描述有漏洞,对苹果不利,又或 ...
买 商标 找个人 代买 就属于 欺诈?
作者: comer    时间: 2012-2-17 20:05

引用:
原帖由 beterhans 于 2012-2-17 20:02 发表

买 商标 找个人 代买 就属于 欺诈?
只要捏造或隐瞒事实就可能构成欺诈,如果文本中写进了一些内容就麻烦了。
作者: beterhans    时间: 2012-2-17 20:15

引用:
原帖由 comer 于 2012-2-17 20:05 发表


只要捏造或隐瞒事实就可能构成欺诈,如果文本中写进了一些内容就麻烦了。
不是很理解 但是 代买的话 没必要 捏造任何东西吧? 代买方也不用告诉出售方 自己会卖给谁吧? 或者自己会那这个干什么吧?

买到出售合同里必须规定 这个商标会用来干啥?
作者: comer    时间: 2012-2-17 20:21

引用:
原帖由 beterhans 于 2012-2-17 20:15 发表



不是很理解 但是 代买的话 没必要 捏造任何东西吧? 代买方也不用告诉出售方 自己会卖给谁吧? 或者自己会那这个干什么吧?

买到出售合同里必须规定 这个商标会用来干啥?
很简单举例,比如写上了因XXXXX,或者是考虑到XXXXX,双方一致同意啥啥啥的,问题就在XXXXX上。
另外,一个双方协议,要第三方理解干什么,签完执行了就没事了。问题就往往在没执行完上,事就出了。
作者: beterhans    时间: 2012-2-17 20:31

引用:
原帖由 comer 于 2012-2-17 20:21 发表


很简单举例,比如写上了因XXXXX,或者是考虑到XXXXX,双方一致同意啥啥啥的,问题就在XXXXX上。
另外,一个双方协议,要第三方理解干什么,签完执行了就没事了。问题就往往在没执行完上,事就出了。
没见识过 公司 对 公司的 合同. 学习了.
作者: ofanjx    时间: 2012-2-17 20:33

看内容,这事应该是IP公司和唯冠的合同纠纷,估计苹果的马甲没搞好,原始合同不够严密。
现在这状况,唯冠后面有银行支持,苹果身边还有一圈工商准备咬,苹果再不开窍搞个和解,等法院判就被动了,苹果的律师真是不了解国情。
这还是顾忌苹果国内形象好的情况,如果是谷歌,早被查封了。
作者: cola2012    时间: 2012-2-17 20:33

苹果当初不考虑商标问题妄图靠律师团和既成事实来抢i系列商标,早应该料到会有现在这样的结果.耍流氓的遇到真大流氓,傻逼了吧.
作者: lewx    时间: 2012-2-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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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不能卖以后大家都得买港水
作者: 小文    时间: 2012-2-18 13:19

这篇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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