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2-16 16:54 发表
EMC2是卖存储的,施乐根本不造显示器
话说回来,这些公司的法务部门弱爆了
原帖由 @纵海行舟 于 2012-2-16 17:0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onyEricsson (RAY)
emc的商标是emc2....
原帖由 beterhans 于 2012-2-16 17:06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这话不对吧 如果领域不一样就能免于被起诉 那么2000年根本没有ipad这种产品
那这一审也站不住脚呀?
那我去注册个ibm 牌马桶 然后也能搞?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2-16 17:14 发表
问题是,苹果压根没注册过ipad这个商标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2-16 17:20 发表
腾讯QQ注册过商标
原则上,A拥有某商标,就拥有这个商标在其他领域的优先注册权嘛
苹果根本没注册ipad
原帖由 squallySP 于 2012-2-16 17:1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apple处理这类问题应该轻车熟路吧,连apple这商标当年不是都纠纷过么
原帖由 十步一杀 于 2012-2-16 22:22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AMSUNG (Nexus S)
这怎么叫勒索,这不是向国际惯例学习么?苹果不是到处挥舞专利大棒么?
原帖由 beterhans 于 2012-2-16 17:06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这话不对吧 如果领域不一样就能免于被起诉 那么2000年根本没有ipad这种产品
那这一审也站不住脚呀?
那我去注册个ibm 牌马桶 然后也能搞?
原帖由 AndMe 于 2012-2-17 00:21 发表
商标注册的时候,是需要你递交类别的,比如我是做服装的,就是归到25类
跨类别注册,需要多收费, 比如3个类别是1w的话,5个类别就是1w3这样
商标保留有效期是10年,如果5年内没有使用过这个商标,则其他申请方可以申请要 ...
原帖由 纵海行舟 于 2012-2-17 00:19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emc2是四个创始人名字的首字母组成的,其中有两位的名字是以c开头的。emc2是公司商标,而不是产品,既然能在中国注册,就根本不存在侵权的可能。这文章的作者非常脑残。。。
原帖由 beterhans 于 2012-2-17 00:39 发表
那么这个规定是真的话, 难道不看是 谁注册的?
比如 世界第一的牌子 可口可乐 没有进入中国
那么 有个 皮包公司 去注册一个 也是全行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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