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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数码手机] 三棒究竟侵犯了什么专利导致欧洲禁售? [打印本页]

作者: jun4rui    时间: 2011-8-12 09:19     标题: 三棒究竟侵犯了什么专利导致欧洲禁售?

看完以后我喷了



关于三星在欧洲被苹果起诉,导致 Galaxy Tab 10.1 被禁止销售一事,OSnews 发表了一篇长文,从专利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什么是欧盟设计专利
欧盟设计专利(Community Design)是授予产品设计的专利,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或包装。接收专利的机构叫做 OHIM(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内部市场和谐化办公室)。专利请求一旦获得批准,在整个欧盟是有效的。
专利的有效期是 5 年,但是可以延期 5 次,最长期限达到 25 年。欧盟各国都有可受理“欧盟专利”案件的一般法院。


为什么“欧盟专利”如此糟糕
我们先来看一下注册过程。
首先,注册文件无需对产品进行任何描述,只需表明产品的类别即可,其中可能包含一些低分辨率的图片或简单几句话。
其次,注册文件无人检查。如果说美国专利审批过程中还要检查是否属于”显而易见”或习知技艺(prior art),“欧盟专利”没有这个过程。掌管专利的机构 OHIM 检查的是:文件次序是否正确,文件名称是否有错。如果这两个条件达到,一项“欧盟专利”就能获得通过。
因此,具体到这次起诉,苹果只需出示必要专利文件,然后证明 Galaxy Tab 10.1 与第 003781832 号设计专利中的设备设计在形状上接近,禁令便会自动生效。另外,由于禁令是欧盟通行的,所以只要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力的法庭起诉即可。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苹果要选择德国。因为德国的禁令更易下达,无需通知被诉方,也无需听证会。
现在,证明禁令不合理的责任落到了三星头上。三星可以用“习得技艺”为由,或证明 Galaxy Tab 与苹果的“专利”不同,来证明专利是无效的。
目前,三星已经进行了反击,认为苹果提交的设备对比图是经过 PS 的,因此应判决为无效,但这是否能获得法庭认同,仍需要确认。如果三星能够使禁令无效,苹果需要赔偿损失。
重复提交,打造专利库
“欧盟设计专利”在无需监察的情况下增长,意味者大公司可以为一个设备申请许多专利。这个过程可以被称为“重复提交“。苹果可以将产品相关的一切申请为专利,从简单的概念图到真正的产品。我们看一下专利中的 iPhone 的草图:

通过这些草图,苹果可以请求对形状类似的设备下达禁令。
再看看 iPod nano 的专利

同样,苹果可以将同一个设计进行诸多变化,然后全部申请成专利。苹果曾在一天内申请了 97 条“欧盟设计专利”,全部通过,每一个专利都能成为“禁令”的基础,而且其内容无人考察。

具体到三星的 Galaxy Tab 10.1,哦不,它不是侵犯了 iPad 的设计,因为“欧盟设计专利 003781832“ 的申请时间是 2004 年 5 月 25 日,iPhone 开发前一年, iPad 宣布前六 年。那时候,苹果的工程师或许在探讨《星际迷航》,然后在餐布上画出了一个平板,就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提到《星际迷航》?因为这些科幻天才们曾设想过平板是这样的,跟上面的简图有些相像,不是吗?


可惜他们没有申请过专利。
其它专利
苹果至少申请了 1000 项专利,很多属于明显的“显而易见“和“习得技艺”。这些专利有:文件夹图标专利,软键盘专利。

等待,苹果还有一个这样的专利:电子书翻页动画。
微软也有自己的“欧盟专利”,比如这个

谁能告诉我这个是什么?
再看一个比较狠的专利——微软的 Kinect 相关专利:挥动手臂。

Google 呢?再次悲剧了,只有 9 项专利。
专利有好处吗?
当然,你可以说专利可以保护小公司的创造,因为只要在一国申请,就可以在整个欧盟得到保护。但是别忘了,申请专利是需要资金和精力,在这方面大公司优势更大,另外,打起官司来,谁能请到更好的律师?
结论
在探讨了欧洲的专利制度之后,OSnews 网站的 Thom Holwerda 感叹到
这是竞争吗?这有助于创新吗?这对消费者有益吗?这对于正常运转的市场有任何好处吗?这对于科技的发展有利吗?在无能这个问题上,我觉得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碰到了一个劲敌。这太神奇了。
也许大家现在明白,为什么苹果又要起诉摩托罗拉的 XOOM 了,这还只是开始。看来要避免被禁售,平板形状必须做些文章,矩形是必须抛弃的,下面一些图形可做参考:扇形、菱形、梯形和六角形。
via OSnews;图片来自 Flickr
【更新】在禁令下,三星的 Galaxy tab 10.1 不能在欧盟国家销售,但是禁令不包括荷兰,现在,苹果向荷兰法院也提起了要求。三星认为自己的设计属于习得技艺,它拿出的证据是:1994 年的 Knight Ridder 平板。Amazing。

三星提交了 20 多项“习得技艺”证据,涉及平板和手机方面

三星认为:按照苹果的标准,任何电子相册都是一个 iPad。




作者: bseye520    时间: 2011-8-12 09:39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这专利注册的也太无耻了。
作者: Advancedadvance    时间: 2011-8-12 09:43

球小伙举牌典故?
作者: 猫猫猫    时间: 2011-8-12 09:53

图是神码意思?
作者: FoxfoO    时间: 2011-8-12 10:17

当年EA如果把“行走”给注册了那多好~~~
作者: hudihutian    时间: 2011-8-1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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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s2表示压力不大
作者: 迷失de卡卡    时间: 2011-8-12 10:21


作者: heven2004    时间: 2011-8-12 10:22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AMSUNG (I9000)

苹果现在大有棒子的宇宙中心风范啊!
作者: jun4rui    时间: 2011-8-12 10:31

引用: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1-8-12 10:2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E63)

索尼s2表示压力不大
一样的,只要是一个屏幕一个框都算:D
作者: heven2004    时间: 2011-8-12 10:34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AMSUNG (I9000)
引用:
原帖由 @jun4rui  于 2011-8-12 10:31 发表
一样的,只要是一个屏幕一个框都算:D
以后连遗照估计也要被禁了!
作者: u571    时间: 2011-8-12 10:36

这尼玛以后连电子相框都要给乔布斯专利费了?
作者: jun4rui    时间: 2011-8-12 10:36

引用:
原帖由 heven2004 于 2011-8-12 10:34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AMSUNG (I9000)

以后连遗照估计也要被禁了!
普通遗照不会,电子遗照估计会,不过如果没威胁,估计人家也懒得起诉你
作者: wjx123    时间: 2011-8-12 10:37

MB那只要是差不多正方形的都没机会啦?
作者: colappc    时间: 2011-8-12 10:48

这尼玛的,业界毒瘤啊!
作者: OTZ官方发言人    时间: 2011-8-12 10:58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欧盟good job!!!
作者: 骨软症    时间: 2011-8-12 11:37

Apple: 这只是一个开始
作者: lslam    时间: 2011-8-12 11:51

posted by wap, platform: UC

我准备给“用眼睛看”申请专利
作者: reinhaidvon    时间: 2011-8-12 12:56

当年2进制不知道有没有申请专利
作者: 小飞侠彼德胖    时间: 2011-8-12 13:00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onyEricsson (Xperia X10i)

我准备给1.0以上视力看申请专利。
作者: migiry    时间: 2011-8-12 13:06

good job
要么给钱,要么自己努力的去创新吧
作者: migiry    时间: 2011-8-12 13:08

赶快全部倾销到中国来
再不部署中国市场,苹果就要拿扩大专利覆盖面了
作者: xiejia31    时间: 2011-8-12 16:02

应该把人设成专利,这样欧州人都不用出生了。
作者: b0207191    时间: 2011-8-12 23:17

一种通过呼吸实现生物存活的方法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11-8-1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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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igiry  于 2011-8-12 13:06 发表
good job
要么给钱,要么自己努力的去创新吧
这跟创新有关系吗?
人也不是要钱,就是要你混蛋,欧盟的纱布法律真结巴多。
作者: scorpioh    时间: 2011-8-13 10:52

posted by wap, platform: Opera

看来苹果的成功四成来自创新六成来自无耻么。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11-8-13 10:54

posted by wap, platform: Opera
引用:
原帖由 @spcboyboy  于 2011-8-13 07:4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OS

天朝的傻逼法律更多,比如五不搞,三个代表!
50步和一百步的故事原来只能对天朝用啊?
作者: migiry    时间: 2011-8-13 11:06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11-8-12 23:24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Opera

这跟创新有关系吗?
人也不是要钱,就是要你混蛋,欧盟的纱布法律真结巴多。
面对苹果这种霸道的专利优势,就三星来说只有三个方法,要么给钱购买专利授权,要么就想办法把专利搞掉,要么自己去创新,避开专利。
就最近几年moto,微软和苹果的专利纠纷,基本都是庭外和解,达成某种妥协。
作者: 猫猫猫    时间: 2011-8-13 11:56

专利为某种几何图形的设备....
或者干脆固体的设备.
干脆把液态气态也一起注册了吧.
要电池的设备, 不要电池的设备, 插电的设备, 不插电的设备...也一起搞定了吧
作者: 小鹌鹑    时间: 2011-8-13 13:26

我要申请个 用手拿的专利,凡是要用手拿起来的 电话都算我的专利
作者: cf3b5    时间: 2011-8-13 19:51

引用:
原帖由 migiry 于 2011-8-13 11:06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面对苹果这种霸道的专利优势,就三星来说只有三个方法,要么给钱购买专利授权,要么就想办法把专利搞掉,要么自己去创新,避开专利。
就最近几年moto,微软和苹果的专利纠纷,基本 ...
但是很现实的说,这些专利其实根本没法避免,所以只有自己也注册一堆这些垃圾专利,被人搞的时候,才有反击的可能!
譬如如果对方有挥左手的专利,如果自己挥右手的专利,就不怕被人搞!
Google错就错在书生味太浓,不屑于注册这些垃圾专利,等到被人搞了,才后悔!
但是作为消费者来说,个人真是很同情Google~
作者: iceliking    时间: 2011-8-14 09:15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E72)

sb的这些专利是怎么通过的,专利局是一群猪吗
作者: lijgame    时间: 2011-8-14 10:32

这真是太无耻了
猪一样的欧盟啊
作者: leedsun    时间: 2011-8-14 13:14

posted by wap, platform: ZTE (N600)

这样的话欧盟的专利少得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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