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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新车] 交强险又立功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随笔    时间: 2010-5-17 17:26     标题: 交强险又立功了!

今天《商报》登的,青岛一无证摩托追尾前门的摩托,导致车上一老一少受伤,反诉前车赔偿,最后法院认定被撞车无责但是要赔肇事车12.2万,理由是“无责赔付”原则规定,不管被保险机动车有无过错、有多大过错,保险公司都要无条件给付规定限额内的赔偿。而且道法第76条的规定也没说肇事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可以免责
作者: 装机工    时间: 2010-5-17 18:49

换成是我,打死老子也不赔,打官司之前你闹,打官司之后老子也去闹!什么玩意儿……
作者: 装机工    时间: 2010-5-17 18:49

另外这新闻里那12万是不是保险公司出???不是的话让法官自个陪去,草泥马
作者: 装机工    时间: 2010-5-17 18:51

算了,我自问自答了,被撞的车无责,无责的话保险公司陪个J8
作者: 爬行动物    时间: 2010-5-17 19:04

我碰到过这种案子,一辆车停在路边,一哥们喝多了,无证戴着俩人骑着摩托撞过来,自己腿折了,俩人也受了伤,不重。最后是停在路边的车次要责任,交强险范围内赔了一万,商业三者赔了3万多好像是。

交强险的无责赔付是挺扯的,A撞了B,在AB都受伤、B无责的的情况下,B还得赔A,但我记得,赔偿财产无责最多赔200。12万应该是有责任的情况下赔付人员受伤的顶额,人员受伤无责好像是2000。

好久没接触车险,都忘差不多了。。。。
作者: 爬行动物    时间: 2010-5-17 19:07

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10-5-17 18:51 发表
算了,我自问自答了,被撞的车无责,无责的话保险公司陪个J8
交强险无责赔付,但肯定没12万那么高。不知道凭啥判出来赔12万的。
作者: 忘却武士    时间: 2010-5-17 21:25

是保险公司赔啊
作者: ♂LEO    时间: 2010-5-17 22:03

国人的法律就是SB到极点
作者: 陈惯吸    时间: 2010-5-18 08:44

照这么说,老子车停在车位人不在,有傻逼一头撞上去死掉了,估计也要老子赔了
作者: wanghujin    时间: 2010-5-18 08:51

引用:
原帖由 陈惯吸 于 2010-5-18 08:44 发表
照这么说,老子车停在车位人不在,有傻逼一头撞上去死掉了,估计也要老子赔了
从理论上来说,只要证明他是故意陷害、找茬、自杀等主观意愿的,那你就无责了。
可惜,这些你永远无法证明。
那就赔钱吧。
作者: 爬行动物    时间: 2010-5-18 09:00

引用:
原帖由 陈惯吸 于 2010-5-18 08:44 发表
照这么说,老子车停在车位人不在,有傻逼一头撞上去死掉了,估计也要老子赔了
我说的那个案例里,那个车负次要责任是因为“没有在指定停车区停车”,可是,当时那车是在一个小县城里,那个县城也基本上没多少所谓的“指定停车区”。

所以,真有人找一辆停在路边泊车位的车一头撞上去死了,按照无责赔付或者机动车是强势群体的说法,真有要赔的可能……不过谁知道呢,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作者: sunner    时间: 2010-5-18 10:03

引用:
原帖由 陈惯吸 于 2010-5-18 08:44 发表
照这么说,老子车停在车位人不在,有傻逼一头撞上去死掉了,估计也要老子赔了
你觉得冤枉么?有一堆红眼p民会跳起来喷:你可以不买车啊,凭什么我们没有车而你却买车呢?

就跟每次汽油涨价都会有sb出来表态“幸好自己不开车,油价玩命涨吧,oyeah~”一样
作者: 赖赖414    时间: 2010-5-18 10:26

兲朝的法律真是完善又公平
作者: xxhunter    时间: 2010-5-18 11:21

保险公司不管酒后还是醉酒都赔? 不可能吧
作者: 教师随笔    时间: 2010-5-18 15:05

无责赔付可不管你有没有喝酒,保险公司横竖要赔。感觉交强险就是个天怒人怨的脑残玩意,一方面助涨碰瓷,另一方面还助涨危险驾驶。既没保障所谓公平正义和维护弱势群体,还扭曲了社会责任感,啥JB玩意?!也就TG这没下限的司法体制才会鼓捣出如此纱布的东西。
作者: silverhoof    时间: 2010-5-18 17:47

应该修改法律,有责赔偿无责一分不赔,去掉什么弱势强势群体的定义。
一个阵痛期过去,路上违章的行人非机动车死个百八十个以后我们的交通情况将会有巨大改善。
作者: 倍舒爽    时间: 2010-5-19 03:43

引用:
原帖由 silverhoof 于 2010-5-18 17:47 发表
应该修改法律,有责赔偿无责一分不赔,去掉什么弱势强势群体的定义。
一个阵痛期过去,路上违章的行人非机动车死个百八十个以后我们的交通情况将会有巨大改善。
不可能的。。。
我朝贫富悬殊已经够厉害了~
这种所谓弱势帮助的条款如此霸王和不合理,实质上是社会阶级矛盾的调和剂~
以法规强制地让有车阶级的资本在一定程度下流向无车阶级~

这对法律的制定者,也就是统治阶级很有利,且不用他们的丝毫成本~
但当然,已经把法律是公平和正义的价值观给扭曲了~这个祸害十分大且深远。。。
棺材店的执政能力也就这点水准。。

[ 本帖最后由 倍舒爽 于 2010-5-19 03:45 编辑 ]
作者: skidrow    时间: 2010-5-19 08:30

法律应该是用来保护守法人权益!!!
作者: van601030    时间: 2010-5-19 16:41

我艹 真没下限了
作者: Jeffrey    时间: 2010-5-19 16:50

别跟tg谈下限好吗
作者: interboy    时间: 2010-5-19 17:12

弱势群体这个说法本身就有待斟酌,有钱人骑个哈雷超速逆行撞上一辆司机开的车,结果有钱人死了,还得反过来要司机赔钱。真JB扯淡...谁犯错谁承担责任就行了。搞什么交强险,交抢险还差不错。
作者: breadabo    时间: 2010-5-19 17:47

你们真的认真看过交强险的条款么?
作者: 装机工    时间: 2010-5-19 17:48

引用:
原帖由 教师随笔 于 2010-5-18 15:05 发表
无责赔付可不管你有没有喝酒,保险公司横竖要赔。感觉交强险就是个天怒人怨的脑残玩意,一方面助涨碰瓷,另一方面还助涨危险驾驶。既没保障所谓公平正义和维护弱势群体,还扭曲了社会责任感,啥JB玩意?!也就TG这没 ...
交强险本来就是国家出台来抢钱的,如果真是为了P民有保障,出台强制性的商业保险政策不一样么,非要你额外买个交强险
作者: 爱你一棒陲    时间: 2010-5-19 21:44

这玩意成功的起到了挑起屁民内部仇恨,转移社会矛盾的河蟹作用
作者: microxx    时间: 2010-5-20 09:34

我很淡定,这种操蛋事,没遇到就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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