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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玩《GTA:血战唐人街》竟然有一种在国内的亲切感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29 17:31     标题: 玩《GTA:血战唐人街》竟然有一种在国内的亲切感了!

这几天开始玩nds上的《GTA:血战唐人街》,横行霸道的完成了几个任务之后,心头涌起一种亲切感,好似在天朝国内的感觉,特意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1、在马路上可以肆无忌惮的飙车、撞人,而且基本上不用付出什么代价。

2、万一是受被警察叔叔抓了,只要有钱,就没问题,花钱买自由,花钱买平安。

3、除我之外的街头斗殴、交通肇事也很频繁。大街上所有的人都很暴躁,一言不合,举枪就射,挥拳就打。

4、价值观简单的只有金钱、暴力和色情。

其实游戏也可以改名为:《我在天朝平淡的一天》

ps:求助,论坛能上传本地电脑的头像图片吗?

[ 本帖最后由 昵称 于 2009-10-30 09:27 编辑 ]
作者: 比卡丘    时间: 2009-10-29 17:44

[posted by wap, platform: Firefox]

国内就是1234的感觉吗……我穿越了……
作者: 全娱乐制霸    时间: 2009-10-29 18:01

太不和谐了········
作者: 超越神的牛肉人    时间: 2009-10-29 18:22

这游戏销量离500万越来越近了
我惶惶终日
作者: 逆寒冰冷雨    时间: 2009-10-29 18:28

国内赞啊

里面有车来撞你么
作者: sdwawa    时间: 2009-10-29 18:34

有枪么
作者: aBrnoSUt    时间: 2009-10-29 18:37

感觉赞,应该发水区。
作者: 飞天猪    时间: 2009-10-29 18:54

[posted by wap]

楼主第一次玩gta?
作者: magtree    时间: 2009-10-29 22:18

恩……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系列里的隐喻版~~~~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9-10-30 00:32

这是什么风格。。。233
作者: 江户川柯南    时间: 2009-10-30 01:05

新文体么??
作者: WWF    时间: 2009-10-30 03:32

1、在马路上可以肆无忌惮的飙车、撞人,而且基本上不用付出什么代价。

你在国内撞一个试试?

2、万一是受被警察叔叔抓了,只要有钱,就没问题,花钱买自由,花钱买平安。

你在国内杀个人试试?

3、除我之外的街头斗殴、交通肇事也很频繁。大街上所有的人都很暴躁,一言不合,举枪就射,挥拳就打。

你在国内举枪就射试试?

4、价值观简单的只有金钱、暴力和色情。

你没有朋友,鉴定完毕
作者: kony    时间: 2009-10-30 07:51

LZ真是活在国内么?还是被轮子收买了?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30 09:17

这里的朋友还真是挺较真啊!

理解能力就~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30 09:21

引用:
原帖由 kony 于 2009-10-30 07:51 发表
LZ真是活在国内么?还是被轮子收买了?
这也能扯上轮子?  还给我发配出去了?  智商下限啊!

[ 本帖最后由 昵称 于 2009-10-30 09:25 编辑 ]
作者: mtraka    时间: 2009-10-30 09:22

我在阿富汗的一天吧
作者: samchen0079    时间: 2009-10-30 09:25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E71)]

没有城管没有钓鱼执法你也敢说是在天朝的一天?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30 09:26

引用:
原帖由 samchen0079 于 2009-10-30 09:2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Nokia (E71)]

没有城管没有钓鱼执法你也敢说是在天朝的一天?
惭愧啊,建议下一版增加此支线任务!
作者: iiwang    时间: 2009-10-30 09:27

关联性不强。我觉得~~~


GTA的历史很久远了,我认识这个游戏都是7,8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是2D游戏,那时候天朝还没这么不和谐呢。

大放异彩是在PS系主机上完成的。

所以LZ你的观点有些极端。
作者: iiwang    时间: 2009-10-30 09:33

上传电脑里的头像是有尺寸限制的。
外联URL地址的头像没这个限制。

但都必须在你发帖数达到规定要求,积分累计到一定程度才行。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30 09:36

引用:
原帖由 WWF 于 2009-10-30 03:32 发表
1、在马路上可以肆无忌惮的飙车、撞人,而且基本上不用付出什么代价。

你在国内撞一个试试?

2、万一是受被警察叔叔抓了,只要有钱,就没问题,花钱买自由,花钱买平安。

你在国内杀个人试试?

3、除我之 ...
其实,语文里还有些其他的修辞方法,如:比喻、夸张、暗讽、排比等。

[ 本帖最后由 昵称 于 2009-10-30 09:50 编辑 ]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30 09:40

引用:
原帖由 iiwang 于 2009-10-30 09:33 发表
上传电脑里的头像是有尺寸限制的。
外联URL地址的头像没这个限制。

但都必须在你发帖数达到规定要求,积分累计到一定程度才行。
为啥不爱去威乐天堂,就是这个原因,那里更过分,不到一定级别,都不能发帖!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30 09:41

引用:
原帖由 iiwang 于 2009-10-30 09:27 发表
关联性不强。我觉得~~~


GTA的历史很久远了,我认识这个游戏都是7,8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是2D游戏,那时候天朝还没这么不和谐呢。

大放异彩是在PS系主机上完成的。

所以LZ你的观点有些极端。
曾经和谐过?!
作者: Licker    时间: 2009-10-30 09:43

天天都战,见贴就喷,一点儿娱乐精神都没有。

明摆着的调侃贴而已。
作者: iiwang    时间: 2009-10-30 09:54

引用:
原帖由 昵称 于 2009-10-30 09:41 发表


曾经和谐过?!
毕竟早年我们心智未开,或者开的程度都不相同。

我当时觉得和谐而已。:D
作者: tangcu    时间: 2009-10-30 10:33

GTA第一代就是3D画面的了,当然,不是真正的全3D,只是建模有点3D的感觉,是俯视的视角。

不过当时没觉得有啥好玩诶……
作者: 昵称    时间: 2009-10-30 10:56

引用:
原帖由 iiwang 于 2009-10-30 09:54 发表



毕竟早年我们心智未开,或者开的程度都不相同。

我当时觉得和谐而已。:D
7,8年前,我都和老婆同居2年多了(当然你还独身呢^_^),还心智没开啊?
作者: 第六季    时间: 2009-10-30 11:45

发水区兴许能获得赞誉,这里嘛……还是遵纪守法好青年居多,结果可想而知
作者: 放PSONY    时间: 2009-10-30 11:50

呵呵  形容的不错
作者: lusiwen    时间: 2009-10-30 11:58

火,我一看比版回帖还以为这是NGA骑士日常呢
作者: iiwang    时间: 2009-10-30 14:00

引用:
原帖由 昵称 于 2009-10-30 10:56 发表


7,8年前,我都和老婆同居2年多了(当然你还独身呢^_^),还心智没开啊?
8年前,2001,刚毕业我都没找工作。
7年前,2002,我在大连,回家乡后直到2003年才正式上班。
能开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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