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置値
因为一台机器可以一家人娱乐的家用机和个人专用的掌机单纯比较销量没什么意义,所以有主张是把掌机销量除以4拿来和家用机游戏作销量比较。这个值就是指掌机销量的据置値。成因主要是因为将正统续集放在掌机并且只能保留一个记录档(意味着只能一人玩)的DQ9出现。也就说一般核心家庭有四人,所以要除以4来比较。PSP因为可以显示在电视上并且没有游戏有存档限制,所以不在据置値范围
......
原帖由 tlwbz 于 2009-9-26 17:58 发表
[posted by wap]
还在装什么呢?上次春树质疑你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了,于是两边都找人查了IP,是什么结果你自己应该心里清楚:D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1:56 发表
事情經過:
黑龍老師在TG討論串為了證明a9新聞區管理的公正,提供自己持有ID發表360負面新聞貼遭a9超版轉360區的站內通知信作截圖證據。圖片中黑龍老
師將信件內文記載的標題文字用紅字予以抹去,其後遭本人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2:28 发表
檢察官對於公訴罪的嫌疑犯提出告訴,法庭上陳列了排山倒海的證據威壓,此時我們天才的被告這麼說了
「我要求檢察官拿出生命或是職業與我對賭,否則我沒有必要拿出可以讓我脫罪的證據的義務」
「法官大人,我無罪。」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26 22:35 发表
可惜你和我的关系并不是检察官和被告的关系,检察官的指控可以导致被告被判刑,所以被告必须找证据证明自己无罪,而你的指控对我来说等于浮云
我和你是普通人对普通人,如果要承担义务,自然要对等才行,否则我干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1:41 发表
果汁老師還不敢大方承認自己就是a9的sinc系列ID呢,現在的大號叫做812346。
其實我是可以看出果汁老師能在兩地裝出略有不同的發言文脈,這種技巧與付出值得我在這裡公開表揚一下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2:39 发表
你當然不用承擔義務,你不拿出能讓自己脫罪的證據也沒人會到你家樓下敲著銅鑼或是拿紅漆灑你家大門逼你發表哪。
只是這就很像是媒體記者不斷追問上社會頭條版面的當事人解釋自己行為的動機時,報上卻大大記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2:53 发表
我也沒看到哪個瘋癲藝人說回答記者提問問題時,要記者拿出職業或視生命當賭注的。
記者與採訪者都是對等的,誰也沒有回答誰問題的義務。只是記者有筆,筆下記載的事實可以傳達一種訊息給讀者。
我想大陸地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2:57 发表
sinc系列ID曾說過一種強論,當時也被我噴死了。
「KZ 2是強作,強作就敢選在淡季發售。戰爭機器2是為了躲開kz2所以提早在11月上市」
至於KZ 2的銷量下場,這就不是SINC願意繼續戰鬥的題材了。:D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26 23:06 发表
又在做不当比喻了,你在前面把你和我的关系比作是检察官和被告的关系,这里又比作是媒体记者和诸如艺人之类的公众人物的关系,检察官可以使被告锒铛入狱,而媒体记者手握舆论大权,乃无冕之王,媒体在美国被称为三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3:13 发表
你果然看不懂我給你設下的圈套。![]()
法官檢察官的環境是說明當被告有義務為自己辯駁時(其實也不算義務,只是這牽涉到生命財產),被告提出與告訴方對賭職業與生命的要求已經傻到全世界從未耳聞。
記者與被 ...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26 23:25 发表
自己逐渐陷入窘境还说给别人下套……![]()
法官检察官拥有生杀大权,可以剥夺被告的自由甚至生命,媒体记者也拥有舆论权力可以给公众人物造成影响,他们就是靠这些权力来迫使别人必须证明自己做过什么或没做过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3:23 发表
不知道這裡有沒有索飯要繼續接力下去,可能會有,各位可以拿杯水來期待一下。:D
ODST的銷量何時出來啊。混想看看一個月sce宣稱100w的語odst比比看的結果,當時好像此ID說過odst躲開kz2的.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3:33 发表
媒體記者掌握第三權,這點我很同意。不過果汁老師靜下心來想一想吧。
法官有決裁被告的生命財產之權、媒體有操縱社會輿論之力,這兩者有如此高漲的權力下,為何您似乎都未曾耳聞受質疑者或被告提出「質疑方需拿出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6 23:36 发表
所以我就繼續渲染這個話題,讓大家看您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您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不是812346,那很好啊。但現在的局面便是你有證據也不拿出,終究檯面上沒有證據可以證明
您的清白,其他看官就自有公論了。畢竟拿個證據並不是要費你很大工夫的事情。
其他論點我在前面已經做了補充,請慢慢服用。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27 00:08 发表
你又胡扯什么,正因为法官检察官和媒体记者的权力很大,所以被告和公众人物都处于不利状态下而不得不就范,自然无法提出什么额外的要求。
检察官拿出一堆证据指控你有罪,你只有两个选择:不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清 ...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26 17:53 发表
我好像没干过这种把其他论坛的人的发言转到另一个论坛来喷以寻求自我安慰的事,对什么论坛的发言感到不爽应该直接在原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转到另一个论坛去寻求自我安慰,未免太弱了
原帖由 绯雨流 于 2009-9-27 01:47 发表
【DS】DQ9初週200万届かず【爆死】
http://dubai.2ch.net/test/read.cgi/ghard/1247327957/
754 名前:名無しさん必死だな[sage] 投稿日:2009/07/13(月) 18:30:31 ID:/6ZaJyRl0
一人一本の携帯機だから実質据置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7 00:16 发表
法官檢察官就算了,他直接可以判你入獄哪。雖然我保證法庭上作這種抵押訴求的被告絕對得不到檢察官的同意,直接斥之為瘋癲外加藐視法庭罪條一等。:D
逞口舌之快還不是一種下場,沒證據就得有罪。但是媒體就不一 ...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7 00:19 发表
你面對質疑至今不敢提供證據的行徑,就如我上面虛撰的「張國志老師昭告媒體與社會之書」一樣荒謬敗德。
真的不意外,我那篇公告文就是揣摩您的心思與發文語氣寫出來的小品作。:D
原帖由 村上春樹 于 2009-9-27 00:21 发表
“阁下媒体掌握如此雄厚的舆论操作资源,笔下所言甚者影响当事人一生之名誉及清白。面对此等事件XXXXXXX之报导质疑,本人在深信自我清白的前提下为了制裁媒体滥权,特提出XX报社总执行长XXXX即采访组记者XXXX提出报社 ...
原帖由 平野綾 于 2009-9-27 00:26 发表
首先,我不觉得这是自我安慰啊,就好比你不可能对着一个智商只有50的人寻找自我安慰一样
其次,LZ太坏了,LZ是坏蛋,他不知道某些人认为这是家丑不可外扬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27 16:22 发表
你自己明白这个道理就好,你没有法官检察官的权力就不要以法官检察官自居对别人发号施令
媒体当然强力了,庞大的发行量和受众群就可以左右舆论,要不在美国也不会被称为三权之外的第四权,虽不能直接判人 ...
原帖由 lili2k2 于 2009-9-9 01:54 发表
要不要我把杂志扫描图发给你看?
书我还有.当然了,你也可以说那些编辑都是黑索造谣.
贴出来你自己发个吃大便视频就算了,我不想象当年去赌掉某aa的jj那样对待您啊!
算了,大便不干净,吃蓝光碟怎么 ...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10 14:20 发表
你自己缩了反说别人缩?![]()
既然你一口咬定索尼说过ps3可以模拟地球,就请你拿出证据,拿不出证据你自己发个吃大便视频就算了,我不想像当年去赌掉棒槌的jj那样对待您啊!
原帖由 黑龙 于 2009-9-27 16:25 发表
我前面已经反复说过,媒体拥有左右舆论之能力,面对处于强势一方的媒体,普通人自然无法提出这种要求,我所说的对等交换是指普通人和普通人之间。
你仍然这样公然曲解我的意思并自行脑补的精神胜利法实在是令人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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