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ztxzhang518 于 2009-6-5 15:30 发表 灯泡多钱...俺有兴趣
原帖由 cold 于 2009-6-5 15:45 发表 我就是觉得,接上iphone,psp或mp4,躺在床上看房顶应该不错。
原帖由 aweiwei 于 2009-6-5 17:05 发表 这东西主要的用途,一方面是卧室,另一个主要的方面其实是商用。 销售人员带着笔记本和这个小型投影仪去见客户,随时做演示。
原帖由 cold 于 2009-6-5 17:07 发表 见客户有点难,亮度太小.适合范围除了深夜,就是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