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久游网恶意开除员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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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9-5 10:34
标题:
久游网恶意开除员工事件
以下是本案事实经过,上海市黄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判定久游网输,目前该企业已上诉黄浦区人民法院,将于2007年12月20日9点开庭!)
本人自2006年2月入职久之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案原告方),先后担任公司最高职能部门经营企划部专员、主管、经理,是 9YOUA级重要管理人员。2007年7月8日,原告方行政副总裁杜某已开会通知我准备接任久游网公关部总监,并且本人正式向9YOU行政副总裁提交了公关部年度工作计划及一系列方案。之后本人于2007年7月10日向有关领导举报了9YOU内部高层人员的贪污腐败之事后,在2007年7月11日晚上, 9YOU忽然宣布将我除名,且事前既没有告知,事后又不说明理由及依据,恶意将我解雇(原合同到2009年2月21日)。
更为恶劣的是,在没有我签字认可的情况下(9YOU要求我签字承认莫须有的罪名并自愿放弃所有诉求,并威胁我如不签字将不给我任何应得工资和经济补偿),并用邮政专递的形式送达解雇通知书。为此我向9YOU行政部门询问是何理由和依据将我解雇,且不给我申诉的权利。原告方在拿不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授权其内部监察室将我以“违反公司制度”的污蔑除名。
9YOU行政副总裁杜某事发三天前在和我开会时当面通知提拔我为久游网公关部总监,并且我正式向9YOU提交了公关部年度工作计划;三天后又以违反劳动纪律的污蔑将我除名。动机和行为严重自相矛盾。
本人曾向该公司提出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但该公司拒绝支付三个月工资,并且连7月份11天的工资至今都分文未付,7月份的四金也是通过社保仲裁庭发文后补交。退工手续也是在原告方单方面恶意解除劳动合同一周后才通知办理,并且未支付任何拖欠本人的薪水和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五条规定,一)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是拖家带口的青年人,上有老下有小,需要本人的收入来生存,家中母亲有严重的心脏病需要本人挣钱医治、抚养,由于原告方以突然袭击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依法支付工资和补偿金等,已给本人及其家庭生活造成了实际的困难,直接导致本人目前以贷度日。
在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尤其是新劳动法颁布实施的风口浪尖,该企业严重违反劳动法的恶劣行经,并伪造证据恶意污蔑劳动者,本人作为劳动人民,理应用法律武器维护作为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诉请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并给予该企业惩罚。
此致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黄俊源
2007年12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9-5 10:37
等液内来爆尿
作者:
dudeism
时间:
2008-9-5 10:47
嗯,搬个板凳
作者:
水星的爱
时间:
2008-9-5 10:47
楼主没有被纳入贪污体系,又主动上报,被开除早晚的事情
作者:
zhrflyhigh
时间:
2008-9-5 11:04
引用:
原帖由
水星的爱
于 2008-9-5 11:47 发表
楼主没有被纳入贪污体系,又主动上报,被开除早晚的事情
大实话....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9-5 12:17
上有老下有小,而且已经做了重要管理人员,还举报别人?
作者:
狗娃
时间:
2008-9-5 12:32
这年头正直是挡路石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9-5 12:57
当年的杜总已经是副总裁了啊?
就是老王的一条狗啊。
期待lz继续爆料。贪污是运营半边还是开发半边的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9-5 13:19
一般来说,在资金上有猫腻的部门都不太可能是开发的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8-9-9 00:57
在久游行政部门最为势力,作为研发人员是连狗都不如的。
那个猪头三杜总可是老王家的亲戚,还有行政的那条看家大狗生吉斌,大家对他们是恨之入骨。他们可以随便找些理由来扣员工的薪水,没有任何公司规章制度的参照和依据,完全就滥用权力。因为扣的越多他们奖金就越高,还能评年度优秀工作者。
作者:
结城晶
时间:
2008-9-9 01:36
所以说现在的领导呀。你既然想开除人,就把别人应得的给他。反正你的第一目的就是让他走人,还在意别人三个月的工资? 现在好了,搞大了吧。所以说真的是不能太高估领导的智商。 现在的领导真的是头顶青兲。一般的职员你根本就没有办法。
作者:
仰泳的青蛙♂
时间:
2008-9-9 07:53
这事在广东早就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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