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第二个弗拉米尼来了 [打印本页]

作者: jhunsoon    时间: 2008-5-9 10:58     标题: 第二个弗拉米尼来了

经纪人称阿森纳强人向温格摊牌 买断合同去国米意已决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07:58  新浪体育
经纪人称阿森纳强人向温格摊牌买断合同去国米意已决


赫莱布去意已决

  新浪体育讯 在失去了弗拉米尼之后,温格不希望再损失任何主力球员,但就在昨晚,他收到了另一个队员发出的离队请求,他就是白俄罗斯中场赫莱布。

  27岁的赫莱布一直是国际米兰的目标,据《太阳报》报道,白俄罗斯人透露,自己已经准备离开阿森纳。由于赫莱布的合同还有最后两年,他可以根据国际足联的条款以300万英镑买断合同离队。

  赫莱布的经纪人尼克拉-什皮勒夫斯基透露,昨天赫莱布已经找到温格,面对面的和法国人摊牌,谈了自己离队的愿望。什皮勒夫斯基说:“赫莱布准备进行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转会。虽然阿森纳希望给他一份长期的合同,但是他将离开这里。”

  “只有时间能够证明,这是否是一个正确的决定,但是已经没有回头路了,一切都将在未来的两个星期时间里得到解决。”

  三年前,温格花费了1000万英镑收购赫莱布,但现在他很有可能失去白俄罗斯人。温格本人仍不愿意放弃,他说:“我们想留住赫莱布,希望他是我们下赛季计划的一员,我们已经失去了一个,不想再失去更多。说到买断合同离队,这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要难的多,球队一般不情愿激活那条款。”从温格的话里,虽然能听出他留人的决心,但也不难捕捉到,赫莱布确实在寻求离队的信息。

  温格现在所能做的只是在感情和道义上挽留,但能起多大作用很难说。温格说:“我们今年接近冠军,但没有能够获胜,我希望我的球队说,明年我们会卷土重来。如果我的球员没能力这么做,只是想为了更好的合同而离开,这会是最大的失望。你要是个斗士,你该说今年你击败我了,明年我会回来击败你,这是我所期待的。”

  “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做,那么意味着我对于这支球队的整体判断是完全错误的。这会是俱乐部最大的失望。”

  队友克里希也呼吁赫莱布等想走的人留下。“没有人能说是为了赢得冠军而离开的,因为你去另一支球队时,永远不能预知会发生什么。亨利离开我们,也许是因为他想赢得西甲和冠军杯,但现实却是两样。阿森纳现有的阵容,很快就能有一些伟大的成就,我想说的是,如果阿森纳的所有人都团结在一起,那么我们可以取得了不起的成就。对我来说,英超是世界上最好的联赛,如果我能永远留在这里,我会的。对那些离开的人,我祝他们好运,但首先,确定你是因为正确的理由离开的。”

  据媒体报道,法布雷加斯有可能是下一个被豪门球队挖墙角的对象,但西班牙人暂时没有离队的想法。法布雷加斯说:“我很年轻,在阿森纳很愉快,我认为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俱乐部之一,温格就像我的父亲一样。”(马拉乔)


作者: wanghujin    时间: 2008-5-9 11:02

这个好歹是付了一点赎身费的。
作者: liang1120    时间: 2008-5-9 11:05

我真的很担心球队会成ajax
作者: 8800    时间: 2008-5-9 11:25

这个卖断和约 夜内人士老解释下
作者: voodoo    时间: 2008-5-9 11:26

加点工资就那么难么?
作者: peanut    时间: 2008-5-9 11:28

球员自己买断好像Helb是第一个啊?真狠.....
作者: 风之扉    时间: 2008-5-9 11:29

我第一次看到老大出现
膜拜一下
作者: segasin    时间: 2008-5-9 11:31

引用:
原帖由 8800 于 2008-5-9 11:25 发表
这个卖断和约 夜内人士老解释下
大致意思就是合同剩2年,球员可以支付余下2年的年薪来解除合同
作者: SaurFang    时间: 2008-5-9 11:33

阿森纳应该学巴萨,签霸王条款
作者: 8800    时间: 2008-5-9 11:37

引用:
原帖由 segasin 于 2008-5-9 12:31 发表


大致意思就是合同剩2年,球员可以支付余下2年的年薪来解除合同
强制的吗?
作者: 藕是张力    时间: 2008-5-9 11:43

引用:
原帖由 8800 于 2008-5-9 11:25 发表
这个卖断和约 夜内人士老解释下
国际足联章程第17条规定:当一名球员效力一支球队满三年,或者一名年满28岁的球员效力一支球队满两年并选择加盟另一联赛的球队,该球员可单方面买断与俱乐部的合同,而买断费用主要基数将是该球员与俱乐部剩余合同年份的薪水总合。但最终决定这份买断费用的将是国际足联,他们还将该球员的离开对球队的影响作为参考基数,因此买断费用可能高于他和球队剩下的三年薪水总和,也可能低于这个数字。

强制的

[ 本帖最后由 藕是张力 于 2008-5-9 11:45 编辑 ]
作者: 幸村精市    时间: 2008-5-9 11:45

找球员替代的钱加在人家工资上都不肯
作者: peanut    时间: 2008-5-9 11:53

引用:
国际足联章程第17条规定:当一名球员效力一支球队满三年,或者一名年满28岁的球员效力一支球队满两年并选择加盟另一联赛的球队,该球员可单方面买断与俱乐部的合同,而买断费用主要基数将是该球员与俱乐部剩余合同年份的薪水总合。但最终决定这份买断费用的将是国际足联,他们还将该球员的离开对球队的影响作为参考基数,因此买断费用可能高于他和球队剩下的三年薪水总和,也可能低于这个数字。
你厂聪明反被聪明误啊,下次记得吃亏就是占便宜..........
作者: 藕是张力    时间: 2008-5-9 11:58

因为这个规定,核心球员都是天价合同

大环境就是这样,你厂无法反抗,只能接受
作者: n.sakuraba    时间: 2008-5-9 12:40

之前就說了我廠超市打開張
作者: mcp    时间: 2008-5-9 12:45

引用:
原帖由 peanut 于 2008-5-9 11:28 发表
球员自己买断好像Helb是第一个啊?真狠.....
第一个好像是以前乌鸡那个门将
作者: mcp    时间: 2008-5-9 12:45

工资又低,到了30又是一年一签,谁会留下啊?
作者: vegavega    时间: 2008-5-9 12:51

活该了,谁让你给hleb工资那么低
作者: 首斩破沙罗    时间: 2008-5-9 13:03

这下是搬着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工资低是低,但是这下球员买断自己的合同花的钱也少了!
作者: 青菜    时间: 2008-5-9 13:03

第一个买断自己合同的人不是前乌鸡门将德阿桑蒂斯……

[转]
韦伯斯特转会启用的是国际足联的“第17条款”,该条款在2001年被补充写入。

这条规则规定球员可以在“拖延期”之后终止他们的合同,在28岁以下的球员只要签约或者续约合同3年,28岁以上只需要2年。

举例来说,一名25岁的球员,在2004年夏天加入A俱乐部,转会费是600万英镑,签下4年合同,周薪是5万英镑,那么到了2007年(履行完合同的头三年、年满28岁后),他可以支付剩余合同年限的工资(两年260万)、加上当初转会费的按年限划分(600万4年合同、一年150万),也就是说,买家只要替他支付410万(260+150)的“买断合同费”,就能要求A俱乐部放人,而A俱乐部也无权干涉他与其他俱乐部谈转会,这个价格可能远低于该球员的市场价。

韦伯斯特成为使用这条规则的第一个球员,他买断了自己在米德罗西安心队的4年合约的最后1年,确保了自己在两年前转会去英超的维甘。这家苏格兰超级联赛俱乐部只得到了15W英镑的赔偿,这就是这位苏格兰国脚后卫最后1年合同的工资。

根据“第17条款”,球员在赛季最后一场比赛后的15天内正式提出买断申请,就可以激活这项条款。这种情况有可能引发转会市场的动荡,球员以此强行转会、或要挟俱乐部加薪续约,这样,欧盟加强球员权益的初衷得到落实,而各俱乐部日后则要小心应对。

除了韦伯斯特从哈茨去了维冈,07年夏天还有乌迪内斯的德阿桑蒂斯去了塞维利亚的,马图扎伦从顿涅茨克旷工去了萨拉哥萨。

[ 本帖最后由 青菜 于 2008-5-9 13:06 编辑 ]
作者: navydern    时间: 2008-5-9 13:24

幸灾乐祸的人真多
作者: peanut    时间: 2008-5-9 13:30

那下次挑着你厂的新闻进来的都只能歌功颂德了?

至少这贴里除了你还没见到有酸葡萄
作者: vegavega    时间: 2008-5-9 13:37

既要马儿快快跑 又要马儿不吃草
这在职业联赛里是行不通的
作者: 19xx    时间: 2008-5-9 15:07

买断?

那可就决裂了啊

做的这么绝

看来是铁了心要走
作者: xray    时间: 2008-5-9 15:10

光叫别人付出,不给人加钱,谁会干?现实社会
作者: thebesian    时间: 2008-5-9 16:34

年轻或是有潜力有实力的球员打出成绩打出名气后必然要寻找更高的舞台得到更好的待遇,温格不能妄想用感情来进行生意,法布雷加斯如果要求涨薪温格该怎么办?卖掉然后赚笔钱?然后再找新人?
难道阿森纳今年的上升势头就要就此终结了?明年又要重新建队?这到底是怎么了?教授是不是该反思一下了,多给俱乐部那帮老家伙施压了,该要钱就要要,别再惯着他们了,让他们以为有了温格就万事无忧了,赶快把手里的股票卖给有实力让阿森纳成为豪门的人吧




欢迎光临 TGFC Lifestyle (http://bbs.tgfcer.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