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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杂谈] "奔驰女"竟把MINI当面包(photo) [打印本页]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08-3-31 12:28     标题: "奔驰女"竟把MINI当面包(photo)

  "奔驰女"竟把MINI当面包 划车出气被罚高额赔偿

  2008-03-31 09:38:46 来源: 南京报业网(南京) 

  近日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名为《“奔驰女”竟然不识宝马车》,是江苏城市电视台的早间新闻档节目中播出的一段节目,而各大视频网站也将这一段视频转载出来。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开奔驰的50岁女性,在自家小区被一台“面包车”挡住去路;经过是这位财大气粗的“奔驰女”生气地在对方的“面包车”上用钥匙划痕;而结果有几分出人意料,这台“面包车”原来是宝马MINI,修理费用高达上万元,最后依据相关法律,因故意损坏他人财务超过3千元,已经构成犯罪。

  电视画面中,这位“奔驰女”显然没了划车时候的脾气,哭哭啼啼地对镜头表示,一直到今天她才知道这台面包车原来是价值30多万的MINI……

  

  

  点击图片看视频:“奔驰女”如何声泪俱下表示忏悔?

  江苏城市台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多少有了几分猎奇心理,标题为《“奔驰女”竟然不识宝马车》,不咸不淡地看了一回热闹。试想,这年头居然有人不知道宝马,更何况,这是一位开着奔驰轿车的女士。开奔驰就一定要认识宝马,这是江苏城市台隐含着的观点,江苏城市台想告诉人们什么观点呢?难道是要求全民普及汽车知识?

  仔细品品这一事件,感觉甚有嚼头。在江苏城市台的片中,这位“奔驰女”以为挡住去路的不过是一台面包车,于是大胆地在车身上刮蹭;而当明白了这是一台宝马,修理费用高达上万元时,这才流出懊悔的眼泪。

  这不免有些可笑,我们可以从江苏城市台的子句中间接地理出一个观点:如果这只是一台长安面包车,或许就不会是一个新闻点了——这种市井小事太常见了,面包车被人撞了都不足为奇,可是MINI被人刮了这就是新闻,这就值得关注。那是不是可以牵强地理解为,面包车就该被“奔驰女”刮了?

  不禁让人打一个冷战,同样是车,命运的差距只因为价值的不同。

  汽车走入百姓家,这是发展中的中国的一个现象,随之而来的也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其实,车子被堵这种事件每天在全世界各地都有发生,相互容忍也就相安无事了。

  而在中国汽车显然被赋予了更多的符号意义,开着奔驰的车主以藐视的心理对一台“面包车”残忍下手,或许在某些“奔驰阶层”看来是顺理成章的。我想,这位“奔驰女”肯定有着比面包车主更强的心理优越感,你是面包车你就该被欺负,这与数年前宝马撞人、悍马车主打人的事件并没有什么两样。

  “富而不贵”,是一部分人的心理疾病,而“奔驰女”不过是这部分人的代表而已,虽然她并没有做出撞人、打人的野蛮行为,可至少在她的心里,因为自己开着奔驰而有了更优越的地位感。

  中国汽车产量激增的速度,显然超过了车主们文明进步的速度,我们正处在一个汽车数量井喷增长的时代,更处在一个汽车文明荒漠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媒体的观点不应该关注的是“奔驰女”认不认识宝马,而更应该透过事件关注到汽车文明上。在这个问题上,江苏城市台似乎缺少了一个媒体的风度吧。
作者: 隆子的三少爷    时间: 2008-3-31 12:39

原来划面包车不构成犯罪。
作者: hp10161016    时间: 2008-3-31 12:43

233MAXMAX~~~
这种事还拿出来报到
作者: mingge_xu    时间: 2008-3-31 12:44

楼下邻居的新qq最近接连遭人暗算,第一天是外壳被人360度全方位照顾了下,第2天更爽后挡风玻璃被砸烂鸟,太狠了!让丫占着偶的车位!:D
作者: 零太郎.    时间: 2008-3-31 12:44

开面包的你们颤抖吗?
作者: 盐水棒冰的替身    时间: 2008-3-31 12:49

划Tiida多少米,犯罪伐
作者: Raven    时间: 2008-3-31 12:50

还能再SB点嘛
作者: richiter    时间: 2008-3-31 13:15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满3000的就构成犯罪,要划自己估摸着点
作者: himura    时间: 2008-3-31 13:34

划车怎么能被抓到?
作者: literry1    时间: 2008-3-31 13:44

小区里有录像的吧
作者: voodoo    时间: 2008-3-31 13:51

警察立案本来就是看金额的,你的自行车被偷了和你的QQ被偷了,能是一样的吗
作者: van601030    时间: 2008-3-31 13:57

此女活该~!
作者: Raven    时间: 2008-3-31 14:13

有没说她开的是什么奔驰啊:D
作者: tristan_cp    时间: 2008-3-31 20:24

奔奔.....:D
作者: Oldman    时间: 2008-3-31 20:34

划面包车还真不一定是犯罪,划宝马基本上犯罪的概率很大
作者: himura    时间: 2008-3-31 21:08

香港法律规定

划车为"刑事罪".

(不管什么车)
作者: Oldman    时间: 2008-3-31 21:23

国外刑法和中国有很大不同。

国外的犯罪的定义一般是定性,打个比方,国外的盗窃罪,偷十万成立犯罪,偷一分钱也成立犯罪。而中国的犯罪定义不光定性也要定量,盗窃罪仅在偷盗财务数额达到一定数额后才认为是犯罪,没有达到那个数额仅触犯治安处罚法,给与治安处罚而已。
作者: Raven    时间: 2008-3-31 21:41

这到别说, 很多欧美国家都是这样的

新西兰偷300纽币以下, 都不算偷窃罪

所以当地人讽刺说小偷摸你钱包时嘴里都叨念, 299...299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08-3-31 23:25

引用:
原帖由 盐水棒冰的替身 于 2008-3-31 12:49 发表
划Tiida多少米,犯罪伐
啥意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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