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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 为什么还是网游? --  17岁中学生模仿网游杀害漂亮女同学(图) [打印本页]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08-3-29 15:32     标题: 为什么还是网游? --  17岁中学生模仿网游杀害漂亮女同学(图)

  17岁中学生模仿网游杀害漂亮女同学(图)

  2008-03-29 03:49:23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核心提示:2008年3月15日,福建省武平县发生一起罕见的未成年人杀人案。该县实验中学17岁男生小钟,当天晚上在县城一家旅馆将同班女生小鹏残忍杀害,并用刀将尸体肢解,而此前他已经写好了杀人日记。

  

  中学生模仿网游杀害漂亮女同学

  

  

  现代快报3月29日报道  2008年3月15日,福建省武平县发生一起罕见的未成年人杀人案。该县实验中学17岁男生小钟(化名),当天晚上在县城一家旅馆将同班女生小鹏(化名)残忍杀害,并用刀将尸体肢解,而此前他已经写好了杀人日记。

  漂亮女生突然失踪

  2008年3月15日,武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该县实验中学初三学生小鹏突然失踪。随即,县公安局刑侦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警方调查时发现,位于武平县实验中学不远的河东旅社一房间内,有一部分被分解的尸块。

  警方经过日夜侦办及分析监控录像,最后确认了这些已被肢解的尸块正是小鹏的。

  小鹏1992年出生在福建武平县城,从小她在父母的眼中就是一个乖乖女,不用别人过多操心,总是能把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安排得很好,在学校一直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欢,学习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

  得知心爱的女儿被害之后,小鹏的妈妈现在每天靠打镇定剂来控制情绪。

  据小鹏家里人回忆,案发当天正值学校放月假,中午时分,小鹏接到同学一个电话,说是约她出去画画,并告诉家人,下午3时回来,结果到了5时还没有回家。小鹏的父母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根据受害者家属提供的情况,警方迅速按已掌握的线索展开调查,最后认为,凶手极可能也是一个读初中的学生。此后,武平县联发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监控录像,最终让警方把犯罪嫌疑人的目标锁定在同是县实验中学初三的学生小钟身上。在案发后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16日晚上,警方在县实验中学附近的武平一中把小钟抓获。

  作案手段令人震惊

  根据警方了解,小钟对小鹏有爱慕之心。案发当天,即3月15日,家住县城的小钟曾试图多次邀请同班女生小鹏外出散心,但都遭到小鹏的拒绝。

  但屡屡邀约都未成功的小钟并不死心。在案发当晚7时左右,小钟打公用电话给小鹏称:“我只想见你一面,如果你不下来见我,我就自杀。不信你试一试。”心地善良的小鹏害怕他真的做出傻事,于是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同意与他一起外出逛逛。

  当晚,小钟带着小鹏逛了几圈后,来到他家所在地——联发花园开发区,随后两人一同外出。也就是这段过程,被联发花园物业管理处的监控录像完整地拍摄了下来。

  从家里出来后,两人又在街上逛了一会。不久,小钟谎称带她去县城某旅馆见一个同学,小鹏考虑了一会后便答应了。两人来到该旅馆4楼后,小钟要求与小鹏发生性关系,遭到小鹏的强烈拒绝。之后,双方发生了争执,两人在扭打过程中,小钟用双手紧紧掐住小鹏的脖子直至她断气。

  小鹏死后,小钟并没有马上离开作案现场,而是与小鹏的尸体共度了一个晚上。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小钟没有离开的原因,是想着如何把尸体运出去。根据监控录像显示,直到第二天早上,小钟才出去到附近的武平县辉业超市购买了作案用的刀子和塑料袋。在临出去时,小钟还交代客房部的阿姨,房间里都是复习资料,不要进去打扫。

  爱画画的古怪少年

  犯罪嫌疑人小钟出生于福建武平县城,父母在县城菜市场做服装生意,平时由于忙于生意而很少有时间管他。这样,小钟总是喜欢一个人偷偷跑去上网。据一个同学回忆,去年大年三十时,小钟还跑到网吧玩了一个通宵。在同学们眼中,小钟的家境很好,因为他们家住在县城的联发花园——这是武平县的一个高档住宅区。

  据了解,小钟曾在3月13日偷了家里1000多元钱,遭到父亲责问后离家出走,一直到案发才现身。小钟的同学向记者介绍,小钟学习画画两年多了,特别爱画漫画,画得很好。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认识小钟的人都觉得他性格很古怪,有时生气时还会无缘无故地吐血。另据班上的同学回忆,有一次,小钟和老师吵架,一赌气便从二楼走廊跳了下去,还好,当时他只是受了一点轻伤,但把老师和同学们都吓坏了。

  小钟和小鹏是同班同学,并且是前后座,漂亮乖巧的小鹏让小钟产生了一种爱慕之情。为了引起小鹏的注意,小钟总是有事没事地逗她玩。据同学们反映,小钟经常把小鹏的书扔到楼下,然后又自己拣上来。而小鹏没有生气,依然当他是同学,这更加使小钟的心理得到了满足。

  “他平时看起来没什么异常,但有时上网在QQ上会跟同学们说,他想杀人什么的。让人不解的是,他的QQ空间里面,竟然都是一些坟墓之类的图片。”熟悉小钟的一名同学向记者介绍。

  据办案民警介绍,小钟和父母的关系并不好,缺乏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不然也不会从家里偷钱离家出走。

  被网络杀人游戏害了

  小钟平时有写日记的习惯。案发后警察对他的日记进行检查时发现,小钟的日记里竟然记有很多关于解剖方面的资料,这些都是小钟在网上查找的。日记里还写下了杀人的方法,包括藏匿尸体的地点等,都事先想好了。更让人意外的是,小钟的日记里写到说要杀4个女的,而且说喜欢那种杀自己喜欢的人的快感。而小鹏只是其中一个。

  “这应该是网络游戏里的文字记录,由于他整天沉迷于网络世界,缺少正确的教育及引导,便将网络里的暴力情节拿到现实生活中来体验。”学校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小钟之所以有这种异常,是因为沉迷于一种网络游戏。案发被抓后,有关人员与小钟进行谈话时,小钟不断提到在网络游戏中分尸可以加分。

  “杀人以后可加分,然后进级,有装备。有了新的装备,可以再进一步杀人,如此反复,他便将现实中的人当成了网络中被杀的对方,比如是魔鬼、女装的魔鬼。还有,网络游戏中有结婚的情节,而杀死一个自己喜欢的异性时,加分进级又不同。久而久之,最终他陷入网络体验与现实生活中都无法摆脱的境地。”这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案发后,小钟白天依旧来到教室上课,到晚自习时就逃跑了。据警方介绍,3月16日晚上,警方在武平一中抓获他时,他正在电话亭旁边,试图打电话给家里的邻居,想打听一下动静。

  值得一提的细节是,当小钟被警方抓获时,他甚至满不在乎地对办案民警说:“拿枪打死我呀,我还是未成年人呢!”

  记者采访时,有消息称,警方曾带小钟去县城里的龙岩医院做了精神检查,他的父母也在积极为他办理精神病证明。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8-3-29 15:33

还好在他家里米找到PSP。DSL.PS2.Wii.....233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8-3-29 15:33

还好在他家里米找到PSP。DSL.PS2.Wii.....233
233,,2联了。。。。。。囧
作者: abe1007之马甲    时间: 2008-3-29 15:34

“拿枪打死我呀,我还是未成年人呢!”

他不知道17岁的话蹲一年看守所之后就可以枪毙了么。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8-3-29 15:36

引用:
原帖由 abe1007之马甲 于 2008-3-29 15:34 发表
“拿枪打死我呀,我还是未成年人呢!”

他不知道17岁的话蹲一年看守所之后就可以枪毙了么。
17岁仍要受到刑罚。不过应当减轻。免除处罚。。。还是去蹲大牢吧。。在里面看着狱警玩网游!
作者: wjx123    时间: 2008-3-29 16:07

这孩子。。。真残忍。。。他是分尸吗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8-3-29 16:08

引用:
原帖由 wjx123 于 2008-3-29 16:07 发表
这孩子。。。真残忍。。。他是分尸吗
头像赞。。
作者: 田中健一    时间: 2008-3-29 16:11

这帖跑题了,该发到水区去。
作者: 长牛角    时间: 2008-3-29 16:18

水区早有了
作者: beareve    时间: 2008-3-29 16:29

真恐怖,这小孩心理变态吧?
作者: kknd2005    时间: 2008-3-29 16:33

我只想问,他玩的是什么网游?
作者: 光之翼    时间: 2008-3-29 16:51

这是什么网游啊?分尸加分,我 日,把这策划抓去枪毙
作者: dogwarrior    时间: 2008-3-29 16:54

dexter看多了,似乎网游没有这样的内容
作者: ...    时间: 2008-3-29 16:56

没什么好怀疑,根本就是精神有问题。 :D
作者: xuxvxv    时间: 2008-3-29 16:57

反正罪犯都是模仿,学习才犯罪的,
这事往前推,要推到人类的原罪去。
作者: SHIPDS    时间: 2008-3-29 16:57

第2人生啊  不过小孩子不可能玩这个游戏吧 - -
作者: ...    时间: 2008-3-29 17:02

引用:
原帖由 xuxvxv 于 2008-3-29 16:57 发表
反正罪犯都是模仿,学习才犯罪的,
这事往前推,要推到人类的原罪去。
话说现代人都要去看A片从中学习里面的招式呢,这算不算在学习犯罪.
最近淫乱日本不断出产强奸式的A片呢,不知道有没有人去学。。:D
作者: dogwarrior    时间: 2008-3-29 17:02

引用:
原帖由 ... 于 2008-3-29 16:56 发表
没什么好怀疑,根本就是精神有问题。 :D
我觉得,这种事情如果以精神病为借口,逃避严惩,那这个社会太可悲了

是不是说,杀了人之后,只要奸尸+分尸就算精神病了?
作者: ...    时间: 2008-3-29 17:05

引用:
原帖由 dogwarrior 于 2008-3-29 17:02 发表

我觉得,这种事情如果以精神病为借口,逃避严惩,那这个社会太可悲了

是不是说,杀了人之后,只要奸尸+分尸就算精神病了?
那你的意思是说一个正常的人都会去模仿网游杀害漂亮女同学啰。
精神没有问题的人会去模仿网游去杀人的吗。为什么不去模仿生化4。。呵呵 :D
作者: 纸冰心    时间: 2008-3-29 17:07

网游算啥
我就喜欢Manhunt 但是也么杀人啊
这是个人心理问题

噢对了 还有2个月又要爽分尸忍者2了
作者: dogwarrior    时间: 2008-3-29 17:10

引用:
原帖由 ... 于 2008-3-29 17:05 发表

那你的意思是说一个正常的人都会去模仿网游杀害漂亮女同学啰。
精神没有问题的人会去模仿网游去杀人的吗。为什么不去模仿生化4。。呵呵 :D
没错,杀人的行为当然不能算正常,但是不正常和有精神疾病不是一个概念

这家人的意图很明显,证明它儿子有精神病,以此来免罪
作者: ...    时间: 2008-3-29 17:14

引用:
原帖由 dogwarrior 于 2008-3-29 17:10 发表

没错,杀人的行为当然不能算正常,但是不正常和有精神疾病不是一个概念

这家人的意图很明显,证明它儿子有精神病,以此来免罪
我建議他模仿生化4吧﹐殺了人又可以把問題堆在G病毒或者T病毒上。
說中了這兩個病毒﹐無法控制自己去殺人。。。呵呵:D
作者: jackyzoo    时间: 2008-3-29 18:13

这一款太邪恶
作者: 踩姑娘的小蘑菇    时间: 2008-3-29 20:47

 据小鹏家里人回忆,案发当天正值学校放月假,中午时分,小鹏接到同学一个电话,说是约她出去画画,并告诉家人,下午3时回来,结果到了5时还没有回家。小鹏的父母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厄,晚回家两小时就报警……太有才了……
作者: wangx2    时间: 2008-3-29 22:56

又一个女孩被杀
作者: 江西恐龙    时间: 2008-3-29 23:08

和网游有啥子关系啊………………
作者: 半熟英雄    时间: 2008-3-29 23:54

根本没有法律意识。学校社会的法制教育没有到位啊。
作者: darkgame    时间: 2008-3-30 01:01

哎,郁闷啊,怎么我天天玩网游就从没有这种想法呢?
作者: allensakura    时间: 2008-3-30 02:06

是犯罪的人選擇遊戲
而不是遊戲造成犯罪
作者: belmont_    时间: 2008-3-30 06:17

求此网游全名
作者: shadowzero    时间: 2008-3-30 06:33

家庭教育的缺少,加上学校极端的应试教育,社会整体风气越来越糟糕,出现这种案子说起来也不算震惊啊,真别以为现在的青少年道德品质能有多么高尚了。
往网游上扯也不过是想推卸责任而已,出了这种案子难道还指望记者会反省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问题?从武侠小说到街机再到网游,下一个再是什么?反正不会是反省。
作者: nLeXeR    时间: 2008-3-30 08:57

我也想知道是什么网游会鼓励恶意PK分尸抢装备的,我还想知道什么网游能够做出分尸这样的效果来
作者: DBTEL    时间: 2008-3-30 09:55

引用:
原帖由 ... 于 2008-3-29 17:14 发表

我建議他模仿生化4吧﹐殺了人又可以把問題堆在G病毒或者T病毒上。
說中了這兩個病毒﹐無法控制自己去殺人。。。呵呵:D
笑喷了,生化4与T病毒.G病毒有何关系??
你生化4玩过没??
作者: hmony    时间: 2008-3-30 11:20

这孩子玩游戏搞到精神有问题了。
人玩游戏,不要被游戏玩了。
作者: 肯    时间: 2008-3-31 10:18

 “杀人以后可加分,然后进级,有装备。有了新的装备,可以再进一步杀人,如此反复,他便将现实中的人当成了网络中被杀的对方,比如是魔鬼、女装的魔鬼。还有,网络游戏中有结婚的情节,而杀死一个自己喜欢的异性时,加分进级又不同。久而久之,最终他陷入网络体验与现实生活中都无法摆脱的境地。”这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女装的魔鬼……
作者: 爱你一棒陲    时间: 2008-3-31 10:21

丫的过16了真以为自己P事木有啊? 这种废物点心还不如拖出去喂狗
作者: dogsoldier    时间: 2008-3-31 10:40

而杀死一个自己喜欢的异性时,加分进级又不同

这设计太有文化了,太有内涵了,我不相信网络游戏能做出来,单是喜欢,就无从判断了,脑后插管差不多
作者: 耶稣复临    时间: 2008-3-31 11:37

外星人??
作者: wocao    时间: 2008-3-31 19:15

17岁还在读初三。。。。。。。。。。。。。。。。。。。。

17岁都该上高三了。。。。。。。。。。。。。。。。。
作者: anubis42    时间: 2008-3-31 23:09

还不是逼奸不遂闹的......
作者: WO0DYSUN    时间: 2008-4-1 09:32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只要是青少年犯罪,全能扯到网络和游戏上来。
作者: 裁判    时间: 2008-4-1 12:18

其他的沉重问题不讨论,请问漂亮女同学在哪里,谢谢!
作者: moody    时间: 2008-4-1 15:07

召唤残忍分尸狂魔
作者: solopain    时间: 2008-4-1 15:15

人的问题,家庭教育问题....这里玩网游,玩pc游戏,电视游戏的不在少数,怎么没事儿?
作者: cc0128    时间: 2008-4-3 16:55

SB啊。要搞也要15岁搞啊。另外监控录像都没有注意。
作者: jump    时间: 2008-4-3 18:04

  据小鹏家里人回忆,案发当天正值学校放月假,中午时分,小鹏接到同学一个电话,说是约她出去画画,并告诉家人,下午3时回来,结果到了5时还没有回家。小鹏的父母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但屡屡邀约都未成功的小钟并不死心。在案发当晚7时左右,小钟打公用电话给小鹏称:“我只想见你一面,如果你不下来见我,我就自杀。不信你试一试。”心地善良的小鹏害怕他真的做出傻事,于是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同意与他一起外出逛逛。

一处小小的矛盾。

另:文章的最后一段怎么看怎么都像是硬加上去的。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4-3 18:07

网游就是社会的毒瘤啊
作者: 山寨饭    时间: 2008-4-8 18:38

监狱里有游戏机么,人生就向往一个管吃管住,还有游戏机的监狱了,最好游戏还都是正版的,反正是纳税人的钱:D
作者: 司徒正美    时间: 2008-4-8 18:51

在网络游戏中分尸可以加分
作者: 司徒正美    时间: 2008-4-8 18:56

错漏八七,分明是假新闻!
作者: 设定    时间: 2008-4-8 20:31

用不着判什么刑,踢暴他的蛋就行了
作者: van601030    时间: 2008-4-8 20:39

引用:
原帖由 ジークフリート 于 2008-3-29 15:33 发表
还好在他家里米找到PSP。DSL.PS2.Wii.....233
233,,2联了。。。。。。囧

作者: WANNZ    时间: 2008-4-8 22:49

棒槌进去了???
作者: 瞎玩玩    时间: 2008-4-8 23:03

其实想知道那一晚上发送了撒?

不过如果分尸,是不是分的够透彻,无法取样了...
作者: 七粒尘    时间: 2008-4-9 23:49

这要是看了越狱,那家伙还不实战一下?

出去就有5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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