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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法律人士请入]国内游戏杂志附赠PSP游戏ISO的行为算不算违法? [打印本页]

作者: deus    时间: 2008-1-2 15:58     标题: [法律人士请入]国内游戏杂志附赠PSP游戏ISO的行为算不算违法?

国内这种PSP刊物现在已经不少了,虽然都有所谓的使用说明书和其他的一些文字内容,但很明显那些杂志主要卖的就是PSP游戏的光盘,我觉得这种行为应该算是公然贩卖非法游戏拷贝并从中牟利吧,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吗?望业内人士回答。

另外,如果SONY起诉这些杂志社,会胜诉吗?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08-1-2 16:00

SONY为了扩大在天朝的销量不会的
作者: iven    时间: 2008-1-2 16:02

这是在中国,LZ清醒点吧。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8-1-2 16:09

小样,整死你

(发现很多提问帖,lz的签名往往就给出了答案)
作者: PENNYSHAW    时间: 2008-1-2 16:10

在讲究按需分配的公产主义的天朝。。。。。。。附赠游戏正是体现了按需分配啊。
作者: 麦香蛋塔    时间: 2008-1-2 16:13

SONY告赢了又怎么样?大不了杂志社关门换个地方换个名字重新来过,你能怎么样?
作者: 阿卡    时间: 2008-1-2 16:14

只回答你的问题

算侵权,SONY要告轻而易举就能赢!
作者: youngwilly    时间: 2008-1-2 16:15

那天朝该进去的太多了

LZ此贴让我想起近日武汉小动物保护协会成员们的英勇行为

我估计他们都不吃肉的
作者: deus    时间: 2008-1-2 16:20

其实我是偶然回家路过报摊,看见原来现在这种PSP刊物已经这么多了,有感而发:D
作者: 麦香蛋塔    时间: 2008-1-2 16:36

引用:
原帖由 youngwilly 于 2008-1-2 16:15 发表
那天朝该进去的太多了

LZ此贴让我想起近日武汉小动物保护协会成员们的英勇行为

我估计他们都不吃肉的
小动物和食用肉应该有区别的。。。
作者: leyoung    时间: 2008-1-2 16:39

太多了,别说骚你,国家都管不过来
再说,没有ISO,PSP全球销量起码缩水20%
作者: arex    时间: 2008-1-2 16:39

那种杂志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说在天朝就表提什么违法不违法了,只要和谐就行了
作者: 2047    时间: 2008-1-2 16:41

铁定违法

起诉.?sony没这个时间精力
作者: GAYBL    时间: 2008-1-2 16:44

SONY没这个精力.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1-2 16:44

国内违法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么多年的房屋拆迁依据的什么法律?
这点小事谁管?
作者: mame    时间: 2008-1-2 17:32

那些山寨PSP杂志送送倒也罢了,可怎么连堂堂电软都……
唉,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废柴废柴……
作者: iamzelda    时间: 2008-1-2 17:37

如果买D碟犯法,这里战区至少就和谐一半。
作者: sneezingbee    时间: 2008-1-2 17:39

是。会。
作者: bigeyes    时间: 2008-1-2 18:50

引用:
原帖由 牡丹 于 2008-1-2 17:44 发表
国内违法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么多年的房屋拆迁依据的什么法律?
这点小事谁管?
说得太好了
作者: zero3rd    时间: 2008-1-2 19:08

引用:
原帖由 mame 于 2008-1-2 17:32 发表
那些山寨PSP杂志送送倒也罢了,可怎么连堂堂电软都……
唉,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废柴废柴……
当年掌机迷和掌机王还送GBA模拟器和ROM呢!
DR当年的特刊基本上都是自己做的,所以水准低,尤其是FF,
而UCG的高水准是因为直接拿人家日本方出的书COPY。
作者: 金碧辉煌    时间: 2008-1-2 19:21

天朝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作者: 友藏    时间: 2008-1-2 20:26

技术层面来说 光盘是免费赠送的 既然是免费的 就是没有从光盘盈利
我没盈利 你凭什么说我违法?
作者: md2    时间: 2008-1-2 20:35

引用:
原帖由 友藏 于 2008-1-2 20:26 发表
技术层面来说 光盘是免费赠送的 既然是免费的 就是没有从光盘盈利
我没盈利 你凭什么说我违法?
对电软游戏机这种杂志来说是合理的

但是对其他的就不合理了
因为很多书连书号都没有,卖的是光盘号
也就是说书是光盘的赠送品
作者: jeward    时间: 2008-1-2 20:42

应该问举报有奖吗
作者: imwinner    时间: 2008-1-2 21:09

tg的年龄层次是不是又一次下降了?
作者: abiao    时间: 2008-1-2 21:26

引用:
原帖由 bigeyes 于 2008-1-2 18:50 发表

说得太好了
鸟,远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近有上海61号文,不都是依据?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8-1-2 22:08

引用:
原帖由 abiao 于 2008-1-2 21:26 发表


鸟,远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近有上海61号文,不都是依据?
可是问题就在于住房拆迁问题涉及公民的重大财产和人身权利,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才能调整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以及上海市的文件无权规定,再者这些法规(或者政府文件)本身也违宪
但我们国家20多年来居然就是依据这些文件进行房屋拆迁的
作者: kenkyo0083    时间: 2008-1-2 22:18

全国人大光顾着和谐了
哪有空管民生啊

作者: futurerui    时间: 2008-1-2 22:20

大家别讨论D了,都审美疲劳了,开始谈论拆迁吧~~~
作者: liquid2    时间: 2008-1-2 22:34

一群无能的官员  他们智商又低 满街盗版CD   “啊~ 没有关系啦”
作者: no1cat    时间: 2008-1-2 22:52

答案就是那么明显
作者: naughtyben    时间: 2008-1-3 01:22

美國那邊都夠煩的了,SONY要敢在盜版上再鷄鷄歪歪的,說不定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 bigbigsmallstar    时间: 2008-1-3 11:55

有什么事情想不通的,只要想想这是在天朝,就通了
作者: tzenix    时间: 2008-1-3 13:00

当年模拟地带啊,数码时代啊这些杂志不是都送rom的么
作者: jackyzoo    时间: 2008-1-3 14:28

这是在中国,LZ清醒
作者: 村上春樹    时间: 2008-1-3 15:06

LZ 問這個問題是白問的
作者: wwq    时间: 2008-1-3 17:00

难道SONY不清楚现状吗?SONY比任何人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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