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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评] 以一个翻译的角度看叉包/DR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2:16     标题: 以一个翻译的角度看叉包/DR事件

我的总体感觉:

1,电软的文章不是改写叉包的译文。按照目前两篇文章的差异(用词,句子结构等等),改写叉包译文花费的时间会比自己翻译还长。(不信各位可以自己做实验)

2,电软这个翻译参考过叉包译文的可能性比较大。就是说遇到比较生僻的词,或者很难理解的长句,这个翻译很有可能借鉴了叉包的译文。(注:只是有可能)

个人建议:叉包呀,你真的不应该把译文那么早贴在TG上。其他杂志看到就算不抄你的,找个翻译搞出一篇四平八稳的译文也完全没有问题。这样受害方就是UCG杂志了。
作者: 金碧辉煌    时间: 2007-11-5 12:20

在天朝 抄来抄去挺正常的
作者: 霏菲飞    时间: 2007-11-5 12:21

战神来了。。。哦耶
作者: leica    时间: 2007-11-5 12:23

这个问题。。。。。。。。。。。。。
作者: maybury    时间: 2007-11-5 12:24

本来那文就是白开水,根本翻不出花来……随便找个英语没过4级的也能翻,就是费时间

同意第2条,DR这篇的“翻译者”参考过茶包这篇,估计“参考”是为了自己省时省力吧。

天下文章一大抄,很正常的。尤其是在×国。
作者: polaris918    时间: 2007-11-5 12:25

战神原来是翻译~~~~~~~~~~~~~
作者: fangel    时间: 2007-11-5 12:29

赶快前排。。。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2:31

如果大伙儿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那DR的“抄袭”的牌子是甩不掉了~~~
作者: dogsoldier    时间: 2007-11-5 12:33

战神这贴你有公报私仇的嫌疑啊:D
作者: alfredo    时间: 2007-11-5 12:33

天朝这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哪...发帖者无心,看帖者有意
作者: level5    时间: 2007-11-5 12:40

引用:
原帖由 maybury 于 2007-11-5 12:24 发表
本来那文就是白开水,根本翻不出花来……随便找个英语没过4级的也能翻,就是费时间

同意第2条,DR这篇的“翻译者”参考过茶包这篇,估计“参考”是为了自己省时省力吧。

天下文章一大抄,很正常的。尤其是在× ...
水平没4级的,翻译那文章还是难吧,过了4级的应该没问题
作者: fengxveye    时间: 2007-11-5 12:42

看似在为DR推脱

实乃坐实了“抄袭”

嗯,战神是有心人
作者: tales    时间: 2007-11-5 12:43

刚才在a9看到的说法:这是dr和ucg之间的阴毛,互相炒作而已。。某人只是个被利用了的托~
作者: 疯狂大石头    时间: 2007-11-5 12:44

战神是专业翻译啊,你给提供些具体的意见给我们这些外行说明下到底有抄没抄的?
作者: nordics    时间: 2007-11-5 12:45

后面可能会有更无耻的事出现。我们算是局外人了。
作者: 司徒正美    时间: 2007-11-5 12:53

前排快快坐,好戏连连看!
作者: abrina    时间: 2007-11-5 12:54

战神说的其实很在理,叉包事先把译文放到网上这点没走对
所以我一直觉得只要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就得首先得到自己的充分保护,免得引起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07-11-5 12:54

自古文章一大抄
作者: 谁家那个小那谁    时间: 2007-11-5 12:56

应该把楼主和包包一同发到MS去,天天让两丫的汉化360作品 。 也算物尽其用:D
作者: 村上春樹    时间: 2007-11-5 12:58

戰神很厲害耶,不愧是搞翻譯的。分析與iamevil的自白相符
作者: 文丑但颜良    时间: 2007-11-5 12:59

路过看战。。。
作者: zafm0861    时间: 2007-11-5 12:59

我只是来看战神的。。
作者: starocean    时间: 2007-11-5 12:59

引用:
原帖由 谁家那个小那谁 于 2007-11-5 12:56 发表
应该把楼主和包包一同发到MS去,天天让两丫的汉化360作品 。 也算物尽其用:D

作者: zj87813096    时间: 2007-11-5 13:00

被战神说中了
作者: 狐狸娃    时间: 2007-11-5 13:03

战神又一次证明了自己!!
作者: MAX    时间: 2007-11-5 13:03

我个人觉得,
1、有证据就去起诉,没证据就不要说了,还得向人家道歉,随便在网络上散布信息说人家抄袭,人家也有起诉你的权利。
2、你要是原来就打算把稿子发到杂志社的话,就不应该先发到网络上,这种做法有点怎么说  呢,不犯法,但是让人感觉有点不好,对人家杂志社不负责任呀。正常的做法应该是杂志发售以后,过一段时间再贴到网上来。就像电影先在影院上映,过半年再出DVD一样。
作者: 马甲爵    时间: 2007-11-5 13:08

战神血洗茶包+DR.....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3:23

作者出来澄清了,确实是自己翻译,参考了名词。

我个人认为不能算是抄袭。

这个事件主要责任应该由叉包负责,因为流程是:

TG上放中文=〉DR编辑看到发现这是很好的题材=〉委托翻译=〉UCG利益受损

如果叉包不在TG上放出文章,DR编辑不太可能接触到那片英文文章,更不知道那篇英文文章是不是适合翻译过来放在杂志。

以上。
作者: 蓦然回首    时间: 2007-11-5 13:25

战神又要借此笑傲战区了:D
战区欢乐颂
作者: 第六季    时间: 2007-11-5 13:26

有部分人开始倾向于联合炒作了
可惜没法得知当期的DR和UCG那本书的销量
作者: MAX    时间: 2007-11-5 13:31

引用:
原帖由 阿大大染 于 2007-11-5 14:23 发表
作者出来澄清了,确实是自己翻译,参考了名词。

我个人认为不能算是抄袭。

这个事件主要责任应该由叉包负责,因为流程是:

TG上放中文=〉DR编辑看到发现这是很好的题材=〉委托翻译=〉UCG利益受损

如果叉 ...
对呀,所以说如果叉包朋友是有打算把文章投到杂志社,但是却先发到网上的话,那只能说明他自己有问题。
作者: 装机工    时间: 2007-11-5 13:34

要怪只能怪天朝违法成本太低了……
作者: ZeroYUY    时间: 2007-11-5 13:40

这事多半也不了了之,不过我倒希望能有个结果...
作者: GIN    时间: 2007-11-5 13:41

付了稿费的东西现在可以随便在网上发?

我以前只要是拿钱写的东西,绝对是哪都不发,不论早晚
作者: maybury    时间: 2007-11-5 13:42

比较同意#28的战神

确实,自己翻译了,被×××媒体采纳发表付稿费,是值得高兴的事。不过茶包衰就衰在先在无孔不入的网络上发表,谁都可以看……
茶包在网上放文章其实出发点不错,让大家能有免费文章看,不过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情肯定始料未及。

茶包第2衰是先高调放炮,让人反击导致自己深陷泥潭无法率先脱身,这时候如果茶包厌战先溜,必然让人抓小辫子,而且自己偷鸡不成反……
其实直接和DR摊牌,无果(可能性很大)后在放炮,于情于理都不亏。

而且,在这个欠钱的是大爷,借钱的是孙子的×国和谐社会,谈抄袭剽窃就是虚无缥缈,先把路边上卖盗版DVD的清干净了再说知识产权的事。



所以,有好屁,先憋着,亘古不变的真理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3:54

引用:
原帖由 GIN 于 2007-11-5 13:41 发表
付了稿费的东西现在可以随便在网上发?

我以前只要是拿钱写的东西,绝对是哪都不发,不论早晚
我觉得发表出来后发在网上就没有问题,给杂志作个宣传,自己也多一点约稿机会。

杂志没登出来就发在网上。。。
作者: 小饼干    时间: 2007-11-5 13:56

战神完全不看帖吗   X包说过本来只打算放网上的  后来UCG看到才联系要发表的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3:58

引用:
原帖由 小饼干 于 2007-11-5 13:56 发表
战神完全不看帖吗   X包说过本来只打算放网上的  后来UCG看到才联系要发表的 
这样呀,那就没有问题了。UCG应该考虑到了风险。这样的话谁都不需要担负什么责任了。皆大欢喜呀。
作者: dogsoldier    时间: 2007-11-5 14:06

哦耶,译者的解释居然和战神的预测的一致
作者: ooo    时间: 2007-11-5 14:44

DR的译者发贴了,证实战神的推断还是比较准确的~
作者: 马甲爵    时间: 2007-11-5 14:48

战神满赛
作者: karsus    时间: 2007-11-5 14:52

看来的确是搞翻译的,这样就不能称作为抄了啊
作者: ☆梵天☆    时间: 2007-11-5 14:57

毕竟翻译的东西都不是原案,那么翻译出来的,意思肯定相近~ 就X包的证据看,太无力了~ 如同意思是“牛”,你不肯能让别人翻译成“羊”~ 难道同样翻译“牛”就算抄袭了么?  翻译这种东西,只要文风不同,就没资格指责别人抄袭。因为根本没证据可以证明~  现在X包要是这文的原文作者,那么自然可以指责了~ 但X包仅仅是一名译者,你不能限制别人也翻译~ 除非得到原作者的独家授权~
作者: 2047    时间: 2007-11-5 15:08

引用:
原帖由 tales 于 2007-11-5 12:43 发表
刚才在a9看到的说法:这是dr和ucg之间的阴毛,互相炒作而已。。某人只是个被利用了的托~
你确定是“被利用”?
作者: firemaster    时间: 2007-11-5 15:32

我支持LZ的观点,我以前也是做纸媒的,我们一般是这么操作:

1、如果是事先约稿,明确规定作者只有在本刊上市一个月后才能在论坛上公布,如果是与网站约稿,也是一个月内不得在网站上的发布。如果发现违规,稿费按转载稿处理(最多是原创的1/4)。

2、如果是我们在论坛或者是网站上看到我们想要的文章,一般会和作者联系,但是文章是按转载处理,会在作者栏中注明出处,稿费也只按转载稿费标准支付。

所以以后真的是与某杂志有约在先了,就要忍忍,不要先在网上贴出来了,否则影响自己的收入是一个问题(不知其他媒体是怎么规定),也容易得罪人。

BTW,本人很钦佩叉包的文采,但这件事上,只能替叉包惋惜了。

[ 本帖最后由 firemaster 于 2007-11-5 15:41 编辑 ]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5:36

引用:
原帖由 firemaster 于 2007-11-5 15:32 发表
我支持LZ的观点,我以前也是做纸媒的,我们一般是这么操作:

1、如果是事先约稿,明确规定作者只有在本刊上市一个月后才能在论坛上公布,如果是与网站约稿,也是一个月内不得在网站上的发布。如果发现违规,稿费按 ...
有人说是叉包先放在网上,然后才被UCG看到的。这样的话这个事件中没人犯错。
作者: firemaster    时间: 2007-11-5 15:44

引用:
原帖由 阿大大染 于 2007-11-5 15:36 发表


有人说是叉包先放在网上,然后才被UCG看到的。这样的话这个事件中没人犯错。
那只能说UCG的人有点…………

这种情况如果是我,只会按转载处理,想独家是不可能的了。现在是什么时代?TG又是什么地方?有哪些游戏媒体的编辑不看这些大论坛?还会放过这样一篇巨稿吗?

叉包当初就应该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作者: 芝村舞    时间: 2007-11-5 15:50

X包如果觉得自己翻译版权那么理直气壮,应该对簿公堂才好,这样胜诉了多解气。

退一万步说人家就是从你译文修改成这样的,也就成了其他文章,没有任何抄袭的证据存在。

不然以后翻译怎么活啊?翻译啥以前得看看有没有人翻译?这太自大了,很和谐的笑话。

要是一本日文翻译盗版书先卖,后面出正版都会被告翻吗?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11-5 15:57

引用:
原帖由 芝村舞 于 2007-11-5 15:50 发表
X包如果觉得自己翻译版权那么理直气壮,应该对簿公堂才好,这样胜诉了多解气。

退一万步说人家就是从你译文修改成这样的,也就成了其他文章,没有任何抄袭的证据存在。

不然以后翻译怎么活啊?翻译啥以前得看看 ...
1、上诉成本太高,经济上不合算
2、是不是侵权主要看有没有抄袭的事实存在,并不是说别人翻了你就不能翻
3、最重要的一点:未发表作品也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
作者: 芝村舞    时间: 2007-11-5 16:11

成本告不是问题,胜诉是对方付诉讼费。只是看你是否法律强大到能确认自己能赢。既然自己都不是是否能赢,只是上来起哄搞臭对手杂志名称,就显得格外卑鄙。
既然没有抄袭事实,X包所谓抄袭根本站不住理。本身翻译的抄袭就是很难界定的,就算文章比现在给出的还要相似,你说抄袭那其他翻译者怎么活?
所以总的来看,那边更站不住理很明显,只是倒DR的人太多,起哄起来倒是慢吓人,不过也歪曲不了事实。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7-11-5 17:00

不小心路过……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7-11-5 17:01

引用:
原帖由 阿大大染 于 2007-11-5 13:23 发表
这个事件主要责任应该由叉包负责,因为流程是:

TG上放中文=〉DR编辑看到发现这是很好的题材=〉委托翻译=〉UCG利益受损
您是怎么知道这个流程的?
作者: 鱼鱼鱼鱼    时间: 2007-11-5 17:04

其实上过大学的TGer...对于毕业论文..不都是参考了无数的著作和前辈的论文才完成的么..
如果借鉴和参考也算抄袭的话..那大学几乎没有人能够毕业了,因为论文全是"抄袭"..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7:06

引用:
原帖由 RestlessDream 于 2007-11-5 17:01 发表


您是怎么知道这个流程的?
瞎猜的,不过已经被指正了。貌似是你先发在论坛上,然后电软和UCG都看到了。
作者: RestlessDream    时间: 2007-11-5 17:13

引用:
原帖由 阿大大染 于 2007-11-5 17:06 发表
瞎猜的,不过已经被指正了。貌似是你先发在论坛上,然后电软和UCG都看到了。
嗯,流程不是这样

另外我之所以窝火,还有其他过程。

请期待逆袭第二弹
作者: AZOE    时间: 2007-11-5 17:14

叉包发话最高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7:16

引用:
原帖由 RestlessDream 于 2007-11-5 17:13 发表

嗯,流程不是这样

另外我之所以窝火,还有其他过程。

请期待逆袭第二弹
期待爆料。。。
作者: firemaster    时间: 2007-11-5 17:18

引用:
原帖由 RestlessDream 于 2007-11-5 17:13 发表

嗯,流程不是这样

另外我之所以窝火,还有其他过程。

请期待逆袭第二弹
老哥,吃一堑长一智吧,我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但最后真的很难说明白,也因此我们原来的媒体有了上述的规定。
作者: zo    时间: 2007-11-5 17:22

引用:
原帖由 鱼鱼鱼鱼 于 2007-11-5 17:04 发表
其实上过大学的TGer...对于毕业论文..不都是参考了无数的著作和前辈的论文才完成的么..
如果借鉴和参考也算抄袭的话..那大学几乎没有人能够毕业了,因为论文全是"抄袭"..
大部分毕业论文不就是抄袭么?
这个有什么可说的。
作者: God88    时间: 2007-11-5 17:25

引用:
原帖由 RestlessDream 于 2007-11-5 17:13 发表

嗯,流程不是这样

另外我之所以窝火,还有其他过程。

请期待逆袭第二弹
看来话题可以至少延续半个月了,我是叉包饭
作者: 牡丹    时间: 2007-11-5 17:39

阿大真是翻译
作者: 阿大大染    时间: 2007-11-5 17:45

引用:
原帖由 牡丹 于 2007-11-5 17:39 发表
阿大真是翻译
对,不过明年就要转行当民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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