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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评] 神游官方声称中国玩家是小偷! [打印本页]

作者: woodman    时间: 2007-9-10 20:46     标题: 神游官方声称中国玩家是小偷!

378楼的想知道认为正版游戏太少是导致烧录卡盛行的主要原因,此外汉化组的工作也提供了一批中文游戏满足了玩家的需求。
SAMSON:
首先,你第一个观点我们无法认同,并不能说带手机的人太多是导致小偷盛行的主要原因。其次,你问到的我们对汉化组促进中国游戏业走向正轨如何看待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有着正面两面的因素。
第一, 任何一个游戏的原创者对于任何未经同意修改作品的行为都是无法接受的,汉化组的工作反而使得各大开发商认为中国游戏业没有秩序,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这是负面影响;
第二, 第二,汉化组中一些确有能力的成员逐渐意识到从事这种官方不承认的工作对于自身发展不利,最终选择加盟神游参与正规的官方开发,在获得规范的锻炼机会后身价大增,成为中国第一批具有原创平台游戏开发能力的从业者,这是正面影响。

原帖:http://bbs.levelup.cn/showtopic-507169.aspx

刚去LU的SY新闻厅晃了一圈,看到SY居然把玩家比喻成小偷?!没有我们玩家你SY一台行货都卖不出去!还不是个N的傀儡!

[ 本帖最后由 woodman 于 2007-9-10 21:00 编辑 ]
作者: abe1007之马甲    时间: 2007-9-10 20:50

就好像JK罗琳对于主动把原版哈利波特翻译成中文并且发布到网上的中国哈迷们不买帐一样,SY这么做从他们的立场上说没什么不对的。
作者: Pires    时间: 2007-9-10 20:54

汉化组促进中国游戏业走向正轨

作者: lsy    时间: 2007-9-10 21:03

sy是啥意思?
作者: woodman    时间: 2007-9-10 21:04

引用:
原帖由 abe1007之马甲 于 2007-9-10 20:50 发表
就好像JK罗琳对于主动把原版哈利波特翻译成中文并且发布到网上的中国哈迷们不买帐一样,SY这么做从他们的立场上说没什么不对的。
当时中文版还没上市,谈不上侵犯了作者的权益,即使要愤怒也是购买版权的某国内发行商,还轮不到JK罗琳
作者: samchen0079    时间: 2007-9-10 21:04

引用:
原帖由 lsy 于 2007-9-10 21:03 发表
sy是啥意思?
自己理解
作者: lsy    时间: 2007-9-10 21:05

引用:
原帖由 samchen0079 于 2007-9-10 21:04 发表



自己理解
不用,他改题目了
作者: Kuzuryuusen    时间: 2007-9-10 21:06

我对楼主的理解能力水平深表遗憾
作者: ssbbtbt    时间: 2007-9-10 21:06

偷就偷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作者: RacingPHT    时间: 2007-9-10 21:06

中国玩家? 没有看到这个词啊.

偷换概念的粪青真恶心
作者: ryuetsuya    时间: 2007-9-10 21:06

楼主你在搞文革?你红字的话是你标题的意思么
作者: 金碧辉煌    时间: 2007-9-10 21:07

中国玩家? 中国只有销量饭:D
作者: 阿西达卡    时间: 2007-9-10 21:07

好个被虐妄想的理解能力
作者: joeljoe    时间: 2007-9-10 21:07

我想我是当年上海第一台神游机的购买者了。。。在有神游的消息的时候就逼迫某JS去进货。。。。。。

最后JS卖机器给我的时候大吐苦水。。。因为神游不肯给他机器,他还请人家销售经理吃饭呢。。。最后通过贿赂搞了一台。到了设立神游加油站的时候,神游的市场部居然直接就来敲竹杠了。。。。。。
作者: yugiwu    时间: 2007-9-10 21:08

N銷量高,沒法斗,改斗神游了咩?
作者: ttsyyh    时间: 2007-9-10 21:08

30元的价格+大作第一时间汉化=神游未来之路
作者: 火彩    时间: 2007-9-10 21:08

楼主,你在“恨斗私字一闪念”吗?
作者: woodman    时间: 2007-9-10 21:10

引用:
原帖由 ryuetsuya 于 2007-9-10 21:06 发表
楼主你在搞文革?你红字的话是你标题的意思么
哥们没看到隐含的意思?有玩家说到烧录卡盛行的问题,SY在回答中就把玩R4的玩家比喻成小偷,只是说的比较隐讳罢了
作者: zj87813096    时间: 2007-9-10 21:11

我分明看见了LZ的恨:D
作者: RacingPHT    时间: 2007-9-10 21:12

真骂你两句又怎么了? 你很光荣咩?
作者: youngwilly    时间: 2007-9-10 21:12

中国穷啊,被帝国主义抢掉那么多所以现在穷啊

中国人确实不争气,东西不被抢也会自己消耗掉

但少抢一些起码能让我们少消耗一些多发展一些不是吗?

帝国主义现在都文明了,钱洗过之后就是正规企业主了,不想想洗钱之前是什么身份

哦?
作者: yuiran    时间: 2007-9-10 21:13

引用:
原帖由 woodman 于 2007-9-10 21:10 发表



哥们没看到隐含的意思?有玩家说到烧录卡盛行的问题,SY在回答中就把玩R4的玩家比喻成小偷,只是说的比较隐讳罢了
难道你的意思说玩R4的支付了知识版权费?
作者: heweicn    时间: 2007-9-10 21:13

玩烧录卡的本来就是小偷,没啥不能接受的,不能因为偷的人多了,就不是小偷了
作者: 金碧辉煌    时间: 2007-9-10 21:14

对NF来说 打是亲 骂是爱:D
作者: 火彩    时间: 2007-9-10 21:17

引用:
原帖由 heweicn 于 2007-9-10 21:13 发表
玩烧录卡的本来就是小偷,没啥不能接受的,不能因为偷的人多了,就不是小偷了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D :D :D
作者: 恋妖壶    时间: 2007-9-10 21:19

玩烧录卡,的确是小偷,玩过任何形式D版的都是,我们都是。

我们从小到大基本或多或少都买过D版游戏音乐DVD之类的,只要买过,就是偷过,没啥不能说的。:D
作者: woodman    时间: 2007-9-10 21:19

引用:
原帖由 yuiran 于 2007-9-10 21:13 发表


难道你的意思说玩R4的支付了知识版权费?
烧录卡只是个FLASH物理介质,难道我买了R4用来听音乐不行?看电子书不行?
真要说小偷,做D版卡的那些人才是,起诉也要看清楚主体
作者: 2047    时间: 2007-9-10 21:20

我记得上次那帖也是lz发的

当时我还与lz较真.....

作者: 恋妖壶    时间: 2007-9-10 21:21

引用:
原帖由 火彩 于 2007-9-10 21:17 发表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 ...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产权了!”XXX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任家的游戏,挥着打。”XXX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盗游戏不能算偷……盗游戏!……大陆玩家的事,能算偷么?”



[ 本帖最后由 恋妖壶 于 2007-9-10 21:22 编辑 ]
作者: 火彩    时间: 2007-9-10 21:22

引用:
原帖由 woodman 于 2007-9-10 21:19 发表


烧录卡只是个FLASH物理介质,难道我买了R4用来听音乐不行?看电子书不行?
真要说小偷,做D版卡的那些人才是,起诉也要看清楚主体
哦?
烧进去的音乐有版权吗?电子书有版权吗?漫画有版权吗?
到头来不还是一样吗。
自欺欺人罢了。
引用:
菜刀只是个金属物理介质,难道我买了菜刀用来猥亵loli不行?抢劫不行?
真要说持刀杀人,做菜刀的那些人才是,起诉也要看清楚主体
这么说是不是也成立呢?

[ 本帖最后由 火彩 于 2007-9-10 21:24 编辑 ]
作者: 2047    时间: 2007-9-10 21:23

引用:
原帖由 woodman 于 2007-9-10 21:19 发表


烧录卡只是个FLASH物理介质,难道我买了R4用来听音乐不行?看电子书不行?
真要说小偷,做D版卡的那些人才是,起诉也要看清楚主体
对,我们买赃物的哪里犯法了,是卖赃物的犯法了

谁说我买这赃车是用来开的啊,我拿来乘凉不行啊,我拿来当障碍物不行啊,我哪里犯法了!
作者: ssbbtbt    时间: 2007-9-10 21:24

别的不说,就说买烧录卡只用来看电子书 听音乐的请举手
作者: ssbbtbt    时间: 2007-9-10 21:25

猥亵loli 抢劫也是罪那:D
作者: yuiran    时间: 2007-9-10 21:29

引用:
原帖由 woodman 于 2007-9-10 21:19 发表


烧录卡只是个FLASH物理介质,难道我买了R4用来听音乐不行?看电子书不行?
真要说小偷,做D版卡的那些人才是,起诉也要看清楚主体
那你叫烧录卡厂商去除对商业游戏的支持先,然后交上音乐电子书软件的权利金.
没有花钱享受到了花钱才有的服务,不是小偷?

你我大家都是,有什么好辩护的?玩D就算了,我承认我是买不起,玩了这么久的游戏也就10来张Z.但问题是不能产生我玩D我光荣的自豪感啊,太怪异了.
作者: 孟德尔    时间: 2007-9-10 21:32

省油干脆作港澳台版吧,卖出去一份还是很有赚的
作者: wonder1999    时间: 2007-9-10 21:36

好大的标题,我当是什么呢,进来一看,CAO,玩文字狱呀!
作者: blood    时间: 2007-9-10 21:41

以前挺烦SY的,现在很同情
作者: acoolbat    时间: 2007-9-10 21:42

我觉得大陆玩家实在是不珍惜。那些抱怨SY游戏贵或者抱怨SY游戏速度慢的玩家,请自问一下,行货可能把国外卖300元的正版软件在大陆以十分之一的价格推出吗?就算是以十分之一的价格推出,会和国外同时发售吗?如果可以的话,SY真是不用赚钱了,就算是不赚钱这样做,又有多少人会掏钱买呢,我不否认会有很多像我一样的玩家会去买,但是更多的人还是会玩分文不收的“烧录”版。

我们比港台玩家幸福的一点就是有SY,有行货,甚至有专门为大陆玩家开发的神游机,有人会骂,任天堂用神游机这种N64的改版机来忽悠中国玩家,我想说,他出神游机阻止你玩水货主机了吗?你可以选择不玩啊,毕竟中国还有太多人没有接触过N64,没有接触过神作马力64和OOT,出神游机有什么过错吗?软件滞后,只能怪政府的消极政策,和神游有什么关系。
作者: heweicn    时间: 2007-9-10 21:43

出游戏机周边也是要授权的吧?烧录卡有授权?
作者: KingOfPain    时间: 2007-9-10 21:47

颜射博士就算了 汉化来汉化去都没动静 你倒是出几个与时俱进的大作啊?
作者: yuiran    时间: 2007-9-10 21:55

引用:
原帖由 KingOfPain 于 2007-9-10 21:47 发表
颜射博士就算了 汉化来汉化去都没动静 你倒是出几个与时俱进的大作啊?
MARK一个,小黑屋目指.
作者: xtpl    时间: 2007-9-10 21:58

LZ真敏感……

个人觉得SY算不错了,至少一直坚持到现在,连SONY都放弃自己的神机行货版了……
作者: SlaughterA    时间: 2007-9-10 22:04

引用:
原帖由 恋妖壶 于 2007-9-10 21:21 发表


“大陆玩家的事,能算偷么?”
赞到无以复加
作者: gg321    时间: 2007-9-10 22:07

引用:
原帖由 火彩 于 2007-9-10 21:22 发表


哦?
烧进去的音乐有版权吗?电子书有版权吗?漫画有版权吗?
到头来不还是一样吗。
自欺欺人罢了。



这么说是不是也成立呢?
烧录卡在国外一样是合法的吧?空白磁带合法不?空白光盘合法不?

如果你要捍卫西方知识产权体制,那么请连同法治精神一同捍卫了,法官没有宣判之前,所有使用烧录卡的人都是清白的,什么叫自欺欺人?

至于菜刀的逻辑,拜托先说服自己好不好,真和小鸡鸡插地球有一拼。
作者: wtf317    时间: 2007-9-10 22:09

SY没说错,只是天朝的小偷太嚣张了
作者: gg321    时间: 2007-9-10 22:10

引用:
原帖由 2047 于 2007-9-10 21:23 发表


对,我们买赃物的哪里犯法了,是卖赃物的犯法了

谁说我买这赃车是用来开的啊,我拿来乘凉不行啊,我拿来当障碍物不行啊,我哪里犯法了!
空白光盘是赃物吗?

你买回去只要不拷贝非法内容,愿意做茶杯垫也行啊。
作者: 2047    时间: 2007-9-10 22:14

引用:
原帖由 gg321 于 2007-9-10 22:10 发表


空白光盘是赃物吗?

你买回去只要不拷贝非法内容,愿意做茶杯垫也行啊。
对,大陆玩家买烧录卡只是用来垫茶杯垫的:D

其他什么都不干
作者: 测试一下    时间: 2007-9-10 22:21

睡前回句楼主绝对有被害妄想症...

何况玩烧录卡不是侵犯xx的版权?~

[ 本帖最后由 测试一下 于 2007-9-10 22:23 编辑 ]
作者: 火彩    时间: 2007-9-10 22:22

引用:
原帖由 gg321 于 2007-9-10 22:07 发表
烧录卡在国外一样是合法的吧?空白磁带合法不?空白光盘合法不?

如果你要捍卫西方知识产权体制,那么请连同法治精神一同捍卫了,法官没有宣判之前,所有使用烧录卡的人都是清白的,什么叫自欺欺人?

至于菜刀的逻辑,拜托先说服自己好不好,真和小鸡鸡插地球有一拼。
哦,原来合法。
那么在女优国报道的,那些个抓住贩卖烧卡的,都是在肆意践踏民主强奸民意?

依你所见,空白磁带合法、空白光盘合法、空白SD卡合法,乃至于双立人菜刀贩卖也合法。
所以?
卖烧录卡就合法了?什么时候N社对其卡带技术的开放如同这空白磁带、空白光盘和空白SD卡一般的白菜了?
好吧,你去盗版这基于白菜技术的品牌空白磁带、品牌空白光盘、品牌空白SD卡和双立人菜刀,是不是也是合法的?
因为是“空白”的。
在白矮星上可能合法,但这里是地球。

至于菜刀的逻辑,你没幽默感,就不要乱说啊 :D

[ 本帖最后由 火彩 于 2007-9-10 22:25 编辑 ]
作者: ssbbtbt    时间: 2007-9-10 22:22

来一打烧录卡垫桌子吧,我这好几张桌子高低不平:D
作者: 2047    时间: 2007-9-10 22:26

来来来

卖茶杯垫了
作者: yuiran    时间: 2007-9-10 22:27

引用:
原帖由 gg321 于 2007-9-10 22:07 发表



烧录卡在国外一样是合法的吧?空白磁带合法不?空白光盘合法不?

如果你要捍卫西方知识产权体制,那么请连同法治精神一同捍卫了,法官没有宣判之前,所有使用烧录卡的人都是清白的,什么叫自欺欺人?
...
还能再搞笑点吗?
用烧录卡玩商业游戏有支付应该付出的钱吗?没付出钱却得到了商业游戏不叫偷叫什么?
作者: RacingPHT    时间: 2007-9-10 22:28

引用:
原帖由 gg321 于 2007-9-10 22:07 发表

法官没有宣判之前,所有使用烧录卡的人都是清白的
阁下"无罪推定"准则的使用也十分恰当。

的却仅使用烧录卡本身并不能作为任何依据, 所以广大反方在论证前应该多输入几个字"使用烧录卡非法运行商业游戏软件的玩家":D

PS: 阁下的道德水准令在下肃然起敬
作者: SlaughterA    时间: 2007-9-10 22:29

记得以前还有神论说反盗版做得太好导致盗版困难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
作者: 2047    时间: 2007-9-10 22:33

引用:
原帖由 SlaughterA 于 2007-9-10 22:29 发表
记得以前还有神论说反盗版做得太好导致盗版困难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

作者: 沉默狙击手    时间: 2007-9-10 22:34

A:PS3上的游戏不好玩啊,我买了一堆Z版
B:你玩了哪些游戏
A:我玩什么游戏不用向你一一报告吧
B:大众高x夫5玩过么
A:玩了,不好玩
B:那么马x奥银x玩过么
A:玩了,也不好玩
B:囧


这签名喷了。。。:D
作者: conroe6050    时间: 2007-9-10 22:34

LU果然LU
作者: 孟德尔    时间: 2007-9-10 22:41

嘿嘿,投就投了啊
作者: 金碧辉煌    时间: 2007-9-10 22:43

天朝都一样 习惯就好
作者: 野兽派    时间: 2007-9-10 22:46

中国从来就没有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教育,所以出现了lz这种人。

烧路卡制作厂商并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利益,完全是属于自己制作的产品自己销售。只是没有经过任天堂的许可而已。从理论上讲不能算偷。

同理,发布rom的人是买了正版,然后作为备份用复制的话这也属于合法。但是在网上发布就属于法律问题了。

综上所述,购入产品的同时,用户享有复制和研究,学习的任何权力,因为给钱了。但是不能用于传播。


但是买了烧路卡并且从网上down游戏的人完全没有交付任何费用的话,也就是没有任何使用,研究,学习的权利,就是属于偷的范畴了。
作者: 野兽派    时间: 2007-9-10 22:47

另外,盗版的“盗”字不就是偷的意思吗?
作者: 火彩    时间: 2007-9-10 22:49

引用:
原帖由 野兽派 于 2007-9-10 22:47 发表
另外,盗版的“盗”字不就是偷的意思吗?
嘘~收声!
窃书不算偷 :D
作者: ryuetsuya    时间: 2007-9-10 22:50

什么都不说了

http://www.amazon.co.jp/R4-DS-%E ... d=1189435810&sr=8-3

      
  R4 DS (英語版) NDS用 マルチメディアプレイヤ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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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マルチメディアプレイヤー =多媒体播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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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ryuetsuya 于 2007-9-10 22:59 编辑 ]
作者: 野兽派    时间: 2007-9-10 22:55

引用:
原帖由 ryuetsuya 于 2007-9-10 22:50 发表
什么都不说了

http://www.amazon.co.jp/R4-DS-%E ... %E3%82%A4%E3%83%A4% ...
从理论上讲,r4完全是自发研制的新产品,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和利益,所以构不成犯法。

自己写程序,并且用r4调试的话完全属于合法。

问题在于买r4的人没有几个是为了学习研究用的。
作者: 北大青鸟    时间: 2007-9-10 23:06

引用:
原帖由 ryuetsuya 于 2007-9-10 22:50 发表
什么都不说了

http://www.amazon.co.jp/R4-DS-%E ... d=1189435810&sr=8-3

      
  R4 DS (英語版) NDS用 マルチメディアプレイヤー ...
日本人还出书专门介绍过模拟器和烧录卡。难道这2样在日本就合法了。

其实错的人多了吧,错了也成对了的。

国人用D习惯了也就认为是应该了的,也不存在偷不偷这个概念。自己用就行了。难不成还用的理直气壮了。老外说2句民族自尊心就上来了

现在这社会,欠钱的是大爷:D
作者: 野兽派    时间: 2007-9-10 23:14

引用:
原帖由 北大青鸟 于 2007-9-10 23:06 发表


日本人还出书专门介绍过模拟器和烧录卡。难道这2样在日本就合法了。

其实错的人多了吧,错了也成对了的。

国人用D习惯了也就认为是应该了的,也不存在偷不偷这个概念。自己用就行了。难不成还用的理直 ...
合法,原因是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

制作烧路卡合法,用烧路卡玩没有购买的游戏是犯法,自己花钱买正版后备份出来盗版自己玩的话合法。

模拟器完全属于制作者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合法。

[ 本帖最后由 野兽派 于 2007-9-10 23:16 编辑 ]
作者: nosmokingsp    时间: 2007-9-10 23:36

其实我最想知道的是神游的GBA游戏可以在哪里买到呢?似乎很多地方都只卖神游的机器不卖游戏。GBA上面有很多游戏想收的,像银河战士两部、瓦里奥、耀西岛等。
作者: 6533186dc    时间: 2007-9-10 23:44

Lz,我一直很感谢sy的努力
我也觉得玩d很对不起那些制作人
可能lz是个小白
不知道一个游戏凝聚着制作人多少的心血
在你眼里玩d反而理直气壮了
作者: abe1007之马甲    时间: 2007-9-11 00:09

又当婊子又立牌坊在这年头早不新鲜了。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9-11 01:56



这贴里某些人的逻辑真是233
作者: jingb    时间: 2007-9-11 02:23

对靠卖软件的商家来说,玩盗版的人确实可算为小偷...
作者: 鱼鱼鱼鱼    时间: 2007-9-11 02:30

支持Z版..从自己做起...
作者: bountyhunter    时间: 2007-9-11 03:34

引用:
原帖由 woodman 于 2007-9-10 21:19 发表


烧录卡只是个FLASH物理介质,难道我买了R4用来听音乐不行?看电子书不行?
真要说小偷,做D版卡的那些人才是,起诉也要看清楚主体
别装了,我敢说买烧录的就没有一个没玩过烧录游戏的。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9-11 03:48

法盲太多
教不胜教
知识产权只可能被侵犯
不可能被盗取
作者: naughtyben    时间: 2007-9-11 03:49

奇怪,偷也是偷老任的東西,神遊出了幾個老古董好像還没幾個人會去偷的.
作者: affeii    时间: 2007-9-11 06:16

在这个帖子里喷的诸位:

有几个是用微软正版操作系统的?!
其它商业应用软件有几个是正版买来的?!
听的唱片、看的影碟、玩的游戏有几个是100%非盗版的?!

怎么搞得一个个人格很高尚,操守很正派的样子?!中国人大多数都是小偷,各位诸君却是不一样的圣人?就像暗娼老是骂公娼下贱一样?
作者: justcc    时间: 2007-9-11 06:16

引用:
原帖由 ttsyyh 于 2007-9-10 21:08 发表
30元的价格+大作第一时间汉化=神游未来之路
ZF不批,漢化完成了也發表不了阿!
作者: 责任编辑    时间: 2007-9-11 06:57

粪青斗神游:D
作者: 北大青鸟    时间: 2007-9-11 07:26

引用:
原帖由 野兽派 于 2007-9-10 23:14 发表



合法,原因是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利益。

制作烧路卡合法,用烧路卡玩没有购买的游戏是犯法,自己花钱买正版后备份出来盗版自己玩的话合法。

模拟器完全属于制作者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合法。
我的意思就是制作,贩卖合法,但烧录游戏犯法。

就好比你发布游戏补丁合法,但发布rom就犯法
作者: nullsign    时间: 2007-9-11 07:53

LZ的语文水平和这里某个F名人有得一拼。
作者: koukou    时间: 2007-9-11 08:25

我只知道在韩国 购买盗版会被判7年
作者: koukou    时间: 2007-9-11 08:26

汉化组汉化游戏在没有进行商业行为时 并不算犯法
作者: 一无所有    时间: 2007-9-11 08:31

偷就偷了,还是那句老话,我们的版权在8国联军的时候已经付过了
作者: 半熟英雄    时间: 2007-9-11 08:40

那还要偷多少年?
作者: 无神论    时间: 2007-9-11 09:15

引用:
原帖由 koukou 于 2007-9-11 08:26 发表
汉化组汉化游戏在没有进行商业行为时 并不算犯法
上次看个贴说几个汉化组的商业化模式是和烧录卡商合作,这些卡商会给他们一笔钱去做某个大作的汉化,所以有的汉化游戏在其他品牌的卡上不能玩,有知道内幕的高人么?
作者: 风之勇者    时间: 2007-9-11 09:18

引用:
原帖由 yugiwu 于 2007-9-10 21:08 发表
N銷量高,沒法斗,改斗神游了咩?
從各個角度找破綻嘛

什么行貨神姬?至少我們CJ有展位!
作者: ayaso    时间: 2007-9-11 09:19

引用:
原帖由 affeii 于 2007-9-11 06:16 发表
在这个帖子里喷的诸位:

有几个是用微软正版操作系统的?!
其它商业应用软件有几个是正版买来的?!
听的唱片、看的影碟、玩的游戏有几个是100%非盗版的?!

怎么搞得一个个人格很高尚,操守很正派的 ...
用了D承认就好..用了还认为自己是正义的还理直气壮的只会被B4而已
作者: 北大青鸟    时间: 2007-9-11 09:22

引用:
原帖由 affeii 于 2007-9-11 06:16 发表
在这个帖子里喷的诸位:

有几个是用微软正版操作系统的?!
其它商业应用软件有几个是正版买来的?!
听的唱片、看的影碟、玩的游戏有几个是100%非盗版的?!

怎么搞得一个个人格很高尚,操守很正派的 ...
做小偷那就低调点,理直气壮很nb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么?
作者: 虚无的嵇康    时间: 2007-9-11 09:28

大家都用了 也就无所谓了   ............
作者: nova1128    时间: 2007-9-11 09:39

引用:
原帖由 虚无的嵇康 于 2007-9-11 09:28 发表
大家都用了 也就无所谓了   ............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中国游戏业的宿命之路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9-11 09:53

引用: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9-11 07:53 发表
LZ的语文水平和这里某个F名人有得一拼。
人多势众的地方你又出现了
作者: 无神论    时间: 2007-9-11 09:54

引用:
原帖由 无神论 于 2007-9-11 09:15 发表


上次看个贴说几个汉化组的商业化模式是和烧录卡商合作,这些卡商会给他们一笔钱去做某个大作的汉化,所以有的汉化游戏在其他品牌的卡上不能玩,有知道内幕的高人么?
楼上是说FF3事件?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07-9-11 09:55

楼主的小学语文……
您不知道改编作品也是需要买改编权的吗?跟中文版游戏出没出是没有关系的……
标题党+大字报,唉。
引用:
原帖由 affeii 于 2007-9-11 06:16 发表
在这个帖子里喷的诸位:

有几个是用微软正版操作系统的?!
其它商业应用软件有几个是正版买来的?!
听的唱片、看的影碟、玩的游戏有几个是100%非盗版的?!

怎么搞得一个个人格很高尚,操守很正派的 ...
嗯,我们应该大力倡导盗版合法化!

[ 本帖最后由 handsomeken 于 2007-9-11 10:01 编辑 ]
作者: 道童    时间: 2007-9-11 09:58

LZ真恶心,人家根本没这么说!!
作者: Pix    时间: 2007-9-11 10:16

被迫害妄想型(persecutytype):坚信自己受到迫害、欺骗、跟踪、下毒、诽谤或阴谋对待等,病人往往会变得极度谨慎和处处防备,小小的轻侮可能就被病人放大,变成妄想的核心,时常将相关的人纳入自己妄想的世界


作者: GAYBL    时间: 2007-9-11 10:20

原文里没有这么说呀!
作者: 无神论    时间: 2007-9-11 11:10

引用:
原帖由 Pix 于 2007-9-11 10:16 发表
被迫害妄想型(persecutytype):坚信自己受到迫害、欺骗、跟踪、下毒、诽谤或阴谋对待等,病人往往会变得极度谨慎和处处防备,小小的轻侮可能就被病人放大,变成妄想的核心,时常将相关的人纳入自己妄想的世界 ...
楼上专攻精神科的哈
作者: DavidQ    时间: 2007-9-11 11:34

这还是没骂呢,要真骂了国内小白不还定怎么闹,一帮脑残,偷就是偷了,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
作者: sleepboy    时间: 2007-9-11 13:07

……傻,知识产权涉及的地方多了。先搞清楚烧录卡的盈利基础,模拟器是不是有用到被保护内容才说话。
作者: 无神论    时间: 2007-9-11 18:35

其实烧录卡厂商真是没脑子,如果他们也弄个收费ROM下载赚的不要太欢(当然前提是他们能够提供其他卡上不能用的破解汉化ROM),总比现在一次性卖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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