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上海恐龙 于 2007-7-26 11:45 发表 拿枪,对着自己脑袋,打下去,注意,别打死,即可
原帖由 鲜奶杯的马甲 于 2007-7-26 12:18 发表 恕我直言,还没穷到份上,尚处于把工作跟兴趣挂钩阶段~~~
原帖由 arithmetic 于 2007-7-26 12:51 发表 看来我错了, 原来各位都是把工作和兴趣分开的,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