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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也说说吧,正版和盗版之争其实没那么简单。。。。。 [打印本页]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6 20:24     标题: 我也说说吧,正版和盗版之争其实没那么简单。。。。。

最近tg战盗版战得厉害,两方都有自己的观点,支持正版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支持盗版的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都死硬得很。我也开个帖子说说我的观点。


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

我国是盗版大国,这没错,盗版让我国的软件业生存困难,但是没有盗版,软件业就能活得很好么?我看未必,没有盗版,就会有那么多人购买正版?未必的,我国的消费能力总体还是偏低,没有盗版,还会有那么多人买电脑吗?还会有那么多人买影碟机吗?不会有,看一张碟子就几十块钱,两小时就看完了,几十块钱就没了,打一个游戏一百多块钱,十几个小时打完就没了,可能更多人会选择看有线电视,便宜啊。所以如果根绝了盗版,正版的市场会比现在大,但是绝对会比现在盗版的市场小得多得多。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没有人提到过,那就是盗版不但打击了国内的软件商,而且也打击了国外的软件商,而且因为国外软件业比国内发达得多,所以对国外软件商的造成的打击也比国内软件商更大得多,如果中国没有盗版,那么国外软件商将长驱直入直接占领中国市场,中国软件业到底是死是活仍然说不清楚。


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盗版对国民经济肯定是利大于弊,国外软件业比中国发达,盗版也多数是盗的国外软件,所以中国等于是免费使用了很多商业软件,其实不光是软件,对国外产品的模仿和复制,对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也是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一穷二白,复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

其实知识产权这种东西,真的不好说,比如你有一辆宝马,我偷走了,我就有宝马了,你就没宝马了,但是软件不同,你有一份windows,我copy了一份,我有windows了,你的windows仍然还在。盗版其实就是复制,复制和偷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软件厂商为了打击盗版,故意使用了盗版这个名词,使人认为这是一种偷盗,这是不对的,虽然非法复制是对著作权人不尊重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能和偷盗混为一谈。



盗版损害了正版的利益吗?


说到底,用盗版到底会不会对正版造成损害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造成损害,那么正版就没理由叫屈。就具体举个例子,玩战神2的盗版损害了sce的利益么?答案显然是没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战神2的正版,所以玩战神2的盗版,就对sce的利益毫无影响。当然有人肯定会说如果没盗版,那sce就会在中国发行战神2的正版了,没错,但是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没有在中国发行的软件的例子,不具体针对战神2。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针对的是国外软件而言,国内软件呢?或者在国内代理的国外软件呢?它们受到盗版的损害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损害的程度有多大呢?是不是卖出去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盗版,金山公司就损失了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利润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很多人只用盗版,没有盗版他就不用,所以老美提出如此巨额的赔偿也是无理的,美国软件商想打开中国市场必须先解决盗版问题,但是从国家利益考虑,让国外软件商占领中国市场是不是符合国家利益呢?吴仪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正是说明了问题。

所以如果你真的需要这个软件,而且有能力购买,那么就买正版吧。如果你没有购买正版的能力,而且又想用这个软件,那么你就用盗版吧,不用心虚,你没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对于没有购买正版可能性的用户而言,用不用盗版对正版软件公司的利益都没有任何损害的。

[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7-4-26 20:35 编辑 ]
作者: psi    时间: 2007-4-26 20:27

没有D的话,软件肯定发展得起来,游戏肯定还是发展不起来
作者: iorilu    时间: 2007-4-26 20:32

蛋疼帖:D
作者: yuanxm88    时间: 2007-4-26 20:45

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

其实知识产权这种东西,真的不好说,比如你有一辆宝马,我偷走了,我就有宝马了,你就没宝马了,但是软件不同,你有一份windows,我copy了一份,我有windows了,你的windows仍然还在。盗版其实就是复制,复制和偷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软件厂商为了打击盗版,故意使用了盗版这个名词,使人认为这是一种偷盗,这是不对的,虽然非法复制是对著作权人不尊重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能和偷盗混为一谈。


当然不能混为一谈
知识产权和普通所有权在民法上就不是一个东西。
作者: zj87813096    时间: 2007-4-26 20:47

都成月经帖了
作者: ryuetsuya    时间: 2007-4-26 20:53

引用:
原帖由 zj87813096 于 2007-4-26 20:47 发表
都成月经帖了
日经
作者: 游戏时间    时间: 2007-4-26 21:09

有的玩就好,有钱人玩正,没钱人玩ROM,玩自己的蛋,让别人SY去吧!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4-26 21:11

泻泄啦
作者: 可米小子    时间: 2007-4-26 21:11

引用:
原帖由 ryuetsuya 于 2007-4-26 20:53 发表



日经
我看是秒潮
作者: chovosky    时间: 2007-4-26 21:13

秒经贴
作者: ジークフリート    时间: 2007-4-26 21:44

非常简单....就差一个字..
作者: foxhounds    时间: 2007-4-26 21:48

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盗版对国民经济肯定是利大于弊,国外软件业比中国发达,盗版也多数是盗的国外软件,所以中国等于是免费使用了很多商业软件,其实不光是软件,对国外产品的模仿和复制,对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也是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一穷二白,复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特别是一些行业软件.
作者: 装机工    时间: 2007-4-26 21:50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中国人就是这么贱!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4-26 21:51

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6 21:50 发表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中国人就是这么贱!
喂,这话过了吧?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4-26 21:51

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6 21:50 发表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中国人就是这么贱!
喂,这话过了吧?
作者: 江西恐龙    时间: 2007-4-26 21:53

虽然非法复制是对著作权人不尊重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能和偷盗混为一谈


不尊重?仅仅是不尊重?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4-26 21:56

没钱啊

中国人的人均收入是多少?

现在讨论这个有什么意义?

根本没讨论的价值
作者: nordics    时间: 2007-4-26 22:01

其实已经不是简单游戏或电影盗版的问题了。
盗,仿,抄,窃已经是我们社会的一部分,各行各业,无孔不入。
而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行为方式,消费方式。
吴妈,我坚持认为你的发言有损大国形象。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6 22:01

引用:
原帖由 江西恐龙 于 2007-4-26 21:53 发表
虽然非法复制是对著作权人不尊重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能和偷盗混为一谈


不尊重?仅仅是不尊重?
那你觉得是什么?
作者: beanworm    时间: 2007-4-26 22:02

同意LZ看法,同时在这件事上支持政府!

mmd美国佬!想想当初去开拓新大陆的都是些什么人,大批的欧洲底层社会民众和逃犯,老美刚建国的时候有个P啊,还不是狂盗欧洲的版,白用欧洲的技术不给钱,现在丫们发展起来了开始抑制别国发展了,去你m的!

要等中国大力治理盗版也不是不可以,等中国的各类技术、文化产业领先世界再说,到时候我们一定到处宣扬保护知识产权~别人用我们的技术通通要给钱!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4-26 22:05

引用:
原帖由 nordics 于 2007-4-26 22:01 发表
其实已经不是简单游戏或电影盗版的问题了。
盗,仿,抄,窃已经是我们社会的一部分,各行各业,无孔不入。
而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行为方式,消费方式。
吴妈,我坚持认为你的发言有损大国形象。
瞧这话说得
作者: 788414    时间: 2007-4-26 22:05

引用:
原帖由 nordics 于 2007-4-26 22:01 发表
其实已经不是简单游戏或电影盗版的问题了。
盗,仿,抄,窃已经是我们社会的一部分,各行各业,无孔不入。
而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行为方式,消费方式。
吴妈,我坚持认为你的发言有损大国形象。
瞧这话说得
作者: wiixbox360    时间: 2007-4-26 22:30

有錢就Z,無錢就D!好簡單~~~
作者: 省油的灯    时间: 2007-4-26 22:32

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

我国是盗版大国,这没错,盗版让我国的软件业生存困难,但是没有盗版,软件业就能活得很好么?我看未必,没有盗版,就会有那

么多人购买正版?未必的,我国的消费能力总体还是偏低,没有盗版,还会有那么多人买电脑吗?还会有那么多人买影碟机吗?不会

有,看一张碟子就几十块钱,两小时就看完了,几十块钱就没了,打一个游戏一百多块钱,十几个小时打完就没了,可能更多人会选

。。。。。。

你的命题逃避了一个问题,“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如你所说没有盗版,国外软件业可能长驱直入,国内软件业确实未必发达,可能还是死掉;那么有盗版也是未必发达么?错,我要说的是,有了盗版,国内软件业必然无法发达。软件盗版的产业链目前已经日趋成熟,并开始朝规模化、大型化发展,抢占了大部分低端用户的市场,软件开发商不得不面临这样的怪圈:产业发展前景虽好,面临的问题却是赚钱难。软件开发商的前期投入和成本是非常高的,如果产品出来后被大量盗版,必然会导致开发成本无法收回,形成的效应就是产业规模萎缩,开发商不愿意进入这个行业。试问在这样的怪圈之下,盗版最多让中国软件业不死,如何又能让软件业腾飞???所以,虽然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未必发达,但是只有坚持没有盗版的道路,国内软件业才有发达的一线曙光,具体例子可以看印度的软件业,他们是在gdp比中国还少的情况下,发展了本国的软件业,你认为是盗版的功劳么?一个是可能一个是肯定,选择哪一个,明眼人自知。

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盗版对国民经济肯定是利大于弊,国外软件业比中国发达,盗版也多数是盗的国外软件,所以中国等于是免费使用了很多商业软件,其实不光是软件,对国外产品的模仿和复制,对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也是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一穷二白,复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目前来看,中国的企事业单位利用盗版软件确实创造了不少效益,而节省了大量软件成本,从民族发展这点上我也无法反驳。当然假如我要虚伪一下,站在全人类角度,那么,楼主,你能理直气壮的告诉我,盗版对全人类的发展是好的么?如果是不好的,那么你中国发展了,导致其他发达国家软件业的收益减少甚至衰退从而影响其他国家人民的生活甚至导致失业,你能说这是件好事情?

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

其实知识产权这种东西,真的不好说,比如你有一辆宝马,我偷走了,我就有宝马了,你就没宝马了,但是软件不同,你有一份windows,我copy了一份,我有windows了,你的windows仍然还在。盗版其实就是复制,复制和偷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软件厂商为了打击盗版,故意使用了盗版这个名词,使人认为这是一种偷盗,这是不对的,虽然非法复制是对著作权人不尊重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能和偷盗混为一谈。


显然有区别,但是不能因为有区别,就区别对待,因为同样是违法,难道因为违法方式不同,就有的要处理有的就不处理?至于盗版怎么处理,那很简单,法律条文上写着呢,严禁!!!

盗版损害了正版的利益吗?

说到底,用盗版到底会不会对正版造成损害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造成损害,那么正版就没理由叫屈。就具体举个例子,玩战神2的盗版损害了sce的利益么?答案显然是没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战神2的正版,所以玩战神2的盗版,就对sce的利益毫无影响。当然有人肯定会说如果没盗版,那sce就会在中国发行战神2的正版了,没错,但是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没有在中国发行的软件的例子,不具体针对战神2。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针对的是国外软件而言,国内软件呢?或者在国内代理的国外软件呢?它们受到盗版的损害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损害的程度有多大呢?是不是卖出去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盗版,金山公司就损失了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利润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很多人只用盗版,没有盗版他就不用,所以老美提出如此巨额的赔偿也是无理的,美国软件商想打开中国市场必须先解决盗版问题,但是从国家利益考虑,让国外软件商占领中国市场是不是符合国家利益呢?吴仪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正是说明了问题。

所以如果你真的需要这个软件,而且有能力购买,那么就买正版吧。如果你没有购买正版的能力,而且又想用这个软件,那么你就用盗版吧,不用心虚,你没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对于没有购买正版可能性的用户而言,用不用盗版对正版软件公司的利益都没有任何损害的。


好吧,我承认你的这个观点很新颖,但是我必须反驳一下。假设你所说的是事实,什么事实呢,盗版确实没对正版造成损害,然后呢?就不必管它不必理会它?首先,你违背了原创者的意愿,你qj了原创者的意愿,即便事实是你帮他扩大了市场,也是qj,好比我qj你,你获得了快感,那也是qj啊!!!其次,这个行为属于非法投机,在违背市场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得暴利,自然,这种行为应该严厉打击,因为你造就了社会的不公平,用流行的话讲就是破坏社会和谐破坏世界大团结!:D
盗版真的没有损害正版利益么?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损害了,否则那么多原创厂商、公司不会义愤填膺的去告你去打击你去花钱宣传正版的好处。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人总是趋利避害的,不会或者很少去做无意义的事情。如果中国的盗版对国外的正版无害,甚至还有宣传和扩大市场作用,那老外们应该没事偷着乐嘛,干嘛来告你,甚至拉上美国政府一起气势汹汹的杀过来。你一个国家获利了,其他大部分国家受害了,我又要虚伪的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上说,必须制止你们这种行为,国家不作为,就处罚国家。
作者: HJYtm    时间: 2007-4-26 22:35

有贫有富,自然有正有盗
就那么简单,你也不用想复杂,自己把自己给憋了
作者: fenrile    时间: 2007-4-26 22:40     标题: 回复 #13 装机工 的帖子

阁下难道不是中国人,或者说自甘堕落,开始糟蹋自己的人格。
说一句广大网民的心里话,互联网的含义就是free,国外管着叫共享,懂不懂?
XD,再说一句不厚道的话,在互联网上不用盗版就***
别一副谦谦君子的样,那就是岳不群!
作者: fenrile    时间: 2007-4-26 22:43

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6 21:50 发表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中国人就是这么贱!
阁下难道不是中国人,或者说自甘堕落,开始糟蹋自己的人格。
说一句广大网民的心里话,互联网的含义就是free,国外管着叫共享,懂不懂?
XD,再说一句不厚道的话,在互联网上不用盗版就是$B
别一副谦谦君子的样,那就是岳不群!
作者: zbyyx    时间: 2007-4-26 22:46

24楼站在了全人类的立场...
作者: 九头鹰    时间: 2007-4-26 22:55

LZ观点偏颇了.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07-4-26 23:08

引用:
原帖由 beanworm 于 2007-4-26 22:02 发表
同意LZ看法,同时在这件事上支持政府!

mmd美国佬!想想当初去开拓新大陆的都是些什么人,大批的欧洲底层社会民众和逃犯,老美刚建国的时候有个P啊,还不是狂盗欧洲的版,白用欧洲的技术不给钱,现在丫们发展 ...
在工业领域,如果再不好好治理,国内企业发展的机会也就要错失了。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6 23:09

我的文字用黑色吧,逐条反驳你
引用: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7-4-26 22:32 发表
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

我国是盗版大国,这没错,盗版让我国的软件业生存困难,但是没有盗版,软件业就能活得很好么?我看未必,没有盗版,就会有那

么多人购买正版?未必的,我国的消费能力总体还是偏低,没有盗版,还会有那么多人买电脑吗?还会有那么多人买影碟机吗?不会

有,看一张碟子就几十块钱,两小时就看完了,几十块钱就没了,打一个游戏一百多块钱,十几个小时打完就没了,可能更多人会选

。。。。。。
你的命题逃避了一个问题,“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如你所说没有盗版,国外软件业可能长驱直入,国内软件业确实未必发达,可能还是死掉;那么有盗版也是未必发达么?错,我要说的是,有了盗版,国内软件业必然无法发达。软件盗版的产业链目前已经日趋成熟,并开始朝规模化、大型化发展,抢占了大部分低端用户的市场,软件开发商不得不面临这样的怪圈:产业发展前景虽好,面临的问题却是赚钱难。软件开发商的前期投入和成本是非常高的,如果产品出来后被大量盗版,必然会导致开发成本无法收回,形成的效应就是产业规模萎缩,开发商不愿意进入这个行业。试问在这样的怪圈之下,盗版最多让中国软件业不死,如何又能让软件业腾飞???所以,虽然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未必发达,但是只有坚持没有盗版的道路,国内软件业才有发达的一线曙光,具体例子可以看印度的软件业,他们是在gdp比中国还少的情况下,发展了本国的软件业,你认为是盗版的功劳么?一个是可能一个是肯定,选择哪一个,明眼人自知。

印度的软件业不过是帮别人做代工罢了,中国也可以帮别人做代工啊,这和盗不盗版的没任何关系的,只和人才数量和素质有关,我只能说你举了一个毫无说服力的例子。。。。。:D

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盗版对国民经济肯定是利大于弊,国外软件业比中国发达,盗版也多数是盗的国外软件,所以中国等于是免费使用了很多商业软件,其实不光是软件,对国外产品的模仿和复制,对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也是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一穷二白,复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目前来看,中国的企事业单位利用盗版软件确实创造了不少效益,而节省了大量软件成本,从民族发展这点上我也无法反驳。当然假如我要虚伪一下,站在全人类角度,那么,楼主,你能理直气壮的告诉我,盗版对全人类的发展是好的么?如果是不好的,那么你中国发展了,导致其他发达国家软件业的收益减少甚至衰退从而影响其他国家人民的生活甚至导致失业,你能说这是件好事情?

即使站在全人类角度,盗版仍然不能说是对人类发展不好,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完全不予保护会削弱创新技术的动力,而过度保护会造成知识垄断,反而会阻碍人类的进步,比如一个贫穷的山村,你高价卖给他们改良的粮食种子,他们买得起吗?如果有人大批克隆这种种子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村民或者干脆送给他们,那这个村子就会迅速发展起来。从全人类的角度来说也是这样,软件业受到的损失可以从其它行业得到弥补。

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

其实知识产权这种东西,真的不好说,比如你有一辆宝马,我偷走了,我就有宝马了,你就没宝马了,但是软件不同,你有一份windows,我copy了一份,我有windows了,你的windows仍然还在。盗版其实就是复制,复制和偷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软件厂商为了打击盗版,故意使用了盗版这个名词,使人认为这是一种偷盗,这是不对的,虽然非法复制是对著作权人不尊重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能和偷盗混为一谈。

显然有区别,但是不能因为有区别,就区别对待,因为同样是违法,难道因为违法方式不同,就有的要处理有的就不处理?至于盗版怎么处理,那很简单,法律条文上写着呢,严禁!!!

法律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为什么对盗版的处理不重呢?为什么不枪毙盗版者呢?就是因为这种行为危害很小,所以处罚轻微。这个处罚程度在每个国家规定都不同,因为每个国家的利益不同,所以对盗版的态度有差别,我们没有必要看外国人的脸色,中国人有自己对待盗版的态度,个人使用盗版虽然非法,但是却不会被处罚,法律自然是有公道的。

盗版损害了正版的利益吗?

说到底,用盗版到底会不会对正版造成损害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造成损害,那么正版就没理由叫屈。就具体举个例子,玩战神2的盗版损害了sce的利益么?答案显然是没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战神2的正版,所以玩战神2的盗版,就对sce的利益毫无影响。当然有人肯定会说如果没盗版,那sce就会在中国发行战神2的正版了,没错,但是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没有在中国发行的软件的例子,不具体针对战神2。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针对的是国外软件而言,国内软件呢?或者在国内代理的国外软件呢?它们受到盗版的损害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损害的程度有多大呢?是不是卖出去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盗版,金山公司就损失了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利润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很多人只用盗版,没有盗版他就不用,所以老美提出如此巨额的赔偿也是无理的,美国软件商想打开中国市场必须先解决盗版问题,但是从国家利益考虑,让国外软件商占领中国市场是不是符合国家利益呢?吴仪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正是说明了问题。

所以如果你真的需要这个软件,而且有能力购买,那么就买正版吧。如果你没有购买正版的能力,而且又想用这个软件,那么你就用盗版吧,不用心虚,你没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对于没有购买正版可能性的用户而言,用不用盗版对正版软件公司的利益都没有任何损害的。

好吧,我承认你的这个观点很新颖,但是我必须反驳一下。假设你所说的是事实,什么事实呢,盗版确实没对正版造成损害,然后呢?就不必管它不必理会它?首先,你违背了原创者的意愿,你qj了原创者的意愿,即便事实是你帮他扩大了市场,也是qj,好比我qj你,你获得了快感,那也是qj啊!!!其次,这个行为属于非法投机,在违背市场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得暴利,自然,这种行为应该严厉打击,因为你造就了社会的不公平,用流行的话讲就是破坏社会和谐破坏世界大团结!

盗版居然上纲上线到破坏和谐了,orz。。。。。好吧,你要说和谐,我就也拿和谐和你说事。盗版是暴利?和服装相比呢?和医药相比呢?和电力电信相比呢?
盗版行业创造了多少就业机会你知道吗?街头卖盗版碟的下岗职工也许就等着这点微薄的利润养活一家人,dvd现在基本上每家都有吧,如果没有盗版影碟,那么多dvd生产厂家都得倒闭了,得有多少工人下岗?这样就是你说的和谐了?

盗版真的没有损害正版利益么?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损害了,否则那么多原创厂商、公司不会义愤填膺的去告你去打击你去花钱宣传正版的好处。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人总是趋利避害的,不会或者很少去做无意义的事情。如果中国的盗版对国外的正版无害,甚至还有宣传和扩大市场作用,那老外们应该没事偷着乐嘛,干嘛来告你,甚至拉上美国政府一起气势汹汹的杀过来。你一个国家获利了,其他大部分国家受害了,我又要虚伪的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上说,必须制止你们这种行为,国家不作为,就处罚国家。

我并没有说盗版没有损害正版利益啊,我只是说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国外软件商这么气势汹汹的是为什么?还不是眼馋中国这块肥肉,想打入中国市场啊,但是中国的盗版让他们无从下口,关于全人类的话题我前面已经论述过了,每个人都应该支持自己的国家,外国软件商安的是好心?为了让你用上正版软件才去告盗版?别搞笑了,他们是为了钱,为了中国这个大市场。


[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7-4-26 23:11 编辑 ]
作者: 桃太郎3    时间: 2007-4-26 23:17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6 20:24 发表
其实知识产权这种东西,真的不好说,比如你有一辆宝马,我偷走了,我就有宝马了,你就没宝马了,但是软件不同,你有一份windows,我copy了一份,我有windows了,你的windows仍然还在。
你花了100W买宝马 我COPY了一辆 他COPY了一辆 全中国人人COPY了一辆 你得宝马还在 只不过不值100W了 这不算偷宝马 这和偷钱没区别.....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6 23:25

引用:
原帖由 桃太郎3 于 2007-4-26 23:17 发表

你花了100W买宝马 我COPY了一辆 他COPY了一辆 全中国人人COPY了一辆 你得宝马还在 只不过不值100W了 这不算偷宝马 这和偷钱没区别.....
嗯,这个回帖出现在tg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因为每次独占作品移植到其它主机的时候也总会有人跳出来。这种心态要不得啊。。。。。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6 23:26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6 20:24 发表
说到底,用盗版到底会不会对正版造成损害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造成损害,那么正版就没理由叫屈。就具体举个例子,玩战神2的盗版损害了sce的利益么?答案显然是没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战神2的正版,所以玩战神2的盗版,就对sce的利益毫无影响。当然有人肯定会说如果没盗版,那sce就会在中国发行战神2的正版了,没错,但是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没有在中国发行的软件的例子,不具体针对战神2。
如果没有盗版,原本买盗版的用户会有极少数去买正版。
这极少数用户原本是厂商的消费者,现在被盗版夺走了。
正版软件损失了这些销量,怎么能说对厂商毫无影响?
别告诉我是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这些软件的行货正版”,水货正版也算在厂商销量里,厂商也赚到钱了。

[ 本帖最后由 shangchi 于 2007-4-26 23:27 编辑 ]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6 23:28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07-4-26 23:26 发表


如果没有盗版,原本买盗版的用户会有极少数去买正版。
这极少数用户原本是厂商的消费者,现在被盗版夺走了。
正版软件损失了这些销量,怎么能说对厂商毫无影响?
拜托你看完我的帖子再回帖好吗?我分情况讨论了的。第二种情况下我也承认是对正版厂商有影响,但是这个影响是多少呢?单纯从盗版销量来确定正版软件商受的损失吗?

另外买水货我认为并不光彩,没什么可说的,从国家的立场来看,买盗版好歹也是入了自己人腰包,买水货偷漏了关税,白便宜了外国人,对国家一点好处都没有。

[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7-4-26 23:31 编辑 ]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07-4-26 23:29

引用:
原帖由 桃太郎3 于 2007-4-26 23:17 发表

你花了100W买宝马 我COPY了一辆 他COPY了一辆 全中国人人COPY了一辆 你得宝马还在 只不过不值100W了 这不算偷宝马 这和偷钱没区别.....
侵犯知识产权在法律上绝对和偷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用盗版这个词只是为了加重它的罪恶感,单从法律上来讲,这样偷梁换柱是不对滴。

盗窃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首先购买并使用盗版的人没有侵犯对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而是制造者侵犯。

另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量刑上计算金额一般是不会采信原告的计算方法的,因为确切的侵犯是永远无法计算的,按照西方所谓的损失是不成立的。
因为购买盗版的人在无法买到盗版的情况下未必会购买正版。



[ 本帖最后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6 23:34 编辑 ]
作者: 测试一下    时间: 2007-4-26 23:33

我只站我自己的立场...

全人类离我太远了...

我承认使用盗版是错误...

知错...

不改...

站在全人类立场上的尽管鄙视我吧...

关于盗版能给人类造成多大伤害以我的智商无法去估计...

我只知道盗版泛滥了...

正版降价了...

另外对提什么大国风度觉得很可笑...

利益当前要p个风度...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6 23:33

说个具体点的实事:
我和同事都是去年12月买的Wii日版,当时还没有盗版,约定的是每人每月买1个Z版交换着玩,经济上能接受,每月2个新游戏也差不多够玩了。
后来无数改机芯片出来,他改机了,从此再也不买正版。
对任天堂来说,是不是每月损失1份销量?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6 23:35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6 23:28 发表



拜托你看完我的帖子再回帖好吗?我分情况讨论了的。第二种情况下我也承认是对正版厂商有影响,但是这个影响是多少呢?单纯从盗版销量来确定正版软件商受的损失吗?

另外买水货我认为并不光彩,没什么可 ...
既然承认是有影响,就请不要在那段文字里断言。
此外买水货的问题,各人有各人的看法,没必要强求。
作为一个单纯的游戏玩家,为喜欢的游戏买正版,支持喜欢的游戏厂商,为了能玩到下一部作品,这理由还不足够?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07-4-26 23:36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07-4-26 23:33 发表
说个具体点的实事:
我和同事都是去年12月买的Wii日版,当时还没有盗版,约定的是每人每月买1个Z版交换着玩,经济上能接受,每月2个新游戏也差不多够玩了。
后来无数改机芯片出来,他改机了,从此再也不买正版 ...
约定每月买一个正版是否等于他必然每月买一个正版呢?如果没有他喜欢的游戏他也一定会买吗?注意这里讨论的是不确定性。
作者: 贝卢斯科尼    时间: 2007-4-26 23:36

说到正版就来气!!!
家里的本子装了个正版的XPHome,卡巴什么的全副武装,一上网就中木马,一个月系统重做3次。而台式机装的同样的卡巴什么,番茄花园的XP一点事情都没有。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6 23:39

引用: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6 23:36 发表


约定每月买一个正版是否等于他必然每月买一个正版呢?如果没有他喜欢的游戏他也一定会买吗?注意这里讨论的是不确定性。
1月出了2个喜欢的游戏,买1个。
2月没有喜欢的游戏,买个1月出的。

就算1年找不到12个喜欢的游戏,6个总有吧。改了机,厂商损失6份销量。

根据盗版销量来计算正版损失肯定不可取,但也不能因此认为盗版对正版毫无影响。
没有盗版就会买正版的用户数量无法统计,但可以肯定绝对不是0。

[ 本帖最后由 shangchi 于 2007-4-26 23:41 编辑 ]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6 23:39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07-4-26 23:33 发表
说个具体点的实事:
我和同事都是去年12月买的Wii日版,当时还没有盗版,约定的是每人每月买1个Z版交换着玩,经济上能接受,每月2个新游戏也差不多够玩了。
后来无数改机芯片出来,他改机了,从此再也不买正版 ...
怎么这年头回帖之前看完别人的帖子这么点要求都那么难吗?我主贴的最后一句话还特意用颜色标出来了的。。。。。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6 23:42

我看完了啊,但是我刚看到那一段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建议你把那一段稍稍修改一下。

比如这样:

说到底,用盗版到底会不会对正版造成损害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造成损害,那么正版就没理由叫屈。就具体举个例子,对于一个买不起正版的玩家来说,玩战神2的盗版损害了sce的利益么?答案显然是没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战神2的正版,他也买不起水货正版,所以玩战神2的盗版,就对sce的利益毫无影响。当然有人肯定会说如果没盗版,那sce就会在中国发行战神2的正版了,没错,但是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没有在中国发行的软件的例子,不具体针对战神2。

[ 本帖最后由 shangchi 于 2007-4-26 23:45 编辑 ]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6 23:43

你属于你我说的那种“没有购买正版可能性的用户”吗?我只是针对性的说明这种用户使用盗版并没有损害到正版厂商的利益。。。。。

[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7-4-27 00:03 编辑 ]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6 23:46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6 23:43 发表
你属于你我说的那种“没有购买正版可能性的用户”吗?我只是针对性的说明这种用户使用盗版并没有损害到正版厂商的利益。。。。。
看我签名……
我那个同事就属于“有盗版则坚决不买正版”的
我还是建议修改一下,见前面回帖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00:04

还是拿战神2说事吧,正好我也喜欢这个游戏,sce本来就没考虑卖战神2给中国人,他的利润预算里面没有包括卖给中国的水货的利润,所以你买水货,sce得一笔意外之财,它自然高兴,你不买水货,它也没损失什么。。。。。反正这张碟子不卖给中国人也会卖给其它国家的人,当然也可能卖不出去,但是那仍然和你买不买水货没任何关系。。。。。损失是指预期的收益减少或者自己拥有的财产减少了,而水货收益本来就不包括在预期收益内,自然谈不上任何损失可言。。。。。我能说因为我今天没买彩票所以损失了五百万吗?所以我还是不打算修改我的帖子。。。见谅了

[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7-4-27 00:24 编辑 ]
作者: 桃太郎3    时间: 2007-4-27 00:08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6 23:25 发表



嗯,这个回帖出现在tg一点都不让人意外。。。。。因为每次独占作品移植到其它主机的时候也总会有人跳出来。这种心态要不得啊。。。。。
笑话~为了某个独占游戏而买价格更贵得主机 买完了发现其实很便宜得主机也有这个游戏 这种心态要不得?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健身房(或者游泳池之类得)将给小区业主使用不对外开放 而对面得小区没有这个服务 当你买好后发现开发商食言了 健身房(或者游泳池之类得)对外开放了 XX心态要不得?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00:16

引用:
原帖由 桃太郎3 于 2007-4-27 00:08 发表

笑话~为了某个独占游戏而买价格更贵得主机 买完了发现其实很便宜得主机也有这个游戏这种心态要不得?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健身房(或者游泳池之类得)将给小区业主使用不对外开放 而对面得小区没有这个服务 当你买好后发现开发商食言了健身房(或者游泳池之类得)对外开放了 XX心态要不得?
你买主机是你自己的选择,移植了更便宜的主机可以让更多玩家玩到,而你同样可以玩到,而且还比别人更早玩到,你说你损失什么了?房子的例子举得一点都不合适,开发商食言开放健身房这个没有类比性,因为这个确实对你带来了损失。因为人多了,而健身器材有限,自然对你带来了损失。换个例子,你因为你的小区有健身房而购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对面小区开始没许诺这个服务,而最后对面小区提供了免费健身房给他们的业主使用,你就要骂娘了?这关你什么事了?气人有笑人无?这种心态要得?
作者: 桃太郎3    时间: 2007-4-27 00:57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7 00:16 发表



你买主机是你自己的选择,移植了更便宜的主机可以让更多玩家玩到,而你同样可以玩到,而且还比别人更早玩到,你说你损失什么了?房子的例子举得一点都不合适,开发商食言开放健身房这个没有类比性,因为这 ...
物以稀为贵不懂?如果宣布非独占或者限时独占得话我何必花这冤枉钱? 当初宣布独占意思等于你不买这个主机将无法玩到这个游戏 我没有选择 只能买这个主机
一旦宣布跨平台 我没损失?我将损失A主机-B主机得差价 而且精神上也损失了(占有欲)因为跨平台的话我将购买B主机而不是A主机
得睡觉...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7 01:46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7 00:04 发表
还是拿战神2说事吧,正好我也喜欢这个游戏,sce本来就没考虑卖战神2给中国人,他的利润预算里面没有包括卖给中国的水货的利润,所以你买水货,sce得一笔意外之财,它自然高兴,你不买水货,它也没损失什么。。。 ...
各人观点不同很正常,我也只是从文字角度提提看法而已。
不过对于“厂商损失”这一点,我觉得不管SCE原本的预期收益是多少,他因为盗版的存在而少卖出1张,这很显然就是损失。
而且盗版显然不止存在于中国,日本一样有盗版,也肯定有因为盗版的存在而不再购买正版的人。
就算是中国,如果玩家买过1的正版,SCE对1代的评价因这1份销量的增加而上升一点点,那么2代的预期自然也会上升一点点。但这玩家却买了2的盗版,SCE的这一点点预期就落空了 :D:D

至于彩票的例子我觉得不太恰当,因为彩票存在“中奖几率”的因素,而游戏没有。
硬要用这个例子来讨论的话,可以认为:
你原本打算买2元的体彩,但是看到街边1毛钱1局的扎金花,于是把买体彩的钱拿来扎金花了。
对体彩中心来说,如果没有非法街边摊的存在,他们原本是可以多卖出1份彩票的,而现在则损失1份销量。

[ 本帖最后由 shangchi 于 2007-4-27 01:51 编辑 ]
作者: foxhounds    时间: 2007-4-27 01:50

例举一些
正版window XP home edition 是1500+¥
正版Window Office Professional2007 大概4900¥
正版AutoCAD 2005  大概37800 ¥
正版3dmax 大概27500¥
正版simsci Pro II 8.0 大概600000 ¥

以上盗版皆为4¥
以个人学习名义复制~~~

作者: 客观游戏饭    时间: 2007-4-27 01:54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6 20:24 发表
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

我国是盗版大国,这没错,盗版让我国的软件业生存困难,但是没有盗版,软件业就能活得很好么?我看未必,没有盗版,就会有那么多人购买正版?未必的,我国的消费能力总体还是偏低,没有盗版,还会有那么多人买电脑吗?还会有那么多人买影碟机吗?不会有,看一张碟子就几十块钱,两小时就看完了,几十块钱就没了,打一个游戏一百多块钱,十几个小时打完就没了,可能更多人会选择看有线电视,便宜啊。所以如果根绝了盗版,正版的市场会比现在大,但是绝对会比现在盗版的市场小得多得多。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没有人提到过,那就是盗版不但打击了国内的软件商,而且也打击了国外的软件商,而且因为国外软件业比国内发达得多,所以对国外软件商的造成的打击也比国内软件商更大得多,如果中国没有盗版,那么国外软件商将长驱直入直接占领中国市场,中国软件业到底是死是活仍然说不清楚。
你能理解国内软件业是一个怎样的状况吗?面对更加高级的国外盗版软件和功能稍逊却还要你套几十、上百的国内正版软件,一般人会如何选择,是再清楚不过了吧?当大家都装了盗版office,还有几人用正版wps?长此以往,国产软件业如何发展?没有了盗版未必有那么多人购买正版,但是有需要的那些人还是会购买的,大家都是量力而行,需要什么就买什么,你以为在美国每台电脑都装了vista ultimate?

“看一张碟子就几十块钱,两小时就看完了,几十块钱就没了,打一个游戏一百多块钱,十几个小时打完就没了。”
请问你请2、3个朋友下馆子(稍微体面的那种)吃一顿饭花多少钱?十几个小时,一百多块,当正版市场繁荣了之后你还可以把游戏卖给商店或者其它玩家,正版GeOW在ebgames要60刀,ebay上的2手也有2、30刀。可在饭馆里你能把吃下去的东西再吐出来让饭店倒找钱吗?可见这个例子多么的糟糕。

”盗版不但打击了国内的软件商,而且也打击了国外的软件商“
楼主你后面的论述也说到了,那些不在国内发行的软件,用盗版不会损害软件商的利益,那么你这里的所谓打击了国外软件商做何解?自己文章前后矛盾。
作者: foxhounds    时间: 2007-4-27 02:04

去年胡哥去米国走了一圈,还到大门家里坐了下。。微软近可是赚了近16亿刀吧~~

有没有高手能从国家战略角度分析一下吴妈说的那句话

[ 本帖最后由 foxhounds 于 2007-4-27 02:10 编辑 ]
作者: 客观游戏饭    时间: 2007-4-27 02:10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6 20:24 发表
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盗版对国民经济肯定是利大于弊,国外软件业比中国发达,盗版也多数是盗的国外软件,所以中国等于是免费使用了很多商业软件,其实不光是软件,对国外产品的模仿和复制,对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也是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的,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一穷二白,复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是起到很大的作用。
如果这次美国因为盗版问题而发难开始对中国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你说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引用:
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

其实知识产权这种东西,真的不好说,比如你有一辆宝马,我偷走了,我就有宝马了,你就没宝马了,但是软件不同,你有一份windows,我copy了一份,我有windows了,你的windows仍然还在。盗版其实就是复制,复制和偷盗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软件厂商为了打击盗版,故意使用了盗版这个名词,使人认为这是一种偷盗,这是不对的,虽然非法复制是对著作权人不尊重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能和偷盗混为一谈。
违法就是违法,法律不需要曲解和诡辩。为什么违法的事情到了这里就变成不尊重而已?
引用:
盗版损害了正版的利益吗?

说到底,用盗版到底会不会对正版造成损害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造成损害,那么正版就没理由叫屈。就具体举个例子,玩战神2的盗版损害了sce的利益么?答案显然是没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战神2的正版,所以玩战神2的盗版,就对sce的利益毫无影响。当然有人肯定会说如果没盗版,那sce就会在中国发行战神2的正版了,没错,但是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没有在中国发行的软件的例子,不具体针对战神2。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针对的是国外软件而言,国内软件呢?或者在国内代理的国外软件呢?它们受到盗版的损害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损害的程度有多大呢?是不是卖出去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盗版,金山公司就损失了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利润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很多人只用盗版,没有盗版他就不用,所以老美提出如此巨额的赔偿也是无理的,美国软件商想打开中国市场必须先解决盗版问题,但是从国家利益考虑,让国外软件商占领中国市场是不是符合国家利益呢?吴仪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正是说明了问题。
我从吴仪的答复里可没有看到和你相同的论调。我的理解是吴仪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任重道远,美国非要发难的话我们也只能奉陪到底,没有半点袒护盗版的意思。
作者: handsomeken    时间: 2007-4-27 08:56

引用:
原帖由 客观游戏饭 于 2007-4-27 02:10 发表


如果这次美国因为盗版问题而发难开始对中国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你说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违法就是违法,法律不需要曲解和诡辩。为什么违法的事情到了这里就变成不尊重而已?




我从吴 ...
吴仪的话就是你最后那个意思,她的话不是说我们要盗到底,只是没过要这么干,我们肯定奉陪。
不过说美国会贸易战那基本是不现实的,制造点声音罢了。
作者: 阿毛    时间: 2007-4-27 09:00

反盗版的有本事就杀绝盗版啊,来这儿回回贴又没用的咯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09:31

引用:
原帖由 客观游戏饭 于 2007-4-27 01:54 发表

你能理解国内软件业是一个怎样的状况吗?面对更加高级的国外盗版软件和功能稍逊却还要你套几十、上百的国内正版软件,一般人会如何选择,是再清楚不过了吧?当大家都装了盗版office,还有几人用正版wps?长此以往,国产软件业如何发展?没有了盗版未必有那么多人购买正版,但是有需要的那些人还是会购买的,大家都是量力而行,需要什么就买什么,你以为在美国每台电脑都装了vista ultimate?

“看一张碟子就几十块钱,两小时就看完了,几十块钱就没了,打一个游戏一百多块钱,十几个小时打完就没了。”
请问你请2、3个朋友下馆子(稍微体面的那种)吃一顿饭花多少钱?十几个小时,一百多块,当正版市场繁荣了之后你还可以把游戏卖给商店或者其它玩家,正版 GeOW在ebgames要60刀,ebay上的2手也有2、30刀。可在饭馆里你能把吃下去的东西再吐出来让饭店倒找钱吗?可见这个例子多么的糟糕。

”盗版不但打击了国内的软件商,而且也打击了国外的软件商“
楼主你后面的论述也说到了,那些不在国内发行的软件,用盗版不会损害软件商的利益,那么你这里的所谓打击了国外软件商做何解?自己文章前后矛盾。
offece倒是未必有wps好用,至少我用的就是wps,虽然也是盗版的,呵呵。盗版对国内软件是有损害的,这一点我并没有否认啊。另外关于中古游戏交易,这个也是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日本的软件商是强烈反对中古游戏交易的。我不想牵涉太广的讨论,就不说这个了。

打击有多种方式,不敢进入这个市场可以认为是一种极大的打击,但是对于国外软件商的利益,倒是没有损害到的,这一点我前面也论述过了。

[ 本帖最后由 opeth 于 2007-4-27 09:33 编辑 ]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09:37

引用:
原帖由 客观游戏饭 于 2007-4-27 02:10 发表


如果这次美国因为盗版问题而发难开始对中国商品征收高额关税,你说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你认为美国人这么做是对的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美国人想弄你还怕没借口?关键是看实力,他敢不敢真的这么做是个问题。伊拉克怕美国,中国未必。

违法就是违法,法律不需要曲解和诡辩。为什么违法的事情到了这里就变成不尊重而已?

本来在法律上对盗版和偷盗就是不同的处罚方式,而且对于个人使用盗版是不予处罚的。所以我说和偷盗有区别当然是正常的。

我从吴仪的答复里可没有看到和你相同的论调。我的理解是吴仪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任重道远,美国非要发难的话我们也只能奉陪到底,没有半点袒护盗版的意思。
实质上起到的作用就是盗版受到了袒护,即使国家想袒护盗版,也不会明目张胆的说吧,当然会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了 。。。。。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09:42

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07-4-27 01:46 发表


不过对于“厂商损失”这一点,我觉得不管SCE原本的预期收益是多少,他因为盗版的存在而少卖出1张,这很显然就是损失。
本来就没计划要卖给你的,你买了无非是他多卖出一张而已。但是不买并不存在少卖出一张的问题。因为你并不算是sce的预期客户。当然游戏商希望水货多,因为连售后服务都无需提供了。
作者: ZKF    时间: 2007-4-27 09:44

使用盗版确实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你家所有的D版盘都换成Z版,才说明你有钱不是么?
但是在中国,我是说中国,国情和国际政策使得你有钱也买不到正版!目前来说,你玩正版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人家就没往中国卖过,你买的是走私货!你的消费能力助长了走私的壮大!别以为用Z版就光荣了!我有看电影的权利,加勒比海盗2你中国不让上映!我就只能看非官方渠道的影片!
中国人打击盗版需要先整顿国内市场,先要保证正版有的卖!
外国人打击盗版,力度大在外国才合理!日本、美国人用盗版才可耻!因为他们身边所有商场都有正版在卖!完毕!

彻底解决盗版,不是要打击贩卖者和使用者,而是要制裁到破解的技术人员!
作者: ZKF    时间: 2007-4-27 10:18

在中国没有正版卖的情况下,我支持盗版,盗版是神物!盗版游戏可以使我玩到 "正常渠道“买不到的游戏!盗版影碟可以使外国电影都有我的母语字幕!绝对神物!

但是,到 “中国买的到正版、大中型商场都可买到你想买的游戏、你喜欢的电影6区都发行、不发行的,其他区也配了国语字幕、正版的价格很符合中国的消费能力”的时候!我自然会去支持正版!

但是至于软件,我持保守态度:即,卖的和盗版一样便宜我也未必买正版!因为软件是用在计算机上的,计算机有COPY功能为什么不能用在软件上? 微软要打击盗版拷贝,为什么不把“copy”功能从WINDOWS里去掉呢?
作者: 省油的灯    时间: 2007-4-27 10:48

引用:
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

我国是盗版大国,这没错,盗版让我国的软件业生存困难,但是没有盗版,软件业就能活得很好么?我看未必,没有盗版,就会有那

么多人购买正版?未必的,我国的消费能力总体还是偏低,没有盗版,还会有那么多人买电脑吗?还会有那么多人买影碟机吗?不会

有,看一张碟子就几十块钱,两小时就看完了,几十块钱就没了,打一个游戏一百多块钱,十几个小时打完就没了,可能更多人会选

。。。。。。
你的命题逃避了一个问题,“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就发达了?”,如你所说没有盗版,国外软件业可能长驱直入,国内软件业确实未必发达,可能还是死掉;那么有盗版也是未必发达么?错,我要说的是,有了盗版,国内软件业必然无法发达。软件盗版的产业链目前已经日趋成熟,并开始朝规模化、大型化发展,抢占了大部分低端用户的市场,软件开发商不得不面临这样的怪圈:产业发展前景虽好,面临的问题却是赚钱难。软件开发商的前期投入和成本是非常高的,如果产品出来后被大量盗版,必然会导致开发成本无法收回,形成的效应就是产业规模萎缩,开发商不愿意进入这个行业。试问在这样的怪圈之下,盗版最多让中国软件业不死,如何又能让软件业腾飞???所以,虽然没有盗版,国内软件业未必发达,但是只有坚持没有盗版的道路,国内软件业才有发达的一线曙光,具体例子可以看印度的软件业,他们是在gdp比中国还少的情况下,发展了本国的软件业,你认为是盗版的功劳么?一个是可能一个是肯定,选择哪一个,明眼人自知。

印度的软件业不过是帮别人做代工罢了,中国也可以帮别人做代工啊,这和盗不盗版的没任何关系的,只和人才数量和素质有关,我只能说你举了一个毫无说服力的例子。。。。。
好吧,我承认例子不恰当,我换个更有说服力的例子:D “2006年12月25日在杭州举行的全国软件工作会议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引用一项统计数字说,在我国综合盗版率每增加十个百分点,软件销售额就减少39.7亿元人民币,相关经济活动总量减少67.7亿元,由此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损失达到上万个。”多么的触目惊心啊,请楼主不要回避例子之前的论述,你可以直视我的双眼,大声的告诉说盗版能不能使中国的软件业腾飞?如果是不能腾飞,是不是只有坚决打击盗版才能为中国软件业赢得发展的一席之地?
引用:
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
。。。。。。。。。。。。。

即使站在全人类角度,盗版仍然不能说是对人类发展不好,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完全不予保护会削弱创新技术的动力,而过度保护会造成知识垄断,反而会阻碍人类的进步,比如一个贫穷的山村,你高价卖给他们改良的粮食种子,他们买得起吗?如果有人大批克隆这种种子以很便宜的价格卖给村民或者干脆送给他们,那这个村子就会迅速发展起来。从全人类的角度来说也是这样,软件业受到的损失可以从其它行业得到弥补。
引用:
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
。。。。。。。。。。。。。。。。。。。。。。
法律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利益的工具,为什么对盗版的处理不重呢?为什么不枪毙盗版者呢?就是因为这种行为危害很小,所以处罚轻微。这个处罚程度在每个国家规定都不同,因为每个国家的利益不同,所以对盗版的态度有差别,我们没有必要看外国人的脸色,中国人有自己对待盗版的态度,个人使用盗版虽然非法,但是却不会被处罚,法律自然是有公道的。
引用:
盗版损害了正版的利益吗?

说到底,用盗版到底会不会对正版造成损害呢?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造成损害,那么正版就没理由叫屈。就具体举个例子,玩战神2的盗版损害了sce的利益么?答案显然是没有,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战神2的正版,所以玩战神2的盗版,就对sce的利益毫无影响。当然有人肯定会说如果没盗版,那sce就会在中国发行战神2的正版了,没错,但是我只是举个例子,举一个没有在中国发行的软件的例子,不具体针对战神2。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针对的是国外软件而言,国内软件呢?或者在国内代理的国外软件呢?它们受到盗版的损害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损害的程度有多大呢?是不是卖出去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盗版,金山公司就损失了一百万份金山词霸的利润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因为很多人只用盗版,没有盗版他就不用,所以老美提出如此巨额的赔偿也是无理的,美国软件商想打开中国市场必须先解决盗版问题,但是从国家利益考虑,让国外软件商占领中国市场是不是符合国家利益呢?吴仪对这个问题的答复正是说明了问题。

所以如果你真的需要这个软件,而且有能力购买,那么就买正版吧。如果你没有购买正版的能力,而且又想用这个软件,那么你就用盗版吧,不用心虚,你没有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对于没有购买正版可能性的用户而言,用不用盗版对正版软件公司的利益都没有任何损害的。

好吧,我承认你的这个观点很新颖,但是我必须反驳一下。假设你所说的是事实,什么事实呢,盗版确实没对正版造成损害,然后呢?就不必管它不必理会它?首先,你违背了原创者的意愿,你qj了原创者的意愿,即便事实是你帮他扩大了市场,也是qj,好比我qj你,你获得了快感,那也是qj啊!!!其次,这个行为属于非法投机,在违背市场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得暴利,自然,这种行为应该严厉打击,因为你造就了社会的不公平,用流行的话讲就是破坏社会和谐破坏世界大团结!

盗版居然上纲上线到破坏和谐了,orz。。。。。好吧,你要说和谐,我就也拿和谐和你说事。盗版是暴利?和服装相比呢?和医药相比呢?和电力电信相比呢?盗版行业创造了多少就业机会你知道吗?街头卖盗版碟的下岗职工也许就等着这点微薄的利润养活一家人,dvd现在基本上每家都有吧,如果没有盗版影碟,那么多dvd生产厂家都得倒闭了,得有多少工人下岗?这样就是你说的和谐了?

盗版真的没有损害正版利益么?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当然损害了,否则那么多原创厂商、公司不会义愤填膺的去告你去打击你去花钱宣传正版的好处。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人总是趋利避害的,不会或者很少去做无意义的事情。如果中国的盗版对国外的正版无害,甚至还有宣传和扩大市场作用,那老外们应该没事偷着乐嘛,干嘛来告你,甚至拉上美国政府一起气势汹汹的杀过来。你一个国家获利了,其他大部分国家受害了,我又要虚伪的站在全人类的角度上说,必须制止你们这种行为,国家不作为,就处罚国家。

我并没有说盗版没有损害正版利益啊,我只是说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国外软件商这么气势汹汹的是为什么?还不是眼馋中国这块肥肉,想打入中国市场啊,但是中国的盗版让他们无从下口,关于全人类的话题我前面已经论述过了,每个人都应该支持自己的国家,外国软件商安的是好心?为了让你用上正版软件才去告盗版?别搞笑了,他们是为了钱,为了中国这个大市场。
把这三条合并起来,我的目的是想指出楼主你犯了一个错误,一个什么错误呢?就是把制造贩卖盗版和使用盗版两种行为混同起来,造成了混淆试听的效果。“盗版”概念,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引入我国后,则成了一个带有情绪化偏见的词语,而且无限制地扩大到使用盗版产品的用户身上。其实,所谓“盗版”根本不是一个恰当的法律用语,甚至不是一个严肃的词语。在探讨严肃的法律问题时,我们理应摈弃这种“含义诡异”、超越本义的术语,使用客观表述这种行为的“未经授权的使用”这个术语。因为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未经授权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制造和销售盗版产品牟利的行为,才是各国法律制裁的真正盗版行为。那么,我们回到你的三个问题上来,把问题叙述表达的更清楚些“制造贩卖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制造贩卖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制造贩卖盗版损害了正版的利益吗?”请注意我这次进攻你的方向了,所有制造贩卖盗版的行为在你这三个问题上的答案都是非常明显非常肯定的,那就是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坏的,损害了正版的利益,至于和偷盗的关系,我只想说,同样是违法行为,都是各国会严厉打击的。如果楼主你不同意我的观点,请就制造贩卖盗版这一行为来论述,而不要频频利用使用盗版(应该称为未经授权使用)的例子来反驳。
好了,现在我要抛出我的观点了,我认为: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使用软件都必须经过厂商授权吗?使用未经授权软件就是盗版吗?就是道德水平有问题?就是违法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高举“合理使用”的大旗。
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著作权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形,在著作权法领域被称之为合理使用。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形,在著作权法领域被称之为合理使用。学理上通常把其称为“自愿许可”制度。合理使用制度肇始于英国判例法,成就于美国判例法。1841年美国法官Joseph Story在审理Folson诉 Marsh一案中,系统阐述了合理使用制度的基本思想,以致于后来成为美国立法的基础,并对各国著作权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合理使用的称谓,英国、加拿大以“fair dealing”一词来表述。美国则使用“fair use”一语。大陆法系国家的著作权法中一般未直接采用“合理使用”术语,而将该制度规定在“著作权的限制”名目之中。如德国著作权法第6章著作权限制中第45至60条都是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日本著作权法第30条以下各条规定的限制著作权的情况中,将“fair use”或“fair dealing”称为“光明正大地使用”或“公正地使用”。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有意识、有决心来维护自己“合理使用”的权力。

我可以不脸红的说,我用的操作系统就是未经授权的,我玩的游戏也是未经授权的,我支持网络上的“共享”精神,反对牟取暴利为手段的垄断,更坚决支持打击制造贩卖盗版的行为。你举的例子里:山村受灾了,有人克隆种子免费发放村民,我支持;如果谋取利润仅是低于正宗种子价格销售,我就坚决打击这种人,使用种子的村民当然无罪。希望楼主理清思路,认清制造贩卖盗版的危害,站在我等“合理使用”的人民群众中来。:D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10:50

引用:
原帖由 ZKF 于 2007-4-27 10:18 发表
在中国没有正版卖的情况下,我支持盗版,盗版是神物!盗版游戏可以使我玩到 "正常渠道“买不到的游戏!盗版影碟可以使外国电影都有我的母语字幕!绝对神物!

但是,到 “中国买的到正版、大中型商场都可买到你想买的游戏、你喜欢的电影6区都发行、不发行的,其他区也配了国语字幕、正版的价格很符合中国的消费能力”的时候!我自然会去支持正版!
另外有一点,盗版有可能比正版更好用,psp是最好的例子,正版umd读盘那叫一个慢,iso爽啊。pc游戏也是,盗版免cd多方便啊。dvd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六区正版就是渣,通常都不带花絮,音轨少,被阉割,字幕内嵌,不附带ost等。。。。。盗版爽啊!

因为这样的情况存在,所以即使正版盗版卖一样价格盗版市场仍然会很强大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10:54

引用: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7-4-27 10:48 发表

好吧,我承认例子不恰当,我换个更有说服力的例子 “2006年12月25日在杭州举行的全国软件工作会议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引用一项统计数字说,在我国综合盗版率每增加十个百分点,软件销售额就减少39.7亿元人民币,相关经济活动总量减少67.7亿元,由此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就业机会损失达到上万个。”多么的触目惊心啊,请楼主不要回避例子之前的论述,你可以直视我的双眼,大声的告诉说盗版能不能使中国的软件业腾飞?如果是不能腾飞,是不是只有坚决打击盗版才能为中国软件业赢得发展的一席之地?
统计学经常会用来误导群众,你这个数字只说明了一个方面,是片面的,如果有盗版,损失就业机会上万个,如果没盗版呢?会损失多少就业机会?统计过吗?一个城市就有多少人在卖盗版碟啊。这个真要统计起来不得了的。。。。。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4-27 11:00

引用: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7-4-27 10:48 发表

好吧,我承认例子不恰当,我换个更有说服力的例子:D “2006年12月25日在杭州举行的全国软件工作会议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引用一项统计数字说,在我国综合盗版率每增加十个百分点,软件销售额就减少3 ...
总体而言非常赞同这个回帖。

不过有一点,虽然国家在盗版上损失巨大(貌似,我对国家官方公布的数字信任度不大),也不可否认的是获益也巨大(巨大的装机量等等),打击盗版的程度取决于相关利益方博弈后的平衡。

我最厌恶的就是站在道德立场上对个人用户挥舞道德大棒,这种人都是些阻碍社会进步的拖油瓶~~~
作者: opeth    时间: 2007-4-27 11:09

引用: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7-4-27 10:48 发表


把这三条合并起来,我的目的是想指出楼主你犯了一个错误,一个什么错误呢?就是把制造贩卖盗版和使用盗版两种行为混同起来,造成了混淆试听的效果。“盗版”概念,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引入我国后,则成了一个带有情绪化偏见的词语,而且无限制地扩大到使用盗版产品的用户身上。其实,所谓“盗版”根本不是一个恰当的法律用语,甚至不是一个严肃的词语。在探讨严肃的法律问题时,我们理应摈弃这种“含义诡异”、超越本义的术语,使用客观表述这种行为的“未经授权的使用”这个术语。因为历史上的绝大多数“未经授权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制造和销售盗版产品牟利的行为,才是各国法律制裁的真正盗版行为。那么,我们回到你的三个问题上来,把问题叙述表达的更清楚些“制造贩卖盗版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好是坏?制造贩卖盗版和偷盗是一样的行为吗?制造贩卖盗版损害了正版的利益吗?”请注意我这次进攻你的方向了,所有制造贩卖盗版的行为在你这三个问题上的答案都是非常明显非常肯定的,那就是对国家经济发展是坏的,损害了正版的利益,至于和偷盗的关系,我只想说,同样是违法行为,都是各国会严厉打击的。如果楼主你不同意我的观点,请就制造贩卖盗版这一行为来论述,而不要频频利用使用盗版(应该称为未经授权使用)的例子来反驳。
好了,现在我要抛出我的观点了,我认为: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使用软件都必须经过厂商授权吗?使用未经授权软件就是盗版吗?就是道德水平有问题?就是违法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高举“合理使用”的大旗。
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著作权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形,在著作权法领域被称之为合理使用。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情形,在著作权法领域被称之为合理使用。学理上通常把其称为“自愿许可”制度。合理使用制度肇始于英国判例法,成就于美国判例法。1841年美国法官Joseph Story在审理Folson诉 Marsh一案中,系统阐述了合理使用制度的基本思想,以致于后来成为美国立法的基础,并对各国著作权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合理使用的称谓,英国、加拿大以“fair dealing”一词来表述。美国则使用“fair use”一语。大陆法系国家的著作权法中一般未直接采用“合理使用”术语,而将该制度规定在“著作权的限制”名目之中。如德国著作权法第6章著作权限制中第45至60条都是关于合理使用的规定,日本著作权法第30条以下各条规定的限制著作权的情况中,将“fair use”或“fair dealing”称为“光明正大地使用”或“公正地使用”。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有意识、有决心来维护自己“合理使用”的权力。

我可以不脸红的说,我用的操作系统就是未经授权的,我玩的游戏也是未经授权的,我支持网络上的“共享”精神,反对牟取暴利为手段的垄断,更坚决支持打击制造贩卖盗版的行为。你举的例子里:山村受灾了,有人克隆种子免费发放村民,我支持;如果谋取利润仅是低于正宗种子价格销售,我就坚决打击这种人,使用种子的村民当然无罪。希望楼主理清思路,认清制造贩卖盗版的危害,站在我等“合理使用”的人民群众中来。
你的合理使用的观点和我不谋而合,这方面没有异议,但是从制造贩卖盗版的角度,我仍然和你有分歧。你是支持个人用户合理使用盗版的(我这里仍然使用盗版这个名词,只是方面起见)。那我请问你,你合理使用的盗版是哪里来的?没人制造和传播,你怎么会拥有盗版的?使用的前提就是有人制造和传播,既然合理使用是合理的,那么制造和传播自然也是合理的。当然我反对盗版和正版卖一样的价格,那属于假冒行为,但是别人摆明了就是卖盗版,卖得很便宜(接近一张刻录碟的价格),你还有什么话说。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4-27 12:56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7 11:09 发表

你的合理使用的观点和我不谋而合,这方面没有异议,但是从制造贩卖盗版的角度,我仍然和你有分歧。你是支持个人用户合理使用盗版的(我这里仍然使用盗版这个名词,只是方面起见)。那我请问你,你合理使用 ...
你的理解不是很全面。
你的疑惑是:既然法律不限制个人用户合理使用盗版,却为什么要打击盗版的制作和发行?
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集团的意志,法律不仅用来惩治人的违法行为,也要将人的行为向合法化方向引导。从理论上来说,统治集团是希望每一个个人用户都使用正版,但这实际上是不可能通过强制性手段加以保证的,那么法律体系的方式就是通过对盗版的制作和发行的打击来增加个人用户获取盗版的成本。当个人用户获得盗版的成本超过了购买正版的成本时,个人用户自然会选择正版。
作者: sfc    时间: 2007-4-27 13:01

在国家利益面前,没有道德;
在生存面前,没有道德;
就像黑社会片里一样,能按照规矩上位的新人是没有的,因为规矩都是老家伙定的,新人不破坏规矩是上不了位的,知识产权也是一样,老老实实跟着国外的调子走就一辈子给老外打工吧。而且从种族意识和中国的国际地位来看,无论中国如何向欧美示好都是没有用的,我们不是日本韩国,我们是能够威胁到欧美生存利益的中国(无论我们是否认同这点)。
作者: yessex    时间: 2007-4-27 13:03

这个其实看问题怎么要么极端,要么肤浅呢?现在的问题是用D版,那么首先是不是要问为什么要用D版?不用Z版呢?答案很清楚,因为便宜,那么为什么D版这么便宜Z版却这么贵呢?(两者不是差了几元,而是几十什么几千元)
我们看看D版,5元一张,蝶还是那张碟,比Z版少了什么?说明书,包装,或者没有Z版的碟质量好.如是而已,而价钱差距如此之大,在于何处,Z版还有几个个成本,开发费用和维护费用.但问题在于开发费用往往是一次性投资,并不是连续性的投入,说白了他是由所有卖出的碟来分摊的成本,卖出的越多,每张碟分摊的越少。再有是维护,比如说后续补丁的追加,客户服务等。那么现在的问题是:5元与几千元之间的价差同Z版与D版中所凝聚的价值,谁大?答案同样很显然,前者远远要大于后者。而尤其是对应WINDOS这样的垄断性软件,其比例要大得惊人,暴利两字,恰如其份。那么,一面在说D版如何如何时,是不是要考虑Z版软件商是否毫无问题呢?我们的目的是解决矛盾,那么审视矛盾双方,是不是只是一方的问题,而另一方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呢?
下面谈谈D版问题,或者再引申一点,说说知识产权的问题。首先要回答为什么外国消费者购买Z版,这里一是道德,二是法制,三是经济收入,大家谈了无数次,多说无益;还有一点,不知各位想过没有,外国消费者花了的钱其如何后续运转呢?很显然,一部分作为税金上缴国家,一部分流向产商,而流向产商的又有一部分作为税收上缴国家,而这些税金又用在了何处?国家支出,如军费,增强国家实力,国家福利,用于基础建设,如教育,医疗,最终受益的还是消费者,也就是说,实际上,这么多钱的Z版有一部分又回馈了消费者。同样,谈谈我国,那几千元的Z版就是几千元,少量的因为关税流向国家,绝大部分流到了国外Z版商的手中,同样的流程,最终成为了国外消费者的回馈。所以,同样是买Z版,收益完全不同!说到这里,是不是在看待国外消费者使用Z版而我们使用D版的时候,还要考虑的更深入一些呢?
再推广一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所隐含的剥削和带来的后果,远远不是这么简单,举第一个例,DVD机,表面上我国很红火,但其中厂家有多少利润?各位想过吗?很少,几乎可以说是毛利,除去生产的投入,很大的一部分成本是知识产权,流向的是拥有专利保护的发达国家,一个专利,开发经费一次性投入,就可以收取大量的产权费用,而作为中国厂商,上缴了大量的使用费用,一部分销售给我们,等于最终是我们向发达国家支付了费用,给他们纳税;另一部分厂家进行出口,这才是真正在赚外国人的钱!可惜人家说你倾销,你就只能SB吧!而且不要忘记外国厂商还在把他们的DVD销售过来,这样一来,发达国家获得多少利润?而这些利润又有一部分投入研发,又有新的专利出现,又一次进行剥削,循环之。。。。。。最终我们只能变为生产工厂!利润微薄,还要为生产带来的环境问题买单,这笔钱又从哪里来,国家通过税收来投入,那么国防呢?基础建设呢?教育,医疗卫生呢?社会福利呢?
这里有人又要说我们怎么不自主创新,国家现在也在提倡,但你以为这么容易?就拿新药开发来说,一个新药开发,其中必有若干步,而这些步骤里面的关键技术,对不起,外国人已经掌握,申请专利了,要使用?谢谢,请交钱。那么是不是就此打住了呢?那么前期投入是不是打了水漂?好,交了钱往下走,又遇到关键技术,不好意思,外国人又申请了专利,谢谢,请交钱,循环之。。。。。。那么开发经费呢?还够么?开发出来后还要进行活体实验,钱从哪来?所以呢,现在国产药物,很多都是缺乏足够的人体实验的,因为没钱啊,只能到这里,就拿出来卖,而且就是卖给中国人(外国根本不要,前不久就有中药在英国实验检查出很严重的副作用,会严重损坏肾脏,但这个药在中国已经卖了20年了!)那我发展点偏路,搞搞传统中医学,对不起,倭,韩国基本关键的药房已经注册了!知道么,是我们祖先的东西外国人注册了。你中国人要卖?不行。我做个中药材研发,同样的我告诉你,银杏现在作的最好的是德国人!
再者,开发的钱哪来?国家支付,但僧多粥少,国防呢?教育医疗呢?社会福利呢?这些下来,能分到么?又分得到多少?厚此薄彼,总会有受到影响的,怎么办?外国人会发钱给你么?不会!那么就提税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大城市的各位,Z版就你们叫的最凶,人均收入也是你们最高,国家提你们点税,你们干不干?
再下来,法律规范,事实证明知识保护已经是发达国家新的剥削手段了。所以自然要立法保护,指定成为游戏规则,然后还有人居然引用这种东西来这里宣传道德?问题你又想过外国人他道德了么?凭什么Z版就要这么贵?为什么Z版不降价?不降到10元?现实就是本来竞争就是不公平的,科技发展本来就是一条路,人家就是在我们前面,他跑过这条路,在我们必经之道上建个收费站,这就是道德的了?
话到此处,事实上人家定了游戏规则,这本不可逆转,使用D版,我们也不要觉得理直气壮,理就是这个理,谁都不清白,没什么好说的
有些人看了,或者一番大道理,或者扣个FQ的帽子,没关系,你就说说我们国家要发展,怎么办?这才是重中之重,其他的无非是一点点谈资而已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4-27 13:07

引用:
原帖由 yessex 于 2007-4-27 13:03 发表
这个其实看问题怎么要么极端,要么肤浅呢?现在的问题是用D版,那么首先是不是要问为什么要用D版?不用Z版呢?答案很清楚,因为便宜,那么为什么D版这么便宜Z版却这么贵呢?(两者不是差了几元,而是几十什么几千元)
我们 ...
特地注册了个ID来发这个帖子?

佩服佩服~~~

说得没错。在我看来,Vista高于12元就是掠夺了~~~
作者: sfc    时间: 2007-4-27 13:08

看来第三次世界大战是专利和知识产权之战了。
作者: yessex    时间: 2007-4-27 13:09

不是
是注册了要过120小时才能发贴
所以现在才第一贴
(KAO,谁搞的120小时才能发贴......)
作者: shangchi    时间: 2007-4-27 13:30

引用:
原帖由 opeth 于 2007-4-27 09:42 发表



本来就没计划要卖给你的,你买了无非是他多卖出一张而已。但是不买并不存在少卖出一张的问题。因为你并不算是sce的预期客户。当然游戏商希望水货多,因为连售后服务都无需提供了。
厂商肯定希望游戏卖得越多越好,从没听说卖游戏希望只卖10万不希望卖到11万的。哪个厂商不是希望销量越高越好?
好吧,既然水货是厂商“计划外”的销量,那日本的盗版用户,是不是确确实实对厂商造成了损失?
换个角度说,国内的水货不还是从身在日本等地的水货商人们转买来的?他们原本计划进10张正版,结果因为盗版,正版游戏不好卖,结果只进了5张,另外5张不就是厂商的损失么。厂商或小卖店卖游戏、统计销量又不分是不是水货商人买的,从某种角度来说,身在日本水货商人至少在把游戏转卖掉之前,都算厂商的“预期客户”。
作者: FoxfoO    时间: 2007-4-27 13:32

说起水货,提醒一个刚注意到的: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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