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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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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撒旦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2-16 16:54 发表 EMC2是卖存储的,施乐根本不造显示器 话说回来,这些公司的法务部门弱爆了
原帖由 @纵海行舟 于 2012-2-16 17:0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SonyEricsson (RAY) emc的商标是emc2....
原帖由 beterhans 于 2012-2-16 17:06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这话不对吧 如果领域不一样就能免于被起诉 那么2000年根本没有ipad这种产品 那这一审也站不住脚呀? 那我去注册个ibm 牌马桶 然后也能搞?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2-16 17:14 发表 问题是,苹果压根没注册过ipad这个商标
原帖由 beterhans 于 2012-2-16 17:16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那么按照这个理论 腾讯 qq 可以把奇瑞qq 搞得很惨?
原帖由 @hudihutian 于 2012-2-16 17:20 发表 腾讯QQ注册过商标 原则上,A拥有某商标,就拥有这个商标在其他领域的优先注册权嘛 苹果根本没注册ipad
宅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