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爷
天外飞仙
女生的性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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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访问
原帖由 OpEth 于 2011-9-4 20:40 发表 99.99%的法官都不具备最基本的电脑网络常识,所以电子证据只能先委托专家鉴定,这里面操作的空间就大了。。。。。 总之,在国内,手机邮件绝对是不可靠的。。。。。 纸质文档发个快递又不费什么事(何况要 ...
酒瓶
大都督
一炮当爹
原帖由 catxing 于 2011-9-4 20:38 发表 你说的这是制度的问题不是技术的问题。 如果说打款,你要求打款必须要原文件签字扫描成pdf后电邮给你,回头他要赖账至少也要想办法证明这pdf是伪造的啊
小黑屋
魔王撒旦
原帖由 OpEth 于 2011-9-4 20:52 发表 就你说的这个例子,对方直接说没发过这个邮件,然后你当然要提交pdf作为证据,对方提出异议,那么一般会委托专业机构鉴定,这鉴定结果可能对你有利也可能不利,电子证据在这方面的问题确实比较多,远不如书证靠得住 ...
原帖由 纵海行舟 于 2011-9-4 20:56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HTC 邮件证明主要是公司内部的推责任用的,cc给各种boss。瓶子个土鳖。
原帖由 catxing 于 2011-9-4 21:04 发表 先不纠结国内鉴定机构水平和公信力的问题。有没有发可以通过我前面说的公信第三方的存档解决争端,第三方也有收到,那就是确实发了。有没有篡改这个一般不会提,因为这个一对比就知道,落个伪证罪就直接进去了。 ...
消费饭
原帖由 OpEth 于 2011-9-4 21:07 发表 又法盲了不是?民事诉讼不存在伪证罪。。。。。
原帖由 OpEth 于 2011-9-4 19:49 发表 商务文件用手机收发电子邮件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法律问题,公司的商务部和其他部门不同,商务部的沟通基本都是对外的,要是产生法律纠纷,手机上的邮件拿到法院去根本无法当证据用(PC上的邮件倒是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
原帖由 wouwou 于 2011-9-4 21:19 发表 不需要第三方存档解决 ISP 有固定的备份,可以调取特定的日期的传播信息。譬如一封邮件从我这里发给你,两边的ISP都会各自记录对应的发出、收到时间,你那边的ISP对应你的mail server托管又会有对应的记录,一般 ...
原帖由 wouwou 于 2011-9-4 21:21 发表 今年年初才和韩国公司就收接付款电子邮件是否收到打过官司 瓶子别争了,有闲情问一下律师你就知道了。只要我公司去ISP那边调出对应的发送、对面ISP调出对应的收到信息,默认为接受除非对方提出反证。 官司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