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9-9-9 20:54 发表 
没了tgfc又能如何?
天涯,猫扑,开心网,你就可劲发呗。洋洋洒洒你就写它个几万字,最好能写成一个章回体出来。
除非国家信息部出面封杀你,否则谁还能把你怎么着呢?
要么就干脆注册一个 www.罗胖子.com 的一 ...
啧啧啧~人物关系不明确,未能解析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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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罗乃受害者
徐胖子乃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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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建议楼主借鉴之。
另外,老罗事件由于是人事有预谋的,有计划的坑人事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在被害人手里,所以被害人只能吞下老实人的苦果。
因此,建议各位准备离开维塔士的有识之士尽量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留个心眼,千万别被徐胖子耍了,要留下各种凭证依据,防止这2B抵赖。万一要劳动仲裁,也有足够的证据。当然,这2B做了这么多年的黑心事,肯定有非常丰富的黑人经验,如果你是菜鸟的话尽量不要草率的签字,先问问身边的人,听听他们的意见再做决定,或者干脆录音笔,录像伺候,免得最后被其坑了之后,在法官面前可以定一个故意诱导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