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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2月16日宝山遭遇事故(顶楼更新:全案终结及总结)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事故,不管你认为是不是非机动车全责,只要非机动车不追究你,他要走就看他走,他要私了就聊聊……千万别鲜咯咯去报警讨公道,往往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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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perbite 于 2008-2-20 15:52 发表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事故,不管你认为是不是非机动车全责,只要非机动车不追究你,他要走就看他走,他要私了就聊聊……千万别鲜咯咯去报警讨公道,往往得不偿失……
这个么,私了也是有底线的,如果对方要求过分,还是叫警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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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投诉查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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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过责任不清的撞到一大咪咪少妇的自行车,
自行车失去平衡, 少妇摔倒地...
我下车查看少妇, 曰"没事"后, 明智的放弃了威胁SM调教少妇的打算, 赶紧走人
( 车头划伤一块...现在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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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路上被一骑自行车的莫名突然向左偏来刮到我右侧,他倒地,我下车过去问他:没事吧?他连忙说没事没事,我就一溜烟跑了。

车子侧面被车把挂了很长一道,保险公司还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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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2-17 11:32 发表
就昨天警察的态度来看,貌似现在助动车已经属于机动车,是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不知道LZ能否分清LPG助动车和轻摩的区别,不过估计在宝山这种地方多数是轻摩所以是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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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也好,一般来说如果和非机动车碰的话,LZ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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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道:
昨天上午联系到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去查看对方车辆之后,果然不出所料,这个查勘人员没有再联系过我,直到刚才我打电话给他,以下是部分对话记录:
保(保险公司查勘员):那辆车我去看过了,很难办。
我:什么情况?
保:对方的车改装得很厉害,很难定损。
我:那总还是要定的呀。我跟对方初步约定这周六去交通队解决事情,到时候他的车要有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的。
保:交通队那里应该可以评估的。
我:交通队说让保险公司评估,交通队安排评估的话另外收钱。
保:这个挺讨厌的,他那辆车能拿出来吗?
我:我不知道,对方的车改装属于违法,应该是拿不出来的,而且拿不拿得出来跟我无关。
保:最好是拿出来,到他改装的地方去修,然后根据维修结果定费用。你看呢,怎么办?
我:这个怎么问我呢?我不是专业人士,你是专业人员,我能给你拿主意的话还找你们保险公司干吗?
保:那你跟对方联系一下,约个时间,让我们碰一下头,协商一下。你不在场也没关系,反正我帮你谈。
我:可以。但是我没那么多时间,我待会儿给你对方的联系电话,你们都在宝山,你直接联系他好了。
保:这样也可以。

后来我发短信把对方姓名、手机号都给了这个人,接下来继续等结果。

下面这些话实在中国人保的网站上找到的,描述的是他们的服务优势:
  - 全国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95518,随时为您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
  - 覆盖全国的4500多个分支机构,让您无论身处何地,都能享受到及时、便捷的服务。
  - 中国人保财险被网友评为“服务最好的财险公司” 和“财险理赔最迅速的保险公司”
  
  我不知道别的投了中国人保车险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遇到的情况是怎样的,至少从我个人的遭遇来看,中国人保所承诺的“热情周到,优质高效,及时,便捷”的服务我是没享受到。唉,事情结束后,我是打算要投诉保险公司,等保险到期后直接换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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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2-17 11:07 发表
昨天下午驾车去宝山走访一位亲戚,东向西行驶到友谊路、团结路路口时,绿灯,我打方向,准备向南左转到团结路上,突然对面车道一辆助动车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西向东飞驰而来,当时路口绿灯开始闪烁,对方竟然开始加速。 ...
2、因为我的车在转向时占了对方直行车道,因为无论对方有多少违法行为,就本起事故,警察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虽不服气,但保险公司倒是可以理赔的)。
按照原则来说:
1.助力车不可能凭空变出来,你觉得突然说明你转弯前观察不仔细
2.绿闪代替的以前的黄灯,如果他觉得急刹危险的话有权继续直行,并且没有减速的义务,也没有对加速的禁止(只要不超速),为啥要用“竟然”

虽然我们都知道,国内的现实是都按原则开就开不动了,但是出了事故警察自然还是要按原则来,所以这个警察的判断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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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是最好最大的保险公司,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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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8-2-21 12:23 发表
人保是最好最大的保险公司,没有之一……
真是这样的话,就没得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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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保险公司终于完成对对方二轮轻便摩托的评估;当天我通知对方去和事故组联系,把车取出修理,但对方说:“你全责,你去帮我把车拿出来修理。”我询问了某业内人士,回答说:“如果对方这么要求的话,没办法,你只能负责。”
22、23、24三天联系经办民警,人都不在。24日还跑了一次宝山去拿定损单,上面竟然没有损坏情况的描述,遂联系查勘人员,对方说:“就是这样的。维修后修车的地方会出维修清单的。”刚才(2分钟前)打电话到95518,接听小姐说定损单上只要有金额和查勘人员签名保险公司就认可。
今天上午终于和经办民警取得联系,明天上午去事故组处理。接着打电话通知轻便摩托车主,说到维修,对方开始唧唧歪歪,不放心我的保险公司找的评估和修理单位,说要另找一家他熟悉的店修理。我跟他说:“不是你要我负责修理吗,我现在负责了,反正帮你修好,恢复原样不就行了?”说了几句,觉得电话里讲不清楚,决定明天到交通队谈。
我估计这小子有可能会敲竹杠,明天也许会有一场“恶战”。

[ 本帖最后由 凹凸贴图 于 2008-2-25 16: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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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解决之后总结一下。
看来这次挺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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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anghujin 于 2008-2-25 16:51 发表
LZ,解决之后总结一下。
看来这次挺麻烦的。
汽车碰摩托车,如果是汽车方主责或全责的话,确实比汽车撞汽车麻烦,如果有人伤就更烦,如果遇到对方故意为难就烦上加烦。这种麻烦不仅是金钱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就像吃了苍蝇似的。

我会继续更新进展,自己总结,同时也给各位车友提供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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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摩托车就很倒霉。
2个轮子,机动车,跑在机动车道上,连个QQ都干不过,都是火烛小心地开。
哪像助动车,不比摩托车小多少,非机动车道上作威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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