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17 12
发新话题
打印

电视台使用歌曲到底有没有版权?

我一直以为电视台和某些官方或半官方版权组织(比如音协)什么的有使用协议,所以他们使用音乐(起码国内的)算是合法的。但看到郑钧这档事好像又不象。要是连凤凰也盗版的话,那天下就没有干净的猪了。哪位业内人士来说说?
----------------------------------------


郑钧《灰姑娘》成"站街女"主题曲引争议(图)

北京娱乐信报3月5日报道 “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郑钧这首风靡一时的《灰姑娘》一响起,肯定会勾起很多歌迷的纯真记忆。但日前,这首歌被凤凰卫视用做了反映“站街女”生活的系列片的片尾曲,有网友发帖对此表示不满和抗议,引起了很多网友和歌迷的支持。

近日,制片方和郑钧本人首次对此争议做出回应。

网友争议

质疑:放过《灰姑娘》吧

网友赤兔非兔1月30日在天涯社区发帖,名为《凤凰卫视,请罢手!此<灰姑娘>不是彼<灰姑娘>!》。帖子表示,凤凰卫视近日制作播放了几期“小姐”系列片,竟然拿郑钧的经典歌曲《灰姑娘》作为主题曲。

他说,这首歌曾经风靡了当时的大学校园,虽然已经离开校园多年,但郑钧那懒洋洋的声音总令他冷不丁地产生一点莫名的冲动。前几天,电视里又传出了《灰姑娘》的音乐,看后发现,这是凤凰卫视《冷暖人生》栏目为其一个专题片做的广告,这个专题片名为《灰姑娘》,是讲“小姐”生活的。赤兔非兔称自己当时的心“一下子别扭死了”。他呼吁电视台“放过我们的《灰姑娘》吧。”由于《灰姑娘》影响了一代大学生,赤兔非兔的帖子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都表示曾经的情感不允许亵渎,要捍卫纯真的《灰姑娘》。

力挺:《冷暖人生》有深度

记者登录凤凰台网站,观看了《冷暖人生》的该系列节目。发现系列节目的名字就叫“灰姑娘”,共有三集,记录了几位“小姐”的故事。记者在每一集的结尾,确实发现用《灰姑娘》作为了片尾主题曲。

但并非每一位看过节目的观众都与赤兔非兔一致意见。网友七里郁香表示,看完片子后就不会觉得编导这样用有什么不适合。“看了那期节目,很有深度,也很感人。”

除了情感的伤害,版权问题也是很多网友争议的焦点。有网友认为电视台显然侵犯郑钧的版权,应该道歉和付费。而有网友则针锋相对地表示:郑钧创作《灰姑娘》是否侵犯了格林童话的版权?“老兄,以后别写字了。据说字是仓颉造的。你写字,得过他同意吗?”双方回应

制作方:音乐问题只是表层争议

就此争议,记者联系凤凰卫视《冷暖人生》栏目的编导季业,他是《灰姑娘》第一集的编导,也是他力主用《灰姑娘》做片尾曲。他说,这三集节目的片尾曲都用了《灰姑娘》,本意不是要赞美她们,只是试着把她们看作普通人。“她们也追求生活的梦想,只是走错了路,让人感慨,而《灰姑娘》的歌曲是温暖的,比较适合。同时,从‘灰姑娘’的意象上来说,跟她们的社会地位很相似。”

他同时表示,他选择用这首歌的时候,在节目组内部就有不少争议,但最后还是获得了一致意见。对于版权问题,他承认确实没有跟郑钧沟通过。但他同时表示,他们的节目是公益性的,目前国内电视台制作节目大都是利用现成的曲目,极少有专门创作的。

《冷暖人生》的策划人周逵表示,音乐问题其实是表层的争议,大家应该看看片子本身。季业也表示,“我相信如果他们看过节目,他们的观点会有所改变。我们很尊重郑钧,如果看了这个片子,相信他也会理解并赞同我们的做法。”

郑钧:我太太不会答应这么做

正忙着制作新专辑的郑钧,接到记者电话后表示,通过朋友自己了解了大概情况。他说:“对方侵权是肯定的,版权在我手里,我也刚问过公司,对方确实没有打过任何招呼。”他表示,版权争议他会交给公司处理。

郑钧对这种侵权状况感到十分无奈。“确实很无奈,有的人就明着告诉你侵权,随便你告去吧。他们骨子里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也许是因为做摇滚的,郑钧对《灰姑娘》成为“小姐”主题曲没有愤怒,只是希望有些纯真的东西能保留下来。记者问他:“如果制作方提前跟你打招呼,你会答应对方这样用《灰姑娘》吗?”郑钧回答说:“我可能会答应,但我太太不会答应。因为这首歌是写给大学时代的她的,代表着当时的纯真爱情。生活越来越无奈,但我希望有些纯真的东西能保留下来,不要被肆意践踏。”

专家看法

节目有“歪曲使用”之嫌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这期涉及的问题是凤凰卫视的节目对《灰姑娘》的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

“就凤凰卫视节目的使用来看,似乎有歪曲使用之嫌。”李俊慧如此表示。他认为,歌曲《灰姑娘》有自己的内容和意境,并在大多数听众中产生共鸣。凤凰卫视节目对《灰姑娘》的使用场合或诠释方式似乎违背了歌曲的本意以及该歌曲在大众心中的印象,这种使用方式至少是不严谨的。更重要的是,从目前的情形看,凤凰卫视节目的使用很难说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不属于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如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就使用作品。但如果歪曲他人作品的,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另外,不构成合理使用情形的,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许可”并“支付费用”。

记者观察

“拿来主义”成了潜规则

此次的“《灰姑娘》事件”确实伤害了很多歌迷的情感。但在背后,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创作者版权的漠视。一方面,专门创作歌曲不仅要花费金钱,而且在节目制作时间上也是等不起的,于是“拿来主义”便大行其道。另一方面,版权拥有者对这方面也很无奈,无奈惯了,便也采取了“随他去吧”的态度。

前段时间KTV歌曲版权收费曾经引起巨大争议,但从对创作人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此举无疑有进步意义。对比来看,电视台的随意行为不仅未经许可使用,而且还歪曲使用,此种情形的侵权危害性更大。 (北京娱乐信报) 记者:张守刚


TOP

记得以前有人对我说:
只要播放的内容小于原作全部内容的10%。就没事。。。



TOP

引用:
原帖由 PENNYSHAW 于 2007-3-5 12:31 发表
记得以前有人对我说:
只要播放的内容小于原作全部内容的10%。就没事。。。
那原作是1个多小时的交响乐怎么办?


TOP

引用:
原帖由 sectionboy 于 2007-3-5 12:34 发表


那原作是1个多小时的交响乐怎么办?
那就是作曲的自己作孽,请人盗用

TOP

引用:
原帖由 sectionboy 于 2007-3-5 12:34 发表


那原作是1个多小时的交响乐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听别人说的。。说是只要别过10%就不算。。。
毕竟两个作品,其中只有10%相同。。。。。。也许没问题吧。。

TOP

这东西,放到做的人那里,就不再是什么音乐了,转而叫做素材

TOP

没有版权,也没有人告

TOP

客观来说,电视这种讲求时效的东西,要通过正常途径获取版权是不现实的

TOP

中国的电视台  是对自己的版权意识是很强的,而对其他人的特别是国外的版权从来是无视的

TOP

当年陈佩斯就为了这么个版权不惜和CCTV闹翻了,何苦哦……

TOP

引用:
原帖由 sonicteam 于 2007-3-5 15:48 发表
中国的电视台  是对自己的版权意识是很强的,而对其他人的特别是国外的版权从来是无视的
有点道理

保护自己的烂东西    拿了别人好东西偷着乐

TOP

网友的意见可以无视

TOP

“他说,这首歌曾经风靡了当时的大学校园,虽然已经离开校园多年,但郑钧那懒洋洋的声音总令他冷不丁地产生一点莫名的冲动。”

这就对了,听个小曲冲动一下,找个小姐释放一下

TOP

天下足球

TOP

随便用
以上

TOP

 17 12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