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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karuga 于 2024-3-9 15:4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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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少见多怪,限时独占是最近十年才发明出来的商法,以前的独占就是字面意义的永久协议,要是改变主意跨平台会被喷的,仁王上pc那会索尼都被喷惨了,要求se某个作品永远不上某个 ...
用戶意願和商業合同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這裏說的是SE對於SIE的商業合同中,有很多存在額外的排他條款,且SE對於微軟和任天堂的合同中都未見過類似的條款,這點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是一樣的。
這種帶有專門排他性條款的合同已不屬於一般意義上的獨占協議了。
正常的獨占協議實際只應規定在限定時間內某個平臺獨占,而不應管到限定時間外第三方要選擇在哪個平臺上推出,從一般商業運作的模式來看,SE恰是在和田洋一時期獨立性表現得最為明顯,根據自己的需要登陸平臺而無須得到任何企業的許可。第一方在合同裏以強令的方式禁止第三方的作品選擇跨平臺的對象,這本身就不該是一個正常的商業合同所存在的內容。
這和30年前的情況其實沒什麽不同,FF7也在1998年推出過PC版,這種只允許在PC端「跨平臺」的做法在很多人看來和現在這種禁售協議並無二致。FF16是去年才剛出的,談不到多「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