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ojo99 于 2014-8-18 21:25 发表 
使用人肇事如果没有偿还能力的话呢? 另外一直想知道,三责险是否限定驾驶员是购买保险人?
如果没有偿还能力,只要法官认定完全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理论上也跟所有人也没关系。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里(见下文),不知道(四)里面关于
其它的说法,法官会怎么搞。。。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ma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
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另,关于三者,我查了下: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来自搜狗百科,可能不准确。。。)
看上去貌似是说,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个case里的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赔偿责任,三者也不负责承担这部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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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qi 于 2014-8-19 00: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