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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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外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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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屋
原帖由 L1 于 2014-4-8 22:09 发表 本身网络购物商家就存在非常大的优势地位,因为消费者只能看文字描述,看不到商品的实际情况。消费者所得的情报非常有限。而且商家会针对商品选择性失明。这已经不适合使用过错原则了。因为双方的地位显著不平等 ...
银河飞将
原帖由 L1 于 2014-4-8 22:04 发表 请分清楚几种概念,网购、实体、个人、商家。对于从商家处网购,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请慢慢习惯。 学校就是行政体制的代表。你觉得老师每周学习都是学业务不学政治?老师不用走群众路线?除非你是乡村教师。或 ...
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14-4-8 22:41 发表 商品完好这条就被吃了?~ 7天从收到商品后次日开始计算 前天,特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史书禄等做客大申网演播室,现场为网友答疑解惑。其中,对于大家最为关心的 “7日后悔权”问题,专家给出了 ...
原帖由 左右中 于 2014-4-8 22:39 发表 就说这事儿吧。 双方地位显著不平等从何体现? 易迅利用“显著优势”的地位获取了什么不当利益? 这位消费者在没有获得足够商品信息的情况下毅然决然购买了商品,难道是易迅强迫的? 怎么就不适用无过错原则 ...
混世魔头
原帖由 L1 于 2014-4-8 22:57 发表 你有什么证据商品经过使用就必然影响二次销售。行业惯例还是你个人认识。商场里衣服试穿了多少次,也没见哪件卖不出去。那你以后是不是不买衣服,只找裁缝定做。
原帖由 L1 于 2014-4-8 22:53 发表 数码产品拆开了通电了就不是完好,衣服试穿了小了再叠好放回去就是完好。真是选择性失明。 产品拆了可以再封上,通电了可以系统还原。店家拿冲新机器卖的还少嘛,也就这些喜欢处女膜的宅男们纠结。其实出厂前 ...
原帖由 测试一下 于 2014-4-8 23:06 发表 你在商场里衣服上弄个不可修复的瑕疵或者说需要花大成本才能修复的瑕疵看看还能不能原价卖出去~
原帖由 乌鸦 于 2014-4-8 23:02 发表 这么说你买到开过箱的电器产品会欣然笑纳? 不过依你的发炎来看,妥妥的是要药药切克闹的。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古人诚不我欺。
原帖由 L1 于 2014-4-8 23:16 发表 你买过的衣服没有被试穿过?你不也是欣然笑纳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