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7 09:30 发表 我跟一个人讨论相关专业知识,只会用一些浅显的举例来说明,没有什么比举合适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如果你不会举例,那么我想你还是应该学一学,这对于能让别人更了解你的想法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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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魔头
永宁结婚了!!!
魔王撒旦
与社会风气格格不入
原帖由 lin6410 于 2011-11-17 10:10 发表 麻痹FF9到底有没有可能重制啊?这是唯一想入的正版FF
天外飞仙
原帖由 allensakura 于 2011-11-17 01:03 发表 我就問一句,把別人定義為文盲流氓,算不算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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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ushroom 于 2011-11-17 11:46 发表 显然不算。 我把某种人定义为文盲流氓也算是人身攻击么? 就算我把某个人定位为文盲流氓,以此规诫自己不要和这人纠缠,这就是人身攻击么?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09:45 AM 发表 关于逻辑也好,话题讨论乃至争论也好,我根本不在乎的,因为我有我的自信,无论是之前的MH4问题还是后来的厂商消费者问题.我对那贴里你118楼唯一不满的,就是前面那行用蓝色标记出来的字句.那几个词,实在是太令人不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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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11-11-17 12:34 PM 发表 哦耶 我看到人有不要脸躺地上打滚撒泼了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09:54 AM 发表 这个只能以后慢慢折腾了~毕竟是网络,很多东西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使人信服. 或许我的习惯,到你眼里就是抄些专业名词来混.说起市场,我很自然的会引用"双头垄断"这种基本概念.因为有些基本理论如果要把他用非专业 ...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7 12:37 发表 辩论这种事情,不管一个人多有自信,也不能预设前提,那样只能让对方认为你根本没有辩论的诚意。 辩论是一种双向的信息交流,辩论双方必须在同样的位置上提出论点,而不能谁把自己的定义作为一种架设前提, ...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ナイト 于 2011-11-17 09:58 AM 发表 关于举例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你举的很多例子都无法命中主题,而仅仅是命中主题中的特例表现与小概率事件. 这个以后如果有机会遇到实际例子了再说~ 意识冲突思维模式冲突无所谓的.我还是建议你以后注意语气,少 ...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11-17 12:56 发表 但你抄之前,最好确定你抄得东西和你要说明的观点有关,能说明道理。 就像你所谓的双头垄断问题,和我们当时讨论的玩家和用户是否在面对市场格局问题上存在根本的,必然性的对立并无任何直接说明关系,你哪怕是证明用户和厂商之间的目的性多么不一样,它也没有办法去证明厂商和用户之间就不存在对市场格局的相同期待。这就是典型的不知所云。 所以,回答任何问题之前,都要审题,确定你的回答是正对问题本身而出的,而不是说了一大堆名词,根本说明不了对方提出的问题,还要摆出“这是高深学问,你不懂”这样的姿态,对方会反感也就理所当然了。
原帖由 超越神的牛肉人 于 2011-11-17 12:34 发表 哦耶 我看到人有不要脸躺地上打滚撒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