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5 21:45 发表 自己翻之前的贴子去,爷都说了几遍了还问?你那张截图也可以自己去研习参悟 还不理解?还不明白?回去问你班主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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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5 21:40 发表 只要有起码的常识,就知道这官司根本不该打 不过挺好,不然我们怎么取乐
原帖由 索尼 于 2011-9-25 23:11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喷了,我又不是你这样的傻逼,会妄想还能拿到物质赔偿。是你一直叫唤要和能提供你死恐信息的人分享赔偿费啊,我话撂这里,就你的诉求,一分钱拿不到,法庭判了死恐要赔你钱,你拿着 ...
原帖由 boban 于 2011-9-26 00:50 发表 哦~~~~~8000块是网上搜索来的 网络时代果然是划胖者的福音啊~~~~ 没事,LADY,即使法院没立案,你这8000块还是可以退一部分的。
禁止访问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52 发表 律师费还真不用你包什么,如果打赢了官司,我的律师费(还有诸如公证费、误工费等等)是肯定要算在赔偿金之中的,知道什么叫由败诉方负担一切起诉费用吗?这种诉讼常识大概不是马甲雷家制定的法律吧(大笑)……:D : ...
原帖由 索尼 于 2011-9-26 09:02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还诉讼常识,就你这案子赢了还能要求对方给你误工费和公证费律师费?本来以为一个人傻逼是有限度的,赶情撂你身上永无下限啊,你倒是说说哪条法律适用你的诉讼请求啊?赶快百度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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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魔头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45 发表 现在又变成不该打了,原先那“打不了”忽然…… 您的“跨平台=移植”理论已经够我们笑了。您觉得还需要什么? 之前气势汹汹发了这么多帖子好像自己多有理,现而今那些帖子不敢进了,只敢跑到这里找靠背说两 ...
原帖由 索尼 于 2011-9-26 09:45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真不忍心把你玩坏啊,你自己吃下自己拉的屎还少么,这叫滴水不漏?至于吃瘪,过了你自己定的起诉时限后你已经吃了,不过你丢脸丢到裤衩都不用穿了,自然不承认。 百度真心不错,能 ...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38 发表 在你说3万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到过3万这个数字,我所提出的1k也只是按照您所谓的“并不难”这三个字给出的一个标准。对么? 你又是从哪一段文字结合的上下文判断出我嫌1k元贵这样的意思,您终于发现一个SB,只 ...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6 12:48 发表 书呆子病又犯了~~ 因为打不了所以不该打啊 这也要我教? 之前那么多贴子我的观点以及批驳你的过程已经反复陈述了N遍,你自己看不明白只会在里面拉*,还叫我进来闻你的*?你恶心不恶心啊? 你别急,等PSV版 ...
原帖由 ドラゴンマスタ- 于 2011-9-26 12:52 发表 3万你是肯定嫌贵的,这你自己也说了~~ 为什么说你嫌1千也贵呢?这是我对你的了解所然. 不是吗?你舍得出一千调查死恐的资料吗? 难道你已经出了一千去调查死恐的资料:D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11-9-26 06:44 发表 的确我不理解,我不明白,不过如果你对自己的定义有如此大的自信,为什么不让其他人给你品评一下,让他们来说说对不对啊?难道你的理论只能在你的口中成为真理,却经不得他人检验么? 我给你提供的两个对象还不是我这边的人,反而是在游戏界和你一个立场的人,他们应该不会有偏袒我之观点的可能。怎么,你的“跨平台=移植”理论不仅通不过我这里,连他们俩你都没自信通过么?我这是给你机会啊?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9-26 09:32 发表 只说谁提供证据可以让我立案,一旦官司取胜我将把我的索赔所得分一半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