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尚未登录:请 登录 | 注册 | 标签 | 帮助 | 小黑屋 |


发新话题
打印

[新闻] 直接看439L,声援雷帝,坐等A9关门

你立意不对,你的目的之一可能是让群众知道死恐缩,但是死恐顶着超版的身份不出A9,同时扮演球员和裁判,这本身便是乌龟中的乌龟,群众都知道,但却得罪了A9。
还不如直接人肉


TOP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你既然是主张死恐违法,那么无所谓他给不给你信息,你自然可以上诉要求a9提供,根本不存在伤到无辜的必要,虚张声势能骗到谁呢



TOP

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12:14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喷了,人家懒得理你就是缩头,对啊,你早说要打,就快点,还等什么对方反应呢
我当然要打,但我给死恐20天时间让他自己考虑这个有什么问题吗?

我要做到仁至义尽,我给他充分的时间去考虑这个问题。虽然时间长一些,但从此不会有人再说我搞突然袭击。对么?他不像个男人,我却是个男人。我不能跟他一般看齐啊。对不对?

当然也有一些个人原因,有了这20天我可以把各种材料证据准备的更充分。并且进行更多的司法咨询,研究如何胜诉的机会更大,这对我也有益无害啊。给别人机会,也给自己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TOP

引用:
原帖由 真实的梦 于 2011-7-29 12:17 AM 发表
你立意不对,你的目的之一可能是让群众知道死恐缩,但是死恐顶着超版的身份不出A9,同时扮演球员和裁判,这本身便是乌龟中的乌龟,群众都知道,但却得罪了A9。
还不如直接人肉
我也无所谓得罪不得罪A9了,我之前很多次希望通过A9内部解决,但结果你已经看到了。与其腻腻歪歪下去,倒不如来场狠的,甩完就完了。

我现在在A9的id只剩下一个了,我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12:21 AM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你既然是主张死恐违法,那么无所谓他给不给你信息,你自然可以上诉要求a9提供,根本不存在伤到无辜的必要,虚张声势能骗到谁呢
从这里就能看出你是个法盲。

连当事人的姓名都没有你“上诉”(是起诉,先生,起诉没有达成自己的诉讼目的,向更高级法院提出进一步诉讼要求才叫“上诉”,以后多学点法律常识,至少别搞错了这些名词啊)从何来啊?还“要求”A9提供?连当事人都不明,具体的行为法院也还没有确定过,人家谁给你这个要求的权力?民事诉讼中还有这个?

你赶紧去看看天朝的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别出这种低级的洋相了。

TOP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奇怪了,当事人不明,你可以起诉论坛,要求论坛提供违法者实际信息啊,这有什么问题?如果法院认为论坛有义务提供,那就可以了啊,哪里谈得上伤害无辜呢,你除了故意摆出一副如果死恐不鸟你你就不得不伤到无辜的可笑姿态外,能否做点实际的

TOP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你只要不主张处罚论坛而只针对个人,就不存在伤到别人的可能,这时民事诉讼,233

TOP

雷弟弟找好律师了没有啊

TOP

法庭会受理才是怪事,慢慢搞吧

TOP

引用:
原帖由 马甲雷 于 2011-7-29 00:27 发表


我也无所谓得罪不得罪A9了,我之前很多次希望通过A9内部解决,但结果你已经看到了。与其腻腻歪歪下去,倒不如来场狠的,甩完就完了。

我现在在A9的id只剩下一个了,我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了。
雷帝,你真的觉得状告A9的这一行为真要是付诸行动后只会单单得罪A9一家游戏论坛? 其他游戏论坛的人可都盯着这次事件呢

[ 本帖最后由 SRX-ATX 于 2011-7-29 00:59 编辑 ]

TOP

期待诉讼能够成行

也不失为中国法律里程碑式的一件事

TOP

引用:
原帖由 bushsq001 于 2011-7-29 00:55 发表
期待诉讼能够成行

也不失为中国法律里程碑式的一件事
真受理了,那才是成大新闻了,按现在国内法律环境,会受理才是天大的怪事,100%会是被当作小孩子无理取闹,然后变成办公室笑话。

TOP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引用:
原帖由 @bushsq001  于 2011-7-29 00:55 发表
期待诉讼能够成行

也不失为中国法律里程碑式的一件事
那完蛋,以后法院整天被小屁孩包围了

TOP

引用:
原帖由 asdforce 于 2011-7-29 00:57 发表

真受理了,那才是成大新闻了,按现在国内法律环境,会受理才是天大的怪事,100%会是被当作小孩子无理取闹,然后变成办公室笑话。
所以说才比较期望

以后再有雷同事件也能成为参考

单就此事件来说对个人并没有什么看法

只是希望看到专家们如何看待这件事

TOP

引用:
原帖由 tdka 于 2011-7-29 00:59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MOTOROLA (Defy)

那完蛋,以后法院整天被小屁孩包围了


所以说未知的盲区才是最可怕的

越来越多的小屁孩诉讼才能让大屁孩们知道什么该告什么不该告

反向教育也行

TOP

发新话题
     
官方公众号及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