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6:56 发表 我觉得你说的安全技术就是电子产品的特殊之处。其他商品,比如我的汽车,只要我正常使用它没有问题,它就是安全的,没有人处心积虑的从它的设计中去找人为破坏它的办法。而电子产品则不然。它承担了额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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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魔头
坂の上の雲
天外飞仙
魔神至尊
魔王撒旦
原帖由 FoxfoO 于 2011-1-13 16:49 发表 有两点: 1、版权法保护的就是投资方。 2、版权法的条文是总和各方利益的产物。版权本身没有绝对意义的正当性。 所以你想到的“投资方吃亏”最基本的原因是这些亏投资方(从法律制定和现实的角度来说)应该吃, ...
Envy
禁止访问
你全家都是衙内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7:22 发表 说说我对知识产权的理解。 我认为知识产权之所以要保护,原因在于其特殊性。以游戏软件为例,从事开发劳动的任,他销售的劳动成果时知识本身,而知识的载体很廉价微不足道,远不能和知识本身相提并论。就好像游戏商 ...
原帖由 Waist 于 2011-1-13 17:09 发表 FOX也说了,法律就是各方面利益平衡的产物,版权和专利本身不一定就是绝对正确和公平的。比方说我们俩个公司各自都在研究某项技术,结果你的成果比我早一天出来,结果你申请到了专利,在法律的保护下,未来的几年 ...
原帖由 天师教教徒乙 于 2011-1-13 17:28 发表 posted by wap, platform: iPhone 版权方才没有吃亏呢。我买个游戏,光盘坏掉了,按照你的理论。开发者是不是应该再给我一份?只要我把原始光盘和购买凭证给他?现在的版权保护其实已经剥夺了我备份我自己游戏的权利 ...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7:22 发表 说说我对知识产权的理解。 我认为知识产权之所以要保护,原因在于其特殊性。以游戏软件为例,从事开发劳动的任,他销售的劳动成果时知识本身,而知识的载体很廉价微不足道,远不能和知识本身相提并论。就好像游戏 ...
原帖由 S.UNDAY 于 2011-1-13 17:39 发表 你说的有道理。 不过我也不是说版权就象征着垄断。你说的学习与交流部分,我完全认同,我估计法律制定最初 也是这么考虑的。 但我的意思是,现在按照这种考虑实践了这么久,发现结果是需要平衡的整个体系里,一直 ...
原帖由 @waterfirestart 于 2011-1-13 17:41 发表 我在想另一种可能,那便是hacker有研究系统的权力,他可以得到密匙或者漏洞或者其他,但是可不可以规定专门机构或者当事人(企业)对其研究结果予以确认后,不要公布这种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的内容?仅仅得出结果,但是 ...
原帖由 深蓝LWL1123 于 2011-1-12 18:16 发表 IOS的官司水果败诉已经直接证明了黑客破解的合法化 你却还在强调什么法律漏洞,你认为是天朝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