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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关于电子产品保修发票的想法

这篇文章当年我是放在天涯上的,回帖无数,很多人看了之后知道了有配件2年保修这么件事情,然后很多人也说了即使是个人客户拿过去,如果整机过保了,他们不会提醒你有2年配件保修这种说法的,除非你向他们提出三包法上有这么一条,他们才会不情愿地给你保修。很多人看了我这篇贴子后,向ibm提出有这个条款,才能够在一年过保之后,还能获得配件保修。所以ibm一直在这么做,之所以给我保修原因象你所说的,理论上来说ibm可以查到销售渠道,但是有些时候即使查到渠道,也不能确定是销售给个人还是公司的,因为我们公司购买可能没有走集采的道路,他们查不到这个渠道销售出去的是个人还是公司,这一点你上面所说的也没有明确是否可以一定查到。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ibm拿不出证据证明我是公司客户,所以只能吃瘪。至于你说的“赏给我”,恐怕你没有在大公司呆过,大公司内部都有规章制度,谁有权可以签字赏给我?“赏给我“也意味着可以赏给其他所有人,这是违背内部管理制度的,那他还挖空心思叫法律部门想这么多空子钻干吗?现实经济活动中上从来没有人会莫名其妙“赏给你”一样东西,除非这样东西本来就是你的,如果照你的逻辑,张海超“开胸验肺”拿到赔偿也是公司或者国家赏给他的?你的想法未免太幼稚了。
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你说错了,ibm依据的就是公司不是消费者这一个概念上的漏洞来钻空子的,消费者的司法解释我查过,的确不明确,也就给他们了这么一个空子。

[ 本帖最后由 秃猫 于 2010-2-23 09: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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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2 15:58 发表


呵呵,两位,麻烦吹牛托着点下巴~~
不用一味的否定别人来抬高自己吧,至少中关村给税点开发票这个事儿是真的,

我在中关村开票还能比5个点更低,通常是3到4个

不过很多人懒得麻烦一下挣这一点小钱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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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2 15:58 发表


呵呵,两位,麻烦吹牛托着点下巴~~
中关村给钱开发票这点事用得着吹?
发票本身的税也就是2.x还是3.x(具体数字忘了),但一般都会收5个点,柜台凭什么给你帮忙,总要有好处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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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低发票开到过2个点的,一般都是3个点,5个点就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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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3 09:15 发表
这篇文章当年我是放在天涯上的,回帖无数,很多人看了之后知道了有配件2年保修这么件事情,然后很多人也说了即使是个人客户拿过去,如果整机过保了,他们不会提醒你有2年配件保修这种说法的,除非你向他们提出三包法 ...
呵呵,回想多年前先生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大约就是你这样的人。拿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却得到了莫名的满足。
面对别人好心告诉你的本就享有的正常权益,不相信;面对有可能通过特殊管道获得的额外补偿,不承认。

尽管在我看来你基本上已属于无药可救了,但还是最后好言相劝几句:
首先,针对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所正常享有的合法权益,厂家有告知义务而消费者也有知情权。在“三包法”已施行这么多年的现在,基本上所有正常渠道购买到的行货包装里都会有份“三包凭证”,上面通常都会将该产品有关保修政策的条文一一列出,手机、电脑、相机、MP3…………无不是如此。这些保修政策的制定一定是基于“三包法”,否则你可以据此上诉法院,因为厂家违法了。可悲的是中国的大多数消费者在保修之前甚至都不曾想到看一眼“三包凭证”上的具体规定。让我们重新整理一下思路,事情的经过应该是这样的:厂家已将你所享有的法律权益告知你,在你维修的时候面对厂家的忽悠却依然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剥夺。在别人好心指出这种荒唐的举动之后却莫名地将对方对立起来,努力为自己辩解:厂家没告知并且自己也没被厂家忽悠。呵呵,我不知道这种思维方式除了用“可悲”二字来形容还有什么更合适的字眼。

其次,我不需要跟你解释我的职场经历,不过看起来你也是一定没在所谓“大”公司的售后部门从业过的。呵呵~~~
好吧,简单说吧,任何公司的售后体系里都有严格的规定,但也有灵活处理的地方。具体到“赏赐”行为的决策者是谁,其实一个售后部门的管事经理就可以做这种决定。当然,这种特殊处理的流程并不是经常走,否则整个售后体系就乱套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每个厂家都会在这方面有一定预算,并且公司越“大”预算金额也就越“大”。如果你真的有兴趣,可以去各个品牌的维修点问问,当遇到极品的时候,是不是只要经理同意就可以走特殊流程。
说点题外话,通常来说,任何产品的顾客中,极品和刁民的比例最大的无疑是中国大陆和美帝。区别在于美帝的消保法很完善,导致美帝本土的售后十分完善到位,所以表面上国产的刁民激烈程度上会更大一些~~

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本身,无论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没有错的。你的问题并不在于这句话的正确与否,而是在基于自己是个“法盲”的基础上被厂家忽悠。至于谁钻谁的空子,我只想说,只有懂法的人才会想到去钻空子;相对的,只有不懂法的人才会被人钻空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真要是打起官司来,你远不是IBM的对手。

最后,说一点比较实际的话。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产品售后保修的问题也一定会越来越多。奉劝广大愚民在遇到维修问题时:
第一,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你的权利和厂家“纠缠”
第三,遇到纠纷时绝对不要指望消协能有什么作为,不要指望消协能站在消费者的一面说话。用脑子好好想想消协这帮孙子都是谁在花钱养着的!!
客观来说,消协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摆设部门。就我个人来说,打315的电话是愚蠢之极的行为,315晚会也就是办给广大愚民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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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10-2-23 10:25 发表
中关村给钱开发票这点事用得着吹?
发票本身的税也就是2.x还是3.x(具体数字忘了),但一般都会收5个点,柜台凭什么给你帮忙,总要有好处的吧。
引用:
原帖由 第N个新来的小P孩 于 2010-2-23 10:18 发表
不用一味的否定别人来抬高自己吧,至少中关村给税点开发票这个事儿是真的,
我在中关村开票还能比5个点更低,通常是3到4个
不过很多人懒得麻烦一下挣这一点小钱倒是
呵呵,两位,你们说的理论上或许都是可行的。然而我举一个反例就可以证明这种操作在实际运作中是存在问题的。

我不知道两位对我们的消保法了解多少,但关于产品发生退换货的情况是这样规定的,通常遇到符合条件的退换货情况首先得找“经销商”,也就是给你开发票的商家。
在这里我并不是想定义两位的RP好坏,会不会钻这种空子找可怜的经销商换货。不过两位不这样做,不见得没有人不这样做。因为这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我不知道中关村的经销商们对消保法了解的程度,不过拿着发票去换货这种情况应该是屡见不鲜的。基于这种情况若是还为了点蝇头小利去担这种风险,我不得不佩服这些经销商——够TM胆大的,果然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D :D

当然,若是假发票,那就另当别论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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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4 00:00 发表

最后,说一点比较实际的话。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产品售后保修的问题也一定会越来越多。奉劝广大愚民在遇到维修问题时:
第一,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二,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你的权利和厂家“纠缠”
第三,遇到纠纷时绝对不要指望消协能有什么作为,不要指望消协能站在消费者的一面说话。用脑子好好想想消协这帮孙子都是谁在花钱养着的!!
客观来说,消协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摆设部门。就我个人来说,打315的电话是愚蠢之极的行为,315晚会也就是办给广大愚民看的。.
奇了怪了,第一点你说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你前面说这些法律法规都已经在三包凭证上告诉消费者了,为什么还要再去了解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第二点,你前面说商家会“赏给”消费者的,现在又说要自己了解法律法规再去和厂家纠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第三点:既然你前面说保修政策都基于三包法,厂商都遵守法律法规,那中国又何必需要消协呢?“消协是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摆设部门”这句话又和你前面的话产生了矛盾,没有消协,哪里来的你上面依据的三包法之类的法律法规?
然后我发现我完全按照了你的三条说法去争取我的权利,你却说我是法盲愚民被忽悠的人,你这不是自抽耳光吗?
我承认你对于某些法律法规了解的是比较清楚,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你在逻辑思维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学习,才不会说出这些前后矛盾的话。

[ 本帖最后由 秃猫 于 2010-2-24 09: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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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秃猫 于 2010-2-24 09:31 发表
奇了怪了,第一点你说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你前面说这些法律法规都已经在三包凭证上告诉消费者了,为什么还要再去了解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第二点,你前面说商家会“赏给”消费者的,现在又说要自己了解 ...
呵呵,叫我说什么好呢?你真的是已经无药可救了。感觉你完全没有反应出一个正常成年人的正常行为。
想不通??回家慢慢想吧。实在想不通也没关系,毕竟人家维修店也是要生存的。

祝你今后保修路途上一帆风顺~~: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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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4 00:15 发表


呵呵,两位,你们说的理论上或许都是可行的。然而我举一个反例就可以证明这种操作在实际运作中是存在问题的。

我不知道两位对我们的消保法了解多少,但关于产品发生退换货的情况是这样规定的,通常遇到符合条 ...
理论上或许是可行的?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给税钱开发票这事在中关村就像前几年卖光盘的一样,满地都是,用不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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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电子产品都是序列号记录的吧,发票不完全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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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hangchi 于 2010-2-24 13:47 发表
理论上或许是可行的?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给税钱开发票这事在中关村就像前几年卖光盘的一样,满地都是,用不着理论。
呵呵,话说中关村卖假发票的也不少~~~: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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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本身,无论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没有错的。

不是所有厂商和法院都那么认为的,在中国法律漏洞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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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oodoo 于 2010-2-24 14:16 发表
至于“无论是自己买的,还是公司集采的,整机一年保修,关键部件两年保修的条例是每台电脑都可以享有的”这句话本身,无论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没有错的。

不是所有厂商和法院都那么认为的,在中国法律漏洞太多了
Are you sure??: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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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QuiGon 于 2010-2-24 14:14 发表

呵呵,话说中关村卖假发票的也不少~~~:D :D
嗯,如果你认为鼎好科贸海龙之类的电子市场,官方窗口也是假发票,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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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领域至少现在没有要发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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