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屋
原帖由 常遇春 于 2008-2-4 17:14 发表 请不要又顾左右而言他,请把造谣的话解释清楚并证明自己不是该QQ主人,不用说改标题,我当众道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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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常遇春 于 2008-2-4 16:40 发表 QQ:936692044 我没有义务解释和调查对方是谁,可自行去问
原帖由 罗炜20070725 于 2008-2-4 17:22 发表 MACRO,请问你是否愿意去版务区投诉DB对你进行诬陷和诽谤?
魔神至尊
原帖由 Macro 于 2008-2-4 17:17 发表 骆驼结婚之后都消停了,再看看徐老师还有时间论战,真是令人哑然失笑 改变别人的言论?恐怕也就只有你有这种想法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话语权,靠塞别人抹布禁言搞消息控制是行不通的。就是因为这点,你才被人赶出 ...
原帖由 常遇春 于 2008-2-4 17:27 发表 你所谓的话语权就是造谣?请不要转移话题!
原帖由 DeathVerKa 于 2008-2-4 17:19 发表 徐老师,我找个QQ骂我两句然后让那个QQ说自己是darkbaby,我是不是也可以找你来算帐?你有啥办法证明那个qq不是你的呢?
原帖由 常遇春 于 2008-2-4 17:29 发表 这种行为对于你们来说很正常啊,我已经离开S1多时,ID不是照样出现在某个避难论坛么?毁人的伎俩反正你们很多
原帖由 Macro 于 2008-2-4 17:28 发表 说到造谣,你先拿出证据证明顶楼那个和你对话的人是我再说吧。 不要缩,心平气和慢慢来
原帖由 Macro 于 2008-2-4 17:26 发表 就算我去投诉,有实际意义吗? 这么一个没营养的帖子,居然到现在还没被关闭,就已经够说明问题了
原帖由 常遇春 于 2008-2-4 17:33 发表 一个不断造谣污蔑他人的人居然有脸面指控他人,我真佩服你的勇气。
原帖由 Macro 于 2008-2-4 17:31 发表 你拿什么证据证明S2那个ID就不是你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