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至尊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49 发表 也就是说您的意思就是您用D版(包括作为一个玩家玩D版游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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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访问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50 发表 为什么要“更理直气壮地盗版”? 美国的法律条文查不到,可我印象里对个人用户学习研究欣赏盗版貌似也没有限制的呀~~~
小黑屋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5:50 发表 那么您如何证明我不是个人为了学习呢? 为什么世界各国都不追究盗版最终用户的责任是有道理的。
原帖由 雄狮亨利 于 2007-4-25 15:52 发表 如果足够理直气壮,我个人认为,D版支持者根本不会参加此类辩论.只有理由不够充分的时候才需要辩论:D
五道杠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54 发表 我相信你肯定是为了学习,我实在是太感动了。 为了学习,这个理由太赞了!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55 发表 法律支持个人用户因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盗版~~~你说是不是足够理直气壮的? 我只是奇怪怎么就有人扣着一个“偷”字到处挥舞道德大棒呢?看到这些个喜欢玩弄道德标准的小人,我是必欲抽之而后快的~~~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49 发表 我用得着正名? 1、法律条文的意思难道不清楚以至于需要我来解释? 2、不好意思,现在我买的是全正版~~~:D :D :D
原帖由 雄狮亨利 于 2007-4-25 15:56 发表 要是你理直气壮,一定不会觉得这道德大棒是冲着你来的:D
原帖由 ssbbtbt 于 2007-4-25 15:57 发表 别的不说,就说这tg上用d的到底是为了研究 学习还是其他目的,我想再清楚不过了。 我说为自己正名不过是一种说法,自然是指为用d版正名。 不过前面有人已经承认用d的确是违法了。 至于用d对国家 对个 ...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58 发表 那是,我早就改邪归正,全正版了~~~道德大棒怎么挥得到我身上?不过路见不平众人踩嘛,可以理解的,不是?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5:51 发表 别忘了还有“研究”两个字呢:D :D :D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5:59 发表 那您的意思就是你玩一个D版游戏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学习、研究、欣赏的过程罗?那软件公司要求你必须先付费才能做的那个过程和你这个学习、研究、欣赏的过程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 请说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