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至尊
原帖由 toptop 于 2007-4-25 14:06 发表 用盗版的事实上是犯法的.. 但我们处于一个盗版的国度... 也就变成了习惯这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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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屋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4:06 发表 看样子有些人只能在“饿死事大”还是“失节事大”的问题中徊徨一辈子了~~~
五道杠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7 发表 难道某些小白没有上过学,老师没有教育他,从小就要和“违法的坏人坏事做坚决的斗争”么!?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9 发表 可悲可叹……
原帖由 FoxfoO 于 2007-4-25 14:08 发表 如果你认为个人用户使用盗版是犯法的,请拿出法律条文来。拿不出的话就去好好学习,不想好好学习的话也别在这个问题下发贴了~~~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4:01 发表 平衡的具体结果就是我可以给你用,但是你要给我钱。 好比我砍了你,但是你家里人不能砍了我,虽然你家里人很想这么做,最后只能由全社会授权的人-警察来砍了我:D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06 发表 哦?老百姓不懂政策请转接解释一下的权利都没有了?您解释了半天不还是和“偷”这个形容词(非动词哦)一样!? 另外你要我去随便查什么或者请律师法官,那你还进来装什么砖家!?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10 发表 现在是甲创造出产品,乙把它做成D版,丙付给乙五块钱买回去使用,怎么个平衡法?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0 发表 好了,本人要游戏了! 记住,人就靠一张脸皮,请不要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原帖由 Aniki 于 2007-4-25 14:11 发表 老百姓有这个权利,不过那是对政府对法院对人大,而不是对我.我没有这个义务. 至于什么一样不一样,法律不是文学,六个字就可以打发你了. 我直说了吧,你水平太低了.没有大家学习的地方. 但是可以提供给大 ...
原帖由 装机工 于 2007-4-25 14:15 发表 我也直说了吧,你不光没水平,而且没层次,自以为什么都懂完了,结果什么都没有喷出来,会打几个看似专业的字体现身份!?酸! 做人做到你这程度,也只能用来作为参照物了!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4:13 发表 我不喜欢教训人,知道自己不够资格,可看您老说的这些话还真想跟您说句:多看看书,对身体好。
原帖由 handsomeken 于 2007-4-25 14:13 发表 所以现在的状况是平衡 甲 和 乙 这个平衡好了,丙还是从乙那里买,不就解决了?
原帖由 nullsign 于 2007-4-25 14:18 发表 那我就想请教一下,甲和乙怎么个平衡法?难道是乙花钱买版权然后做Z版再卖给丙么?